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2020)晋 01 民初8号、(2020)晋 01 民初44号、(2020)晋 01 民初45号、(2020)晋 01 民初46号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
原告:王清凯、霍建平、霍顺平、高俊旺。
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王清凯、霍建平、霍顺平、高俊旺4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52,671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3、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因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使其受到投资损失,原告购买股票的时间在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 01 民初8号、(2020)晋 01 民初44号、(2020)晋 01 民初45号、(2020)晋 01 民初46号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019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晋01民初1090号、(2019)晋01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自2018年9月22日至今多次发布了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司自2018年9月22日至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97、2018-102、2018-114、2018-120、2019-02、2019-09、2019-019、2019-021、2019-023、2019-028、2019-029、2019-030、2019-030、2019-038、2019-039、2019-041、2019-042、2019-044、2019-045、2019-047、2019-048、2019-049、2020-08、2020-018)。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1、关于(2019)晋01民初1090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其投资损失的20%赔偿444,861.22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俞洁琼投资损失人民币444,861.22元;驳回原告俞洁琼的其他诉讼请求。
2、关于(2019)晋01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35,386.66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光华投资损失人民币11,031.48元;驳回原告陈光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一审判决,公司将向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收到部分股民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124起,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117份(涉及公司赔偿金额共计9,063,096.54元)、民事裁定书3份。依据公司对该类诉讼预计负债的计提标准,公司预计本次及以往公告的该类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2019)晋01民初1090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01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