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3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上午10点采用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与会董事书面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以通讯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会议资料于2020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董事书面审议意见及表决票的扫描件于2020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江苏利通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江苏利通电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议案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议案四:关于增资无锡有容微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未达信息披露标准,故对议案具体内容不做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下午13点采用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资料于2020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德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与会监事书面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以通讯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既定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监事会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19.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79.6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4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实施方式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
2、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3月25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
根据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通过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21号)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19.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79.6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4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利通电子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既定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
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公司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拟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可以兼顾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
(2)资金的用途严格限制在公司主业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内,到期前需及时归还。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安全性有保障;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既定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监事会一致通过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戴亮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戴亮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戴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出发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戴亮先生,男,199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助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
戴亮先生联系方式:
工作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立通路18号)
联系电话:0510-87600070
电子邮箱:dail@lettall.com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