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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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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0-015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0年4月15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25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议案。

  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问答》”),对战略投资者的认定、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事项按《问答》规定进行梳理并充分论证,而相关事项的论证、准备及信息披露的完善均需一定时间,因此经审慎研究,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同时亦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0年4月15日召开,原定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5日14点00分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5日

  至2020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0年3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四、其他事项

  1、拟出席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须于2020年4月13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谈劭旸柏菁

  联系电话:(0510)88227528

  传真:(0510)88209884

  邮编:214101

  3、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4、为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给予公司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0-01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行人”)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并对外披露《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由于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问答》”)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存在战略投资者,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需按《问答》要求对战略投资者进行认定并履行《问答》规定的程序性事项。

  ●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应满足相关条件并符合一定情形,且上市公司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履行核查义务并就投资者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尚需进一步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是否符合《问答》规定的战略投资者认定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存在不符合《问答》中战略投资者认定条件的风险。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目前所确定的发行对象不符合《问答》中对于战略投资者的认定条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将根据《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予以调整。

  前述相关事项的论证、准备及信息披露的完善均需一定时间,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利益,公司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及风险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情况

  (一)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议案,并拟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

  (二)经审慎研究,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同时亦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利益,公司拟将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延期至2020年4月15日召开,原定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8日)不变,详情可参考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按《问答》规定准备充分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重新审议按《问答》规定进行修订或增加的议案,并另行确定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提示

  根据《问答》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应满足相关条件并符合一定情形,且上市公司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履行核查义务并就投资者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尚需进一步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是否符合《问答》规定的战略投资者认定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存在不符合《问答》中战略投资者认定条件的风险。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目前所确定的发行对象不符合《问答》中对于战略投资者的认定条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将根据《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予以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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