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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1日 星期六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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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5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3月20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富邦华一银行向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康欣”)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武汉富邦华一”)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债务人: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与武汉富邦华一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与武汉富邦华一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2002-790553151-03)中等值于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的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4.保证范围: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应向债权人偿付的主合同项下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杂费及其他费用)、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等)及其他损失。

  5.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融资到期之日、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票据到期日或类似债务履行期限(统称为“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后两年止。

  截止公告日,2019年度及2020年1至3月,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仅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7.51亿元,未超过公司于2019年年度董事会上预计的担保额度。相关决议公告和议案详细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司 “ 2019-010 号 ”公告。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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