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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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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0-02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继续购买公司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3月31日,代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事业合伙人的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安合伙”),向本公司出具《2020年3月31日继续购买万科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告知函》,盈安合伙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本公司A股股票65,000,0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8%,本次购买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25元/股,共使用约人民币16.25亿元资金。

  截至2020年3月31日,盈安合伙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65,000,0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8%;盈安合伙认购的国信证券-工商银行-国信金鹏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信金鹏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495,934,7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9%。

  盈安合伙在《告知函》中表示,盈安合伙未来如继续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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