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原披露内容中有以下内容需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及控制关系”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与股权结构”之“2、天凯汇达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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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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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事项和2020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上述公告的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写与审核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