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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3月26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3月31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翠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债务融资工具”)。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品种:拟注册发行的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

  3、发行额度及发行方式:拟注册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发行方式为一次性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4、发行期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均不超过3年(含本数)

  5、发行价格及利率:按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7、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各类金融机构借款或补充项目资金或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信用债等;

  8、决议有效期限:发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限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注册发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是否发行以及确定、修订、调整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基本方案、具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实际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限内是否对其利率进行调整、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发行对象、发行地点、发行方式、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清偿顺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安排、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其它事项)。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0 年4月16日(周四)下午14:00 在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召开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0年4月16日(周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2020年4月16日(周四)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股东通过网络等非现场方式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0年4月16日(周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2020年4月16日(周四),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鉴于目前疫情严重,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股东尽量通过网络等非现场方式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4月9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在2020年4月9日(周四)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6)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14日(周二)9: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邮政编码:102605

  联系电话/传真:010- 68364987

  联 系 人:周剑军、田菲

  5、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82。

  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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