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1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首创证券创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99天、119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9年11月19日,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创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理财计划到期日为2020年2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万东医疗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临2019-044)。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5,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5.30%,获得理财收益79.96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及全体股东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0年2月26日,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首创证券创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封闭期为99天,之后开放日可退出,本金及收益分红将在T+5工作日到账。
1.1、产品名称:首创证券创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产品期限: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6月2日
1.3、预期收益和相关费用:
1.3.1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5.3(年化)%;
1.3.2 托管费为0.05%/年;
1.3.3 管理费为0.3%/年;
1.3.4 产品管理人对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部分提取60%作为管理人业绩报酬,剩余40%归投资者所有。
1.4、违约责任:管理人、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2020年3月16日,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封闭期为119天,之后开放日可退出,本金及收益分红将在T+5工作日到账。
2.1、产品名称: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2、产品期限: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7月13日
2.3、预期收益和相关费用:
2.3.1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5.3(年化)%;
2.3.2 托管费为0.05%/年;
2.3.3 管理费为0.3%/年;
2.3.4 产品管理人对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部分提取60%作为管理人业绩报酬,剩余40%归投资者所有。
2.4、违约责任:管理人、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首创证券创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现金类等债券类投资品种。该集合计划可以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财务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加强对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
(二)受托方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为北京市国资委所属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证券公司,公司与受托方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
受托方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
(三)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需要说明的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查阅受托方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为1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5%,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协议约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浮动收益型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经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21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