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废旧电池、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及销售。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刘金科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6、郑州宇隆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7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巫青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8KF97E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批发兼零售:汽车用品、塑料制品、针纺织品、电子产品;汽车用品的设计、制造与加工。
股东情况: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巫青峰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7、郑州傲蓝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四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余礼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DCNL4H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环保产品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城市环境卫生及市容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余礼祥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8、郑州郑宇重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三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旭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8X116N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不含小轿车)、工程、道路、建筑、起重、水利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郭旭东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9、郑州之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8号1号车间2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平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945795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空调及配件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0、河南安新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CBD商务外环路西九如路南中科大厦6层06-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祥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37266605U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网络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股东情况:拉萨百年德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1、河南快鹿出行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遵大路交叉口文苑小区14号楼2单元8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方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CWTP1Q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自有汽车租赁服务;客运服务;汽车维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会议会展服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李方勇持有10%股权,田军持有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2、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南京市高淳区漆桥街道双牌石大街3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延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MA1MTCEA0H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修缮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机械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电梯销售、安装;建筑设备租赁、加工;给排水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
股东情况: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控制的企业
23、郑州贝欧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奉定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4F9A4D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安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塑料制品、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餐椅、玩具、童车、童椅、童床、针纺织品、玻璃制品、箱包、电子产品、母婴用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床上用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家具、卫生用品的设计、制造、加工及批发零售;安防设备、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电子商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35.55%股权,奉定勇持有33.33%股权,其他27名自然人31.12%股权。
关联关系:本公司监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24、郑州赛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1号楼11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X6MA89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连接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研发、生产、销售:连接器、充电设备、机电设备配件、汽车配件。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5、郑州市护车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大道与四海路交叉口东北角宇通技改办南侧1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岳省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RUX323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美容、维修及租赁服务;汽车配件及饰品、润滑油的销售。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岳省帅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6、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二七区德化街100号B305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万元
法定代表人:薛荣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69453391F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商业服务;商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业务;电脑平面设计;生活垃圾清运。
股东情况: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控制的企业
27、盛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10楼D室
注册资本:5000万港币
执行董事:杨祥盈
注册号码:2672814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
股东情况: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接受与提供劳务、金融服务等。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与关联方发生的前述交易,可充分利用关联方资源和专业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例如关联方提供的对购车客户的按揭担保服务,可有效支持客户融资购车,转移公司应收账款的风险;融资租赁服务可使国内外客户获得低成本且还款方式灵活的融资渠道;相互提供部分商品、产品、服务和劳务,可使公司更专注于主业,减少非直接相关的业务,且与第三方供应商产品和服务直接竞争,增加对外谈判议价能力。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情况;
3、独立董事关于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公告编号:临2020-011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196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总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年末金额: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情况如下:
■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继承,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连启超,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2万元(含税)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1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53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相比2018年度分别增加3万元和1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前与我们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聘任上述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19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0-012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约2.2亿元,净利润约1.86亿元。
一、概述
1、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对原采用的收入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为了改善客户用车体验以提升品牌形象,公司拟加大售后服务费的投入,因此售后服务费用需提高计提比例满足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该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实际业务考虑,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为此,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1、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不断提升车辆运营的安全水平,持续改善客户用车体验以提升品牌形象,推动宇通市场服务标准与竞品拉开差距,公司拟加大售后服务费的投入;同时,为提升海外市场服务质量和保障力度,考虑部分供应商无法提供海外服务影响,公司拟建设海外售后服务团队开展直服服务,因此售后服务费用需提高计提比例满足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该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
3、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0年客车收入规模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与变更前相比预计2020年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约2.2亿元,净利润约1.86亿元。
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假设运用该政策,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减少1.68亿元、1.63亿元、1.59亿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提高售后服务费用计提比例满足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提升海外市场服务质量和保障力度,有利于支持海外业务发展。
同意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会计估计系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进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异议。
七、公告附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0-013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的修订情况及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详情如下:
一、根据最新一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分类标准和业务情况,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统一修订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
二、根据2019年修订并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2020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使公司制度保持一致性,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订:
■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使公司制度保持一致性,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订:
■
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使公司制度保持一致性,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订:
■
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简称转全称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故不作一一对比。详见与本公告同一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附件全文。
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0-014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短期理财受托方:公司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短期理财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类投资理财
●委托理财期限:随时赎回、1-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等
●审批权限: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长审批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等低风险类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总监审批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2019年,公司根据资金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包括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类投资理财。2020年,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短期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0年,公司将根据产品风险等级,选择合适的产品,并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合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资金主要投向国债逆回购、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等均属于低风险类理财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2020年,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19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进行控制,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69.53%。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从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仍可能因市场环境而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六、审批权限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长审批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等低风险类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总监审批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表中实际投入金额为近12个月单日投入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0-015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的回购责任余额为80.06亿元
●回购责任为行业通用模式
一、回购责任情况概述
1、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拉动客车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拟继续与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签订合作协议,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承兑汇票及融资租赁等购车方式,同时根据行业惯例和金融机构要求,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公司拟承担的回购责任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的审核,符合开展业务条件的客户。
三、目前承担回购责任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的余额为80.06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64%。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所售的产品承担回购责任,是行业内较成熟的汽车融资销售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促进公司市场占有率的提高,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承担回购责任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垫付部分保证金,但客户购车通常有一定比例的首付和车辆抵押,经过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的资质审查具有良好的信誉条件,并且部分业务具有第三方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所售的产品承担回购责任,是行业内较成熟的汽车融资销售方式。公司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购车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0-016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一)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宇通路宇通工业园公司行政楼六楼大会议室
(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7日
至2020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
二、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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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登记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4日8:30-17:00。
(六)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宇通路宇通工业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其他事项
电话:0371-66718281
传真:0371-66899399-1766
邮箱:ir@yutong.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宇通路宇通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016
联系人:王东新、尹杰石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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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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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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