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26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3月18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终止收购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鸿投资”)持有的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持有宜鸿投资6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王少侬女士、刘壮青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上述议案将提交至公司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达孜赛勒康、宜鸿投资、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宜华集团持有宜鸿投资6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王少侬女士、刘壮青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上述议案将提交至公司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29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6)。
2020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发来的《关于增加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宜华集团提议将下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增加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宜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宜华集团作为关联股东对上述两个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经核实,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5,115,088股,占公司总股本37.04%,具有提出增加临时议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开会日期和地点均与本公司于2020年 3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相同。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27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于2018年5月28日及2018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以10,430 万元价格购买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鸿投资”)所持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博爱”)70%股权。
2018年5月28日,达孜赛勒康与宜鸿投资、玉山博爱、练习文、练习武、练海军、黄良菊签署《关于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2018年12月20日,宜鸿投资收到达孜赛勒康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8,512万元,已达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过户条件。
因宜鸿投资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过户,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达孜赛勒康终止收购玉山博爱70%股权,并与对手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宜鸿投资将退回股权转让款,及承担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以已取得的股权转让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即宜鸿投资需向达孜赛勒康退回股权转让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104,527,360元。
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宜鸿投资6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刘壮青先生、王少侬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终止收购玉山博爱股权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收购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收购的原因
2018年12月20日,宜鸿投资收到达孜赛勒康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8,512万元,已达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过户条件。因宜鸿投资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求,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并与对手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
丁方:
丁方1:练习文
丁方2:练习武
丁方3:练海军、黄良菊
1、甲方与乙方确认,截至2018年12月20日,乙方已收到甲方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8,512万元。但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持有的丙方70%股权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
2、甲方、乙方和丁方确认,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丁方支付的款项,甲方尚未向丁方支付。
3、各方一致同意,本补充协议生效后,《股权转让协议》立即终止。
4、甲方和乙方同意,《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后【10】日内,乙方应当:(1)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8,512万元股权转让款;(2)应以已取得的8,512万元股权转让款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1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为1,940.74万元。
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共计10,452.74万元。
5、本补充协议经各方签署完毕后成立,并经甲方股东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终止收购宜鸿投资持有的玉山博爱股权的事项,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本次终止收购会产生1,940.74万元的非经常性损益。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28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鸿投资”)、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
因公司于同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达孜赛勒康终止收购宜鸿投资持有的玉山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本次终止收购事项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则宜鸿投资需归还达孜赛勒康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共计104,527,360元。鉴于目前宜鸿投资的实际经营情况,遂公司与达孜赛勒康、宜鸿投资、宜华集团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
宜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持有宜鸿投资6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刘壮青先生、王少侬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宜都花园1-5幢一层B19-B20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翁桂然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工业、商业进行投资(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股权结构: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701,248,919.78元,负债为1,761,947,099.51元,净资产为939,301,820.27元。
2019年1月-9月,营业收入为107,607,333.92元,净利润为10,973,746.97元。
宜鸿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注册资本:7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百货、针织品、工艺美术品、陶瓷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以自有资产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外的行业进行投资;投资顾问、投资咨询、投资策划;自有资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宜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5,954,374,033.47元,负债为32,888,511,421.23元,净资产为23,065,862,612.24元。
2019年1月-9月,营业收入为5,530,252,905.59元,净利润为74,988,298.04元。
宜华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丁方: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系乙方、丁方的控股股东,乙方系丙方的控股股东和丁方的参股股东。
2020年【3】月【20】日,丙方、丁方、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练习文、练习武、练海军和黄良菊共同签署了《关于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下称《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生效后,形成丁方对丙方的相应负债。
截至2020年【3】月【20】日,甲方对乙方拥有债权,乙方对丙方拥有债权。
各方有意向就前述债权债务进行相应抵消处置。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相关债权债务的抵消处置事宜,达成如下约定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1、甲方、乙方共同确认,截至2020年【3】月【20】日,甲方对乙方拥有的债权金额为315,688,569.46元(人民币,下同)。
2、乙方、丙方共同确认,截至2020年【3】月【20】日,乙方对丙方拥有的债权金额为532,635,976元。
3、丙方、丁方共同确认,如《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得以生效,根据该协议的约定,截至2020年【3】月【20】日,丙方对丁方拥有的债权金额为104,527,360元。
4、各方同意,在2020年【3】月【20】日,以债权债务金额104,527,360元为基数,进行相应的债权债务抵消处理。具体为:
4.1本协议第3条项下丙方对丁方拥有的104,527,360元债权,由甲方代丁方清偿。
4.2结合本协议第4.1条,本协议第2条项下乙方对丙方拥有的532,635,976元债权中的104,527,360元,由甲方代丙方清偿。
4.3结合本协议第4.2条,本协议第1条项下甲方对乙方拥有的315,688,569.46元债权,相应减少104,527,360元。
5、 按本协议第4条进行相应的债权债务抵消处理后:
5.1丙方和丁方共同确认,自2020年【3】月【20】日起(不含),丁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项下对丙方的负债,已清偿完毕。
5.2乙方和丙方共同确认,自2020年【3】月【20】日起(不含),乙方对丙方拥有的债权金额为428,108,616元。
5.3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自2020年【3】月【20】日起(不含),甲方对乙方拥有的债权金额为211,161,209.46元。
5.4甲方和丁方共同确认,自2020年【3】月【20】日起(不含),因本协议,甲方对丁方新增104,527,360元债权。
6、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完毕后成立,并在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本协议业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业已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经营及财务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与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需在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终止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事项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生效,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与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需在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终止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事项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生效,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备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30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定于2020年 3 月31日下午15:00 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以及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不变;
2、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临时提案,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2020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3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主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6);
3、通过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若在《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反对”票,则股东不允许于《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同意”票,否则投票为无效。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31日(星期一)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15至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健康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0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20年3月20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1、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为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1日、2020年3月13日、2020年1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四、议案五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回避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0年3月21日(9:30-16: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陈晓栋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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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100。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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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