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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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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1、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涵盖汽车仪表板、保险杠、门护板、配集成等,拥有与整车厂同步设计开发、模块化供应的能力,具备设计验证、工艺开发、产品制造的完整塑料内外饰件配套能力。公司在主要客户周边地区布局生产基地,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降低物流成本,有效满足了客户需求,提高了公司整体竞争力。

  2、经营模式

  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汽车内外饰件是具有个性化的产品,其中仪表板和保险杠总成是重要的零部件,每个车型的内外饰件造型、结构、材质、工艺均有差异,需要根据整车厂的要求进行个性化开发和生产。因此,公司的经营模式是设计制造一体化,订单式生产的模式。公司根据整车厂提出的技术、质量、开发周期、成本等要求,为其配套开发仪表板、保险杠、门护板、功能部件等内外饰件,并依据订单数量,安排采购及生产计划。

  3、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为汽车企业提供内外饰件等产品,所处行业属于汽车制造下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汽车饰件广泛应用于各类汽车领域,因此汽车工业发展直接影响饰件产品的市场需求。汽车工业具有产业链广、关联度高、就业岗位多、消费拉动大等特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汽车工业的发展,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汽车工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汽车制造是本行业的下游行业,其发展直接影响行业产品需求。汽车制造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期,汽车需求不断增长,带动汽车饰件产品行业扩张;当宏观经济出现回落,居民汽车消费需求将受到限制,使得饰件产品需求减少。

  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的提升,我国汽车工业以及汽车零部件行业仍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等变革趋势的显现,汽车行业在“智能、环保”两大主题的推动下,正在进入产品及产业形态的转型升级阶段。对零部件企业而言,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等业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机会。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产销量降幅比上年分别扩大4.2和5.4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2136万辆和2144.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9.2%和9.6%;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中国品牌乘用车销售840.7万辆,同比下降15.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汽车产业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2019 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572.1 万辆和 2576.9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7.5%和 8.2%,继2018年行业首次负增长后,产销量降幅进一步扩大,比上年分别扩大4.2和 5.4 个百分点。

  在宏观经济下行、国际贸易争端频发、汽车行业压力进一步加大的背景下,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企业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673万元,同比下降8.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2万元,同比下降58.78%。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采取各项措施,降低因行业不景气带来的影响。

  1、积极维护并拓展战略客户。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在保证现有优质客户的合作保持稳定的同时,积极拓展了上海汽车、奔驰、麦格纳、徐工等新客户,并取得了东风日产全球供应商资质,为公司战略调整现有客户打下基础。

  2、进一步优化公司研发中心架构,完善组织流程,加强项目管理,增加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投入,通过与主机厂合作研究、与外部研发机构协同研究,借助外部力量,提升自身工艺技术能力。

  3、加大应收款项及模具款的催收工作,并取得较好的结果,陆续与部分整车厂达成了协议,收回了海马、川汽等模具款。

  4、关注现金流,控制企业风险。一方面通过谈判、法律诉讼等方式催收货款及模具款,另一方面合理安排生产,严格控制存货规模,减少资金占用。

  5、盘活现有资产,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对外出租或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与日本河西共投资设立了武汉河达合资公司,共同开拓武汉周边地区业务,盘活公司武汉基地。

  6、推行精益化管理,实施降本增效。加强各子公司制造质量数据的收集分析工作,全面推行成本管理分析,通过合理优化人员配备、提升效率、节约能耗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

  7、公司计划在巩固完善原有的经营业务和经营模式的前提下,努力寻找优质行业和项目,增加公司经营收益,推动公司升级,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需求。

  8、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部署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监管部门的监管文件,领会监管精神,坚持合规运作,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维护股东利益,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完善企业综合治理水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通知”)。根据通知,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深交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陆小红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其中徐卫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赵航、乐宏伟、杨友隽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陆小红女士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9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20年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27,122.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926,095.84元。截至本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6,486,913.35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徐晓平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且担任关联方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钧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增资后苏州钧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200万元增至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是公司整体战略和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融资能力,提高其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证子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苏州新中达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办理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等)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中达以其土地房产为苏州新中达上述借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董事会认为:苏州新中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0年4月24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9年度审计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公司监事共5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5人,其中陈家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福财先生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27,122.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926,095.84元。截至本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6,486,913.35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证天通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中证天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侧,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鉴证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证天通,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9年6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证天通始终坚持稳健经营,自我发展,实行一体化管理,不搞大合并,不做形式上兼并。中证天通执业机构布局合理,根据本身业务需要及规模情况,除位于华北地区的北京本部外,分别在华东地区的上海、合肥、济南、南昌、无锡,华中地区的郑州、武汉、长沙,华南地区的广州、深圳,西南地区的成都、昆明,东北地区的沈阳,西北地区的乌鲁木齐设立了分所。总部在执业质量和技术标准、项目承接与执行、信息系统、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各执业机构统一管理。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先生,出生于1964年10月,安徽庐江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浙江大学投资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证天通首席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党组织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委员、资深会员,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北京市国资委聘任的市属国企外部董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曾在财政部会计司工作近10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先后担任过领导职务,政策水平高,理论造诣深,专业经验丰富,先后主编《财务管理》、《企业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制度详解及实用指南》、《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与会计》、《新编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等200余万字专业著作。

  合伙人数量: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共有合伙人40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共有注册会计师328人,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增加50人,减少40人。

  从业人员数量: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从业人员共725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58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的人员数量: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516人。

  (三)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24,248.99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共有上市公司家数11家,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636.02万元。审计的上市公司中,制造业8家、采矿业1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家,上市公司资产均值87.03亿元。

  2018年末净资产:1,587.86万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计提:中证天通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自2014年以来,每年购买了相关职业保险,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保额均已满足监管机构要求,2019年未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8,203.41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存在严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否。

  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中证天通共收到中国证监会系统行政监管措施3份,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丁鹏,拟担任项目合伙人,从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在北京晶鑫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2006年10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中国烟草总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以及四方股份、钧达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龚昊,拟担任项目现场负责经理,2013年8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为内蒙华电、长城军工、钧达股份、丰原药业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内控等各项专业服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中证天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风险与技术部专职质控经理陈立梅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立梅于2004年9月至2017年5月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5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曾负责过四方股份、长城军工、丰原药业、钧达股份以及内蒙华电等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丁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龚昊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立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丁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龚昊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立梅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进行了审查,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公司提供设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要求,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与关联方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河西”)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封河西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43.32万元。

  2020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封河西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晓平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晓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70万美元

  设立时间:2012年2月28日

  注册地:开封市开发区汉兴路以南、六大街以东

  经营范围:汽车内外饰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

  财务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306.23万元,净资产为9,452.47万元;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024.04万元,净利润为11.84万元。

  (二)关联关系

  开封河西系公司持股40%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徐晓平担任开封河西董事长,因此,开封河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开封河西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双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定价;

  2、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4、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次交易尚未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销售需要签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同时,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根据2020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业务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因此,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公司根据2020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业务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中达”)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全资子公司开封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中达”)以其土地房产为苏州新中达上述借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11年07月18日

  3、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凤阳路899号

  4、注册资本:5898.35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徐晓平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销售: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新中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8,517.10万元,净资产为15,029.4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20,737.41万元,营业利润为:720.79万元,净利润为580.6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系

  苏州新中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苏州新中达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办理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等)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中达以其土地房产为苏州新中达上述借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苏州新中达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该笔借款,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357.9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下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的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 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 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 出了明确规定。

  2、对公司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19 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共计 19,122,067.94元,具体情况如下: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测算,对2019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预计为19,122,067.94元,明细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 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19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19,122,067.94元,其中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0,439,053.02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122,067.94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597,624.72元,相应既减少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597,624.72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年4月24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爱格豪路19号中汽零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1、3-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7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爱格豪路19号中汽零大厦19楼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0年4月23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蒋彩芳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邮政编码:570216

  6、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865”,投票简称为“钧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提案编码 1.00代表提案一,提案编码 2.00 代表提案二,依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股份         股,占钧达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结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苏州新中达项目”)

  2、本次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佛山市华盛洋模具塑料制造有限公司汽车内外饰件项目(以下简称“佛山华盛洋项目”)

  3、截止2020年3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和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3,849.89万元,拟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予以继续支付。同时授权经营层或经营层授权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事宜。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3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7,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验字第020100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钧达”)、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中达”)、佛山市华盛洋模具塑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盛洋”)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海口南海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以下3个募投项目。截至2020年3月20日,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0年3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3,849.89万元(不含尚未到期的利息收入),其中公司使用3,2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审批情况如下:

  2019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资金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截至2020年3月20日,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200万元。

  三、拟结项及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苏州新中达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3月20日,苏州新中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14.27万元,加上待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金额697.92万元,实际累计使用3,212.19万元,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107.07%。

  目前苏州新中达项目已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由于尚余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部分资金尚未支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佛山华盛洋项目终止情况

  截至2020年3月20日,佛山华盛洋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545.77万元,加上待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金额286.90万元,实际累计使用5,832.67万元,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66.77%。

  目前佛山华盛洋项目已部分完成并基本满足公司现阶段在该地区的产能需求,目前运行正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的考虑,项目继续实施不能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拟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未来,公司将会根据实际需求,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四、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项目节余资金3,849.8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经营层授权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同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按现行有效的法律规章和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则要求对公司的风险投资和财务资助进行规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综合考虑了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清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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