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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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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于2020年3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14号。

  拟变更后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77号。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决定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货物运输”。

  拟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卫项目投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电力工程施工与设计;城市基础设施(含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含园林、绿化、水体处理)技术研发、投资、建设、运营;市政工程施工与设计;环境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施工与设计;土木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货物运输(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等具体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一、议案二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2年期(含2年),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在注册文件规定期限内,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不低于10%拟用于补充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的流动资金支出,剩余部分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至议案五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及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到期一次性还本。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规定期限内,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至议案八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6,9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6,9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52,35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5年;不超过24,600万元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公司本次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授信总额度内签署前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6,9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6,95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同时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本次拟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950万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滕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荆州浦华荆清水务有限公司、咸宁浦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鄂州浦华鄂清水务有限公司、鄂州清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嘉鱼浦华甘泉水业有限公司、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咸宁浦华甘源水务有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襄阳浦华汉清水务有限公司、宜昌浦华三峡水务有限公司、荆门浦华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江西桑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监利浦华荆源水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上述控股子公司将以其未来运营收入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控股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浦华”)综合竞争力,扩大公司在水务业务领域的优势,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及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生态环保”)于2020年3月签订了《关于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三方共同对雄安浦华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对雄安浦华以货币增资人民币17,580万元;三峡资本对雄安浦华以货币增资人民币4,395万元;长江生态环保对雄安浦华以货币增资人民币7,325万元。增资完成后,雄安浦华的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229,3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37,5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三峡资本出资人民币34,39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5%;长江生态环保出资人民币57,32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增资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实施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公司决定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车景胜”)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由公司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库车景胜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0,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增资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一、议案十二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更好的向用户提供可靠的水数据工业支撑服务并深入研究水联网核心技术,公司控股子公司雄安浦华拟与启迪之星(北京)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之星”)、荣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电科技”)、自然人杜超、自然人潘卫国共同出资设立“启迪浦华水联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水联网”,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审批通过的为准)。启迪水联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雄安浦华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启迪之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容电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5%;自然人杜超以货币方式出资3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自然人潘卫国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5%。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文辉先生、曹帅先生、孙娟女士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至第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0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17:00在北京市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4)。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3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0年3月2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系为更好的研究和发展水联网核心技术而发生的,是基于公司水务板块业务经营发展所需,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在审议本次项议案时,关联监事杨蕾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所需,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运输”,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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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格内容加粗部分为修订后新增内容。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及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面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2年期(含2年),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5、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在注册文件规定期限内,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不低于10%拟用于补充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的流动资金支出,剩余部分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进行确定。

  8、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10、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11、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不低于10%拟用于补充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的流动资金支出,剩余部分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进行确定。

  五、其他事项

  1、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2、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人民币公司债券。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及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到期一次性还本。

  5、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规定期限内,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10、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11、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1、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2、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的方案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4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6,9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6,9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52,35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5年;不超过24,600万元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将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4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6,95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

  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滕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荆州浦华荆清水务有限公司、咸宁浦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鄂州浦华鄂清水务有限公司、鄂州清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嘉鱼浦华甘泉水业有限公司、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咸宁浦华甘源水务有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襄阳浦华汉清水务有限公司、宜昌浦华三峡水务有限公司、荆门浦华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江西桑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监利浦华荆源水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上述控股子公司将以其未来运营收入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如下:

  ■

  同时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本次拟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950万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公司本次担保总额授权申请事宜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38,600万元

  经营范围:专用汽车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有效许可证件方可经营);垃圾压缩站基础施工及建设;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汽车配件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其配件的销售,电动汽车驱动电机、控制器充电桩及相关配件的销售,纯电动汽车底盘及相关配件等的销售;机电设备及配套件的进出口分销(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货物及技术)、制造、安装;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橡胶制品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农业机械生产与销售;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风电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技术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处理、经营(不含进口可用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0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09,901.56万元,负债总额132,516.20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60,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1,138.86 万元),净资产77,385.36 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84,119.23万元,利润总额2,731.12万元,净利润2,761.90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219,622.92万元,负债总额140,675.0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73,9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4,312.14万元),净资产78,947.91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30,125.33万元,利润总额1,852.00万元,净利润1,562.5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济南滕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38-1号206

  法定代表人:付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经营范围:清洁服务;城市垃圾清运服务;环境治理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8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2,158.06万元,负债总额1,496.1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496.18万元),净资产661.88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916.63万元,利润总额508.88万元,净利润508.8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济南滕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名称: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高邮城南经济新区智慧大厦

  法定代表人:苗斌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垃圾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分类及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河道保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销售,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环卫车辆、设备租赁与销售,土壤修复技术、绿色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利用,物业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及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4日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4,231.32万元,负债总额2,880.4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880.46万元),净资产1,350.87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4,636.67万元,利润总额1,261.96万元,净利润954.8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名称:天门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天门市竟陵江垸村三组(东江大道138号)

  法定代表人:陶丹丹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城乡道路清扫、保洁及水域保洁、垃圾清扫、收集、转运,环卫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垃圾无害化处理;物业管理;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环卫设备销售;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再生资源回收与销售;货物运输、货物代理服务;广告业务开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环卫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4日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765.47万元,负债总额1,802.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802.72万元),净资产962.7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515.01万元,利润总额54.10万元,净利润56.56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2,193.62万元,负债总额1,324.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324.94万元),净资产868.68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137.45万元,利润总额-92.55万元,净利润-94.0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天门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人名称:宜昌桑德环卫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刘家大堰37号

  法定代表人:陶丹丹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管道疏通;城市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含危险、进口、医疗再生资源及其他需要专项审批项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2日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733.46万元,负债总额1,367.5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367.58万元),净资产1,365.8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993.09万元,利润总额4.74万元,净利润7.06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2,656.55万元,负债总额1,066.9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066.97万元),净资产1,589.58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3,247.51万元,利润总额308.60万元,净利润223.6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宜昌桑德环卫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被担保人名称:荆州浦华荆清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荆州市荆州城南开发区荆李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肖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

  成立日期:2008年3月31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753.05万元,负债总额2,337.7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900.27万元),净资产10,415.2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938.32 万元,利润总额793.76万元,净利润593.90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2,663.67万元,负债总额1,402.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077.66万元),净资产11,261.01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2,334.51万元,利润总额1,123.56万元,净利润845.7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荆州浦华荆清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被担保人名称:咸宁浦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毛红艳

  注册资本:人民币3,038.91万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8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5%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929.23万元,负债总额3,890.3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3,890.32万元),净资产3,038.91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0,507.62万元,负债总额7,468.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568.71万元),净资产3,038.91万元。项目尚在建设中,未形成营业收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咸宁浦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人名称:鄂州浦华鄂清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新庙镇茅草村鄂燕大道中段

  法定代表人:李国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9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178.32万元,负债总额7,246.7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7,246.78万元),净资产6,931.5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969.51万元,利润总额463.72万元,净利润346.2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20,463.42万元,负债总额12,784.8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2,784.86万元),净资产7,678.56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2,586.77万元,利润总额986.51万元,净利润747.0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鄂州浦华鄂清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名称:鄂州清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

  法定代表人:李国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4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72.82万元,负债总额422.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422.55万元),净资产450.2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88.37万元,利润总额52.34万元,净利润50.10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815.82万元,负债总额331.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331.71万元),净资产484.11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37.73万元,利润总额37.35万元,净利润33.8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鄂州清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名称:嘉鱼浦华甘泉水业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嘉鱼县鱼岳镇东岳路

  法定代表人:胡赤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活饮用水生产、供应;给排水及其配套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维护;门店出租。(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8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735.82万元,负债总额5,162.3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5,162.33万元),净资产5,573.4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523.18万元,利润总额989.15万元,净利润740.88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2,566.68万元,负债总额6,319.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71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09.66万元),净资产6,247.03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128.46万元,利润总额898.88万元,净利润673.5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嘉鱼浦华甘泉水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被担保人名称: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嘉鱼县鱼岳镇东岳路

  法定代表人:胡赤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4,832.08万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配套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水处理技术、设备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1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472.96万元,负债总额4,290.3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3,806.70万元),净资产3,182.5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629.34万元,利润总额348.75万元,净利润283.08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1,836.02万元,负债总额6,812.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50.18万元),净资产5,023.07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469.93万元,利润总额11.84万元,净利润8.4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被担保人名称:咸宁浦华甘源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咸宁经济开发区温泉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毛红艳

  注册资本:人民币3,700.0001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生产、销售;环保项目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2007年4月6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其99.99%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005.17万元,负债总额8,029.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29.94万元),净资产3,975.2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025.31万元,利润总额227.62万元,净利润169.13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1,413.59万元,负债总额7,506.3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8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06.31万元),净资产3,907.28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165.51万元,利润总额-67.19万元,净利润-67.9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咸宁浦华甘源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被担保人名称: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路办事处观音阁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污水处理;水处理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2006年7月7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5,306.68 万元,负债总额6,737.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2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77.60万元),净资产8,569.0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378.76万元,利润总额747.54万元,净利润552.0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7,261.67万元,负债总额8,372.0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8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32.05万元),净资产8,889.61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693.70万元,利润总额433.47万元,净利润320.5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被担保人名称:襄阳浦华汉清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襄阳市襄城区襄城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污水处理;水处理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2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354.31万元,负债总额9,694.3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84.31万元),净资产6,66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6,126.46万元,负债总额9,490.1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562.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17.60万元),净资产6,636.37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428.67万元,利润总额-23.63万元,净利润-23.6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襄阳浦华汉清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被担保人名称:宜昌浦华三峡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宜昌市绿萝路77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自来水、污水及其配套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集中式制水、供水(该项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水质检测(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须办理许可手续后经营)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0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6,248.60万元,负债总额12,003.8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2,003.89万元),净资产44,244.7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5,319.57万元,利润总额2,998.73万元,净利润2,229.76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64,716.93万元,负债总额18,823.0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8,823.08万元),净资产45,893.86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0,122.74万元,利润总额2,623.73万元,净利润2,023.7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宜昌浦华三峡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被担保人名称:荆门浦华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街办江山村

  法定代表人:邓丽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1,150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城市垃圾及工业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运营管理、投资(以上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环保项目技术咨询,环保设备的销售。污水处理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1年9月30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4,519.29万元,负债总额6,981.6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73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51.68万元),净资产17,537.6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938.76万元,利润总额1,493.62万元,净利润1,127.9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28,466.05万元,负债总额10,235.3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4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550.78万元),净资产18,230.72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2,500.15万元,利润总额924.16万元,净利润693.1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荆门浦华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7、被担保人名称:宜昌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升村六组

  法定代表人:房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1,92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污染治理设备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危险废弃物 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运输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19年10月10日);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运输、贮存、综合利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壤修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9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766.32万元,负债总额14,239.4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4,239.46万元),净资产2,526.8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819.52万元,利润总额602.90万元,净利润602.90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7,956.70万元,负债总额14,331.6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4,331.68万元),净资产3,625.01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2,653万元,利润总额1,098.15万元,净利润1,098.1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宜昌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8、被担保人名称:监利浦华荆源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监利县容城镇三闾村

  法定代表人:杨文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3,441.331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6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157.75万元,负债总额7,019.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6,019.52万元),净资产5,138.2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729.22万元,利润总额283.23万元,净利润248.32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3,425.27万元,负债总额8,123.1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23.15万元),净资产5,302.12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620.04万元,利润总额219.16万元,净利润163.8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监利浦华荆源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9、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桑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五陂镇经贸大厦504室

  法定代表人:张新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废旧金属、废旧电器、废旧电子产品、废旧机电设备及配件、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橡胶、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销售;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和租赁;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0%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751.23万元,负债总额3,117.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3,117.40万元),净资产633.8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375.01万元,利润总额579.82万元,净利润485.7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7,226.81万元,负债总额6,357.0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6,357.07万元),净资产869.75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2,832.32万元,利润总额373.02万元,净利润235.9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江西桑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被担保人名称:襄阳桑迪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襄阳市襄州区机电工业园富园路(襄州区环卫所)

  法定代表人:陶丹丹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环卫、环保产业开发、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分类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河道保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环卫车辆、设备与租赁;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物业管理;物流、物联网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及发布;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8年6月21日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79.37万元,负债总额595.7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595.79万元),净资产683.5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789.27万元,利润总额243.88万元,净利润183.58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591.10万元,负债总额1,421.0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421.07万元),净资产170.03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2,127.53万元,利润总额-512.48万元,净利润-513.5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襄阳桑迪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件路2号

  法定代表人:顾西虎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

  经营范围:餐厨废旧物资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及相关技术研究;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食品、菜蔬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粪便发酵处理;废油脂的处理和相关产品的销售;有机肥料的生产与销售;市政基础工程的施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4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5,690.34万元,负债总额10,190.3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4,13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060.34万元),净资产5,50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5,104.82万元,负债总额9,956.5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4,0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896.54万元),净资产5,148.28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257.38万元,利润总额-351.72万元,净利润-351.7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2、被担保人名称:咸宁桑德新环卫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咸宁市长江产业园内5幢

  法定代表人:陶丹丹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环卫项目投资;环卫项目管理;环卫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废旧物资回收(不含进口可用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处理、销售;环卫设备销售;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屋租赁;铅酸蓄电池回收、短暂储存、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5年2月6日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923.92万元,负债总额2,311.9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311.93万元),净资产611.9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380.55万元,利润总额267.71万元,净利润217.94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3,626.10万元,负债总额2,756.1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756.15万元),净资产869.95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221.52万元,利润总额282.38万元,净利润257.9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咸宁桑德新环卫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3、被担保人名称:南昌市启迪桑德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象湖路101号南昌居住主题公园住宅区93栋01室

  法定代表人:程新钢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清洁服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市政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智能化环卫系统开发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物联网技术服务;新能源开发及利用;广告设计、制作;环卫设备销售及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汽车销售及租赁;水污染治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固体废物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6日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其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05.37万元,负债总额478.6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478.64元),净资产626.7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919.57万元,利润总额197.08万元,净利润190.00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245.92万元,负债总额105.1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05.19万元),净资产1,140.73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423.53万元,利润总额506.91万元,净利润513.9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南昌市启迪桑德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4、被担保人名称: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幸福路65号企业公馆B区1404、1405号

  法定代表人:毛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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