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0-01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通过书面方式参加董事9人,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资金使用安排,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含)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八年(含),用于满足公司大亚湾二期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上田地块办理土地和相关在建工程抵押;项目建成后,以前述地块房地产权利证书提供抵押。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贷款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融资风险可控,适度的财务杠杆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公司大亚湾二期项目系在大亚湾厂区现有基础上的扩建升级,包括按照欧盟和中国GMP标准新建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供应链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融资风险可控。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大亚湾二期项目建设需求,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事项。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投资经营计划,适当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十五亿元以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稳健,内控措施切实有效。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能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十五亿元以内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0-01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通过书面方式参加监事3人,出席监事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上田地块办理土地和相关在建工程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含)、贷款期限不超过八年(含)的项目贷款,用于大亚湾二期项目建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工程建设需要,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该事项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事项。
二、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十五亿元以内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十五亿元以内,投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0-01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投资经营计划,适当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十五亿元以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十五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为有效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将只能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不得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衍生品交易。
4、投资期限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6、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7、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不得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衍生品交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末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及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门审计与监督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理财资金仅限于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将以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生产、研发、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现金流情况,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四、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稳健,内控措施切实有效。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能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十五亿元以内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十五亿元以内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十五亿元以内,投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0-019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入股上海越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暨获得产品代理经销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生物医疗”)于近日与上海越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越光医疗”)签订《产品经销协议》,获得越光医疗“动态心电记录仪”、“房颤患教机”及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产品的迭代升级产品及其他在研产品)在中国市场(即大陆、台湾地区、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下同)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终端的独家经营权。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公司将根据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支付越光医疗销售提成。
同时,公司与越光医疗及其股东签订《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9.1111万元增资入股,获得其9.43%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越光医疗9.43%股权。
公司有关项目负责人将以同等估值,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2万元增资入股,获得越光医疗0.57%股权。
(二)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交易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 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越光医疗现有股东基本情况
1.1 Voyager Biosciences II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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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自然人股东
■
2、 上述交易对方及越光医疗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 上述交易对方及越光医疗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 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标的权属清晰,协议各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9.1111万元增资入股上海越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其9.43%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越光医疗9.43%股权。
该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二) 越光医疗概况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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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
越光医疗主要从事新型心电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并提供心电数据预处理服务,拥有整套心电解决方案和专业化心脑健康管理服务平台。针对房颤为主的心律失常,提供临床和健康管理,从患者教育、人群筛查、精准诊断、治疗后评估到院外随访,实现患者及慢病管理的无缝衔接。其核心产品包括可穿戴式动态心电记录仪(普氏贴心?)、房颤患教机、便携式心率计(大拇指?)等心电监测产品,并有多个心电诊断类产品及家庭血压监测管理系统在研。
动态心电记录仪主要用于为临床诊断心律失常提供数据,包括有症状心律失常的确诊或排查、心律失常治疗效果的客观评估,多用于无症状和未确诊房颤患者及原因不明或隐匿性卒中患者的动态心电监测。动态心电记录仪的连续记录时长是影响临床诊断检出率的主要因素,而记录时长则受产品具体形态及使用方式的制约。越光医疗的可穿戴式动态心电记录仪(普氏贴心?)采用独有的超低功耗技术,能实现14天无需充电的连续不间断(最长可达30天)心电采集,在满足长时程高质量心电信号和系统稳定性的同时,兼备便捷性及经济性。
普氏贴心?自2016年上市以来,已累计使用4.8万人次,使用医疗机构100余家,其中活跃三级医院80余家。目前在国内和印度市场均有销售。
此外,在心电数据预处理服务方面,越光医疗可提供智能算法处理和心电技师预处理服务,或与符合资质的第三方医院合作诊断报告服务,并向医务人员提供全息数据的查看、审核权限,在减轻心电图医生工作负担的同时,保证了信息处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增资前后股东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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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光医疗现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权。
公司有关项目负责人段枫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2万元跟投,获得越光医疗0.57%股权。
4、 越光医疗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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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越光医疗对外投资情况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增资入股协议
1、 增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9.1111万元增资,获得越光医疗9.43%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越光医疗9.43%股权。
2、 付款方式:根据合同履行进展情况分两期付款。
3、 本次增资款将用于越光医疗在研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临床研究、注册申报、产品商业化等主营业务,或经公司同意的其他用途。
4、 越光医疗董事会由5人组成,支付第一期增资款后,公司有权委派1名董事,并在涉及产品经销协议有关条款、董事会组成变更等事项中,拥有一票否决权。
5、 公司有权按协议约定,享有优先购买权、随售权、拖售权等权利。
6、 公司有关项目负责人段枫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2万元增资入股,获得越光医疗0.57%股权。
7、 若本协议项下任一方违反约定义务或所作陈述、保证,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8、 协议自各方签署且取得各自权力机关批准后生效。
(二) 产品经销协议
1、 公司及子公司生物医疗拥有在中国市场(即大陆、台湾地区、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下同)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终端(下称“协议范围”),越光医疗“动态心电记录仪”、“房颤患教机”及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产品的迭代升级产品及其他在研产品)的独家代理经销权。
协议范围外,公司及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前述产品的优先代理权。
2、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将按销售情况以一定比例支付越光医疗销售提成。
3、 本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协议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协议有效期予以延续,至多不超过2035年12月31日。
4、 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 本协议自各方取得各自权力机关批准并签署后生效。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重组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与公司募集说明书所列示的项目无关,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心血管患病率持续上升,脑卒中和冠心病患病人数均超过1000万,房颤患病人数约800-1000万。而房颤又会带来5倍以上脑卒中风险,亦是造成20%以上缺血性卒中的主要原因。此外,以房颤为主的心律失常疾病会严重降低患者生活质量,若治疗或长期管理不善或会导致结构性心脏病、心衰等不可逆慢病。
心电图是诊断心血管疾病的核心手段之一。患者通过佩戴长时程动态心电记录仪进行心电图监测有助于增加无症状患者的房颤检出率,从而通过房颤的早期诊断、口服抗凝治疗、房颤消融术、左心耳封堵器术等减少脑卒中发生。可穿戴式的动态心电记录仪有利于提高患者依从性,而配套数据预处理服务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医务工作者的工作负担,进一步满足临床诊断、健康预防、慢病管理方面心电检查服务需求。
公司获得相关产品的独家代理经销权后,有望凭借在心脑血管领域的平台优势、渠道覆盖能力,快速打开产品市场,获得投资收益;同时也将与桓晨Alpha Stent药物洗脱冠脉支架、锦江电子心电生理设备、耗材及公司在研的利伐沙班、左心耳封堵器等形成产品与医疗服务间的战略协同,为心脑血管患者提供疾病预防、筛查诊断、药物治疗、手术治疗、术后康复与慢病管理的全方位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心脑血管领域综合解决方案的优势地位。
本次增资入股金额为2,009.1111万元人民币,约占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25%,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
(二) 可能存在的风险
产品上市后的推广需要一定周期,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存在不确定性,投资收益可能会逐步实现,存在短期内不能获得投资收益的风险,亦存在投资收益不达标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防范有关风险,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