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已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本次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发布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重组信息披露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96.7186%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1月8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披露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停牌期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1月15日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披露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提案》等相关议案,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发布《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公司股票于2020年1月22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发布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二、本次重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组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还需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组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重组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以上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0-017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告:2019―014)。
2020年3月1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以暂时闲置资金 5,000万元购买其结构性存款产品。
一、产品主要信息
1.产品名称: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5期(180天)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
4.委托日:2020年3月19日
5.起始日:2020年3月20日
6.到期日:2020年9月16日
7.期限:180天
8.预期年化收益率:1.65%或3.75%(保底收益率为1.65%,浮动收益率0.00%或2.1%,与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挂钩,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始终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75%/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65%/年。)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1.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浦发银行深圳分行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公司必须遵照履行。
2.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公司面临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合同投资到期日(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收益。
5.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定义详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第八条的约定。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保本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含本次5,000万元),其中已到期10,000万元,累计取得投资收益192.97万元,未到期1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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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