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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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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健民集团,股票代码:600976),本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2.07%的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4.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 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为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立富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7.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华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骥汽车有限公司、浙江润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华方医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8. 天津九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董事长控制之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可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和销售商品,半成品委托加工,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照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

  3、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4、没有市场价参照的,参照产品的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进行。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性原则,交易价格按以上原则确定,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采购交易,属于为保证公司正常销售业务需求发生的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双方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6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为适应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昆药集团”)及相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相关公司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8.15亿元的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42%。其中,昆药集团本部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7.15亿元,涉及被担保单位6家;昆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商业”)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涉及被担保单位6家。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400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9.63%。

  ●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中提供的担保均不涉及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本公司及旗下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商业”)、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诺顿”)、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陵山制药”)、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版纳药业”)、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方科泰”)、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血塞通药业”)、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康桥”)、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山民心”)、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佳宇”)、玉溪昆药劲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劲益”)、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版纳傣医药”)、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医药”)等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满足本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融资担保需求,拟在2020年度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15亿元的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计划如下所列:

  1.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业务的担保计划

  昆药集团本部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7.15亿元,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04%,均为连带责任担保,该等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及相关担保明细如下所列:

  单位:亿元

  ■

  2. 昆药商业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业务的担保计划

  昆药集团控股子公司昆药商业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8%,均为连带责任担保,该等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及相关担保明细如下所列:

  单位:亿元

  ■

  上述(一)至(二)项担保计划的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等,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条款以被担保方融资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 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经出席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担保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计划决议的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刘鹏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抗生素、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化妆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基因检测技术咨询;乳制品、农副产品、劳保用品、消毒产品、计划生育用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象牙、犀角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汽车的销售;眼镜配验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研发及销售;医用设备的租赁及销售;物流配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普通货运服务;住房租赁经营;代储代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昆药商业资产总额174,559.76万元,负债总额124,781.5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33.09万元,流动负债121,999.81万元),净资产49,778.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48%。2019年,昆药商业实现营业收入362,028.17万元,净利润5,532.00万元。

  (二)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52.7898万美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郊七公里

  法定代表人:李力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类中西药、吉娜舒润剂,包括原料药及半成品;开发生产中药新产品;引进,研制制药新技术;新产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与推广。(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贝克诺顿资产总额50,014.77万元,负债总额15,085.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00万元,流动负债14,699.28万元),净资产34,928.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16%。2019年,贝克诺顿实现营业收入60,700.67万元,净利润3,281.93万元。

  (三)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5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板溪轻工业园金园大道南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芦达

  经营范围:糖浆剂、原料药(鞣酸蛋白、青蒿素、双氢青蒿素、青蒿琥酯、蒿甲醚)、片剂生产、医药中间体、植物提取物的生产销售(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销售、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中药材新产品转让;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百货、日用杂品零售;中药材收购、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出口商品目录本企业自产的青蒿素、蒿甲醚胶丸等商品及其相关技术。进口商品目录为本企业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其相关技术)【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许可审批的,待取得许可审批后方可经营】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武陵山制药资产总额33,415.12万元,负债总额23,895.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00万元,流动负债19,726.20万元),净资产9,519.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51%。2019年,武陵山制药实现营业收入14,631.14万元,净利润838.78万元。

  (四)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澜沧江路39号

  法定代表人:王剑

  经营范围:片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茶剂、硬胶囊剂、糖浆剂、化妆品、消毒产品、植物提取物(原料药)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货物进出口。(经营范围中涉及需专项审批的按许可证经营)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版纳药业资产总额14,169.28万元,负债总额2,238.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1,460.06万元),净资产11,931.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80%。2019年,版纳药业实现营业收入6,884.89万元,净利润1,505.31万元。

  (五) 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郎家园6号[3-3]8幢8层809室

  法定代表人:赵鑫润

  经营范围:销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销售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华方科泰资产总额13,840.76万元,负债总额1,967.1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1,967.15万元),净资产11,873.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21%。2019年,华方科泰实现营业收入4,064.39万元,净利润297.35万元。

  (六)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2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新华镇金药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张光耀

  经营范围:片剂、颗粒剂、散剂、滴丸剂、原料药(三七总皂苷、肉桂油、罗通定、水杨酸甲酯、岩白菜素、八角茴香油、黄藤素、桉油);中药前处理车间、中药提取车间等药品的生产加工。中药材种植、收购、销售,香料加工;大麻二酚及大麻二酚油的加工和销售;家庭日用品、五金交电、能源材料销售;出口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以外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进口除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公司持有其89.57%的股权,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因此,其他股东方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血塞通药业资产总额24,234.22万元,负债总额7,836.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00.00万元,流动负债7,772.72万元),净资产16,397.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34%。2019年,血塞通药业实现营业收入28,216.31万元,净利润2,164.48万元。

  (七) 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220号

  法定代表人:蒋建飞

  经营范围:中药材,生化药品,中药饮片,抗生素,中成药,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化学药制剂,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眼镜,农副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机械、日用百货,劳保用品,物流设备,化妆品,计生用品,消毒用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销售及配送、信息咨询服务;医疗设备租赁。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昆药商业持有60%的公司股权,系昆药商业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曲靖康桥资产总额17,234.43万元,负债总额13,605.1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33.09万元,流动负债13,605.19万元),净资产3,629.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94%。2019年,曲靖康桥实现营业收入24,589.26万元,净利润829.29万元。

  (八) 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5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国际商贸城一期A区四楼北半区

  法定代表人:汪俊

  经营范围:中药材,抗生素,中药饮片,生物制剂,中成药,生化药品,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无菌器械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注射穿刺,医用缝合材料,普通诊察器械,外科手术室器械,卫生材料及敷料等相关一、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化妆品、办公室用品销售,房屋租赁服务,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总部管理服务,医学市场调查、策划及推广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昆药商业持有60%的公司股权,系昆药商业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保山民心资产总额5,648.82万元,负债总额4,716.1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4,716.15万元),净资产932.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49%。2019年,保山民心实现营业收入8,973.96万元,净利润182.37万元。

  (九)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建设东路9号

  法定代表人:汪俊

  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生化药品、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消毒用品、卫生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包装材料、农副产品销售;货物的装卸、搬运。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昆药商业持有60%的公司股权,系昆药商业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红河佳宇资产总额12,345.53万元,负债总额7,933.8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00.00万元,流动负债7,933.89万元),净资产4,411.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27%。2019年,红河佳宇实现营业收入20,826.38万元,净利润834.06万元。

  (十) 玉溪昆药劲益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工业园区观音山创业路1号通力物流园行政212、213室

  法定代表人:汪俊

  经营范围: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及器材、食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配送服务及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服务、医药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昆药商业持有80%的公司股权,系昆药商业控股子公司。昆药商业对其经营管理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劲益医药另一股东方玉溪劲益医药有限公司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玉溪劲益资产总额2,156.43万元,负债总额1,517.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1,517.95万元),净资产638.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39%。2019年,玉溪劲益实现营业收入8,722.59万元,净利润-90.18万元。

  (十一) 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汪俊

  经营范围:药品销售(按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器材、消毒器械、电子产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茶叶、消毒剂、卫生用品、化妆品、橡胶及制品、塑料及制品、洗涤用品、办公用品、眼镜、日用百货、农副产品批发及零售;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流设备租赁;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昆药商业持有100%公司股权,系昆药商业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版纳傣医药资产总额4,521.79万元,负债总额3,787.5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3,787.58万元),净资产734.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76%。2019年,版纳傣医药实现营业收入4,599.98万元,净利润26.62万元。

  (十二)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纳西族自治县白华区庆云西路南侧乾沣苑8幢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生化药品、化学药制剂、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卫食健字号食品、卫食字号食品、三类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仪器、器械、物理治疗康复设备、二类基础外科手术及康复设备、助听器、中医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和卫生用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消毒剂、橡胶制品、化妆品、服装、日用百货批发。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昆药商业持有60%公司股权,系昆药商业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丽江医药资产总额8,026.64万元,负债总额4,207.6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万元,流动负债4,207.64万元),净资产3,819.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42%。2019年,丽江医药实现营业收入9,515.99万元,净利润873.47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是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条款将以相关主体融资时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被担保人主要包括:(1)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昆药商业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相关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认为该等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总体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

  鉴于公司持有血塞通药业89.57%的股权、昆药商业持有玉溪劲益80%的股权,公司或昆药商业对该等公司的生产经营均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血塞通药业、玉溪劲益的其他股东方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相关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被担保人主要包括:(1)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昆药商业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或昆药商业对该等公司均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4,000,00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3%;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4,000,00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7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云南亚太分所”)具体承办。中审众环云南亚太分所成立于2015年(其前身为1983年成立的云南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全部业务和执业团队转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管云鸿。中审众环云南亚太分所已取得由云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20100055302),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131号汇都国际C座6层,2019年末拥有从业人员34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14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 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3)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1,350人,2019年较2018年新增365人,减少188人。

  (4)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2019年末人数:是,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5)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3,695人。

  3. 业务规模

  (1)2018年度业务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净资产金额:7,070.81万元。

  (3)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为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为159家。2018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为17,157.48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2018年上市公司资产均值为1,252,961.59万元。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荣举,中国注册会计师,承办过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工作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及复核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工作20年,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云南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玮,中国注册会计师,承办过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工作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价格较2018年下降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 2018 年度相同。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19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项目人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从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有效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业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专业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工作。鉴于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时在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保持专业的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鉴于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9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8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5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2020年3月29日,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预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预案》等预案。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预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20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OA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7年9月20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7年12月8日,公司召开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和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发布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3日。

  5、2018年8月9日,公司召开八届五十四次董事会和八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关于取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并注销该部分公司已回购股份的预案》。因公司不存在拟进行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故不实施预留股份的授予并已相应注销。

  6、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和九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7、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和九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对该预案发表了意见。

  8、2019年8月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9、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和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10、2020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对该预案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激励对象继续保留截止该情况发生之日因考核合格而获准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首次授予的孙磊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不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万股。回购价格为5.5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预计为174,557.25元(以2020年5月31日为支付日测算,具体金额根据支付日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65人。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60,947,792股变更为760,917,79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孙磊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共计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和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9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并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前述议案关于本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除第5项授权事宜外)的有效期均为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19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13日(详见公司公告2019-049《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2019-06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0年3月29日召开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预案》及《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预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均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均延长至2021年6月12日。

  除上述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1)公司本次审议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等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2)公司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预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0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任

  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徐朝能先生的书面辞任申请,徐朝能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徐朝能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徐朝能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徐朝能先生在此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梦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梦珣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0年4月1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梦珣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张梦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梦珣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张梦珣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1. 张梦珣女士个人简历

  张梦珣女士,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等职业资格。2004年6月至2006年2月,任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6年3月至2020年1月,在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法务部助理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拥有多年执业律师、公司律师从业经历和丰富的证券事务管理经验。2020年2月,加入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

  2.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71-68324311

  传真:0871-68324267

  电子邮箱:irm.kpc@holley.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1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0日9 点30 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0日

  至2020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0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控股股东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

  2020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汪菲

  电话:0871-68324311

  传真:0871-68324267

  邮编:650106

  六、其他事项

  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3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2,800万元

  ● 委托理财期限:1年以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预案》。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项议案。

  一、 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将部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  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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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财务运营中心严格按照《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操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理财产品风险、投向、收益评估,相关投资理财申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购买理财产品后,财务运营中心及时进行跟踪,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对各项理财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3. 授权期间,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 公司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及规范。

  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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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券商理财资金池

  (三)  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36.SH)、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98.SH)、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88.SH)、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6.SH)、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328.SH)、东亚银行有限公司(0023.HK),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人民币52,8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127,114.16万元的41.54%,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委托理财的购买和收回会影响现金流量产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流入,委托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会增加公司净利润。

  (三)  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 风险提示

  (一) 利率风险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出现波动,可能导致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二) 流动性风险

  若公司经营突发发生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三) 政策风险

  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预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信用级别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意见。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3号)。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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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 月31 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2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5,500万元

  ●委托理财期限:1年以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预案》。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项议案。

  一、 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将部分阶段性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  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92号)核准,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26,954,17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格为25.97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76.6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069,954.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930,022.51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7月11日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出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中审亚太验[2013]02000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3,214,133股,面值1元/股,发行价格23.49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8,694,785.8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中审亚太验[2015]02002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五)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财务运营中心严格按照《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操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理财产品风险、投向、收益评估,相关投资理财申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购买理财产品后,财务运营中心及时进行跟踪,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对各项理财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3. 授权期间,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 公司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及规范。

  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募投项目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要求。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投于银行结构性存款

  (三)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向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性存款,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 风险控制分析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88.SH)昆明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328.SH)昆明高新支行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之下属地支行,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人民币25,5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127,114.16万元的20.06%,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委托理财的购买和收回会影响现金流量产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流入,委托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会增加公司净利润。

  (三)  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一) 利率风险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出现波动,可能导致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二) 流动性风险

  若公司经营突发发生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三) 政策风险

  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预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发表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4号)。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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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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