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及披露了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控制权转让的受让方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及吴中金控一致行动人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凯汇达”)就其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安排作出了补充承诺,并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五节 后续计划”中增加了“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公司同时在《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中“五、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第4点中补充:“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吴中金控及天凯汇达不会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吴中金控及天凯汇达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