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4,775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4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5.9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
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南兴港怡亚通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兴港投资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就该事项为其向郑州兴港投资集团提供49%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6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GB号楼1204-1
法定代表人:朱兴旺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报验代理;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的安装及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批发与零售:仓储物流设备、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化肥、铁矿石及镍矿石、工业煤炭(不含散煤)、铜精矿、钢材、天然气、保健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
■
实际控制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河南兴港怡亚通于2019年11月21日成立,双方股东暂未出资,暂无相关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河南兴港怡亚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融资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河南兴港怡亚通的借款事项承担49%的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担保公平、对等。河南兴港怡亚通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少。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担保的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也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66,610.9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8,045.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22,312.3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9.0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4,775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4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5.9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四川天原
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
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天原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天原怡亚通向四川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就该事项由天原怡亚通的控股股东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持有的天原怡亚通41%的股权质押方式向天原集团提供本次授信额度的45%比例的反担保(含天原怡亚通小股东天原昊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的反担保义务),反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反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反担保期间,天原怡亚通的小股东宜宾天原昊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天原怡亚通的4%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同时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一并转让给公司。
2、天原怡亚通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现因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在该参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清华街8号2楼214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伟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自有物业租赁;电子商务;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产业规划、产业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金银珠宝首饰、化妆品、汽车、农产品、游戏机及配件、食品添加剂、化肥、饲料添加剂、矿产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保健食品、沥青、燃料油、页岩油、化工产品及原料(前3项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营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有色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
实际控制人:宜宾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为其实际控制人。
天原怡亚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在该参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天原怡亚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为参股公司天原怡亚通提供担保,是公司作为该参股公司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日常业务运作及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天原怡亚通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天原怡亚通的融资事项向其控股股东天原集团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天原怡亚通融资需要,有利于该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以其持有的天原怡亚通41%的股权质押方式向天原集团提供本次授信额度的45%比例的反担保(含天原怡亚通小股东天原昊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的反担保义务),反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反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反担保期间,天原怡亚通的小股东宜宾天原昊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天原怡亚通的4%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同时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一并转让给公司,担保公平、对等。天原集团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风险较少。本次反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上述关联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有利于关联公司的业务发展。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应对相应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担保的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也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66,610.9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8,045.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22,312.3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9.0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4,775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4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5.9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百诚集团”)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惠民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叶惠忠
成立时间:1985年3月1日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通信器材、电脑、五金机械、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及原料、工艺美术品、照相器材、贵金属、珠宝首饰的销售;母线槽、桥架、滑触线、电控柜及相关电器配件的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家用电器及制冷设备的安装、维修,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废旧家电回收,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票据中介服务(不含承兑等银行核心业务),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百诚集团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00万元,公司持有其66.9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百诚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66,610.9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8,045.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22,312.3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9.0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4,775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4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5.9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未莱
环境集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开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开元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百诚未莱”)
注册地址:杭州市惠民路56号3号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程伟华
成立时间:2006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建筑楼宇给排水系统、安防系统、智控系统、暖通系统及相关新产品的设计、销售、安装及相关集成技术服务,家用电器、采暖设备、制冷设备、中央吸尘、智能家居、电脑、通信器材、金属材料 、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家用电器、采暖及制冷设备的安装及维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百诚未莱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持有其53.5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百诚未莱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66,610.9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8,045.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22,312.3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9.0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4,775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4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5.9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设立“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成都蓉欧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4%的股份,成都蓉欧持有其51%的股份,成都蓉欧怡亚通的管理团队成立的持股平台持有其5%的股份。
2、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香岛大道1509号(现代物流大厦内A区A0701-A0720号)
法定代表人:罗刚
成立时间:1998年11月4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模板脚手架施工;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服务;餐饮服务;普通货运;铁路运输;航空货运;海运;国际运输代理(包括:揽货、托运、订舱、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报关、报验、报检、结算运杂费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不含限制类);销售:肉类及农副产品(不含限制类)、水产品、水果 、蔬菜、酒水饮料、日用百货、化妆品、服装鞋帽、汽车、汽车配件、木材、石材、建材、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实际控制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成都蓉欧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4%的股份,成都蓉欧持有其51%的股份,成都蓉欧怡亚通的管理团队成立的持股平台持有其5%的股份。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产业规划、产业咨询。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44%的股权。
支付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并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由成都蓉欧及公司各推荐2名,设1名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成都蓉欧推荐,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根据合资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任免。董事会成员每届的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决议应经超过三分之二董事同意为有效。合资公司设董事长1人,由成都蓉欧向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公司推荐1名监事,并根据股东会决议任免。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总经理由公司向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违约条款: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每一守约方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该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以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为挽回损失、追偿等目的,支付的公证、鉴定、律师服务等费用。如守约方的损失无法计量的,则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标准赔偿。此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解除协议时合资公司净资产金额为基准收购守约方的股份。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并经各自有权机关审批同意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基于双方在产业、资本、供应链及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共同推动当地产业发展。
存在的风险:1.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及产业政策导向对经营资金投入的影响;
2. 政府监管部门政策调整和国际国内贸易关系变化对供应链服务的影响;3.供应链服务的上下游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倒闭所带来的连锁风险;4、因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导致客户丢失;5、在公司成立后的管理中,公司需要解决内部组织重构、制度建设、人员任免、业务重组等重要问题同时还存在文化认同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妥善解决,都可能成为阻碍投资目的实现的风险因素。
对公司的影响:基于成都蓉欧在当地的客户资源及其自身资本优势,公司将部分业务导入合资公司,可以共享当地产业、资本等优势资源;基于公司成熟运营模式及管理理念,在项目公司运营中共享输出品牌价值、商业模式、管理运营及团队,在保证双方导入项目顺利开展的同时,可以与成都蓉欧一起拓展更多的供应链服务项目,促进产业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公司在当地的品牌影响力。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4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云
注册资金:人民币9,359万元
住 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5层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存储);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内河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水路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档案管理服务;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海关报关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安装、维修: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浴器具及配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生产、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批发及零售: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农、林、牧渔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涉及许可证的,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电子游戏机及配件、化肥、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饲料添加剂、煤炭、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生活用燃料(除危险化学品)、沥青(除危险化学品);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租赁;房地产租赁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融桂怡亚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797.1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196.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9,247.9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0.4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副总经理李程先生在广西融桂怡亚通担任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广西融桂怡亚通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控股股东为广西省属国有企业,履约能力较强;除此之外,公司和关联方的主要交易模式为向关联方广西融桂怡亚通采购商品及向关联方广西融桂怡亚通销售商品,对公司而言该种业务模式下的关联交易风险较低。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0年度拟向关联方广西融桂怡亚通采购商品,预计2020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司2020年度拟向关联方广西融桂怡亚通销售商品,预计2020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该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与关联方分别就不同业务签署相应合作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西融桂怡亚通是在国家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策指导下,由广西荣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成立供应链综合商业服务平台公司,利用当地丰富的产业资源,结合公司的供应链优势,提供一系列的供应链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此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属于公司及参股公司年度必要的日常交易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定价依据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应当对相应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预计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物流”)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设立“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河北交投怡亚通”),河北交投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交投物流持有其51%的股份。
2、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52号办公楼208室
法定代表人:李占国
成立时间:2017年8月30日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凭许可证经营);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容器),国内、国际货运代理,金属制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和需专项审批的除外)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餐饮企业管理、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建材、钢材、食品(凭许可证经营)、焦炭、球团、铁矿粉、汽车及汽车配件、铁及铜矿石、天然气(作为工业原料的除外)、柴油(化学危险品除外)、电力设备、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五金产品、办公设备销售,公路旅客运输、货运站服务、网站经营及航空、沿海、远洋、内河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安装、运营、销售,土地整理,供应链管理,保险兼业代理,合同能源管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包装服务,搬倒装卸,物流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汽车维修,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机械设备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物流园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码头、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加油站、集装箱、场站港口的设施运营,新能源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蔬菜、苗木种植(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产品养殖(仅限分支机构),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为其实际控制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河北交投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交投物流持有其51%的股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及资产管理除外);档案管理服务;房屋租赁;货物运输代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与发布;黄金饰品、珠宝首饰(贵重金属除外)、电子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卫生用品、计生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美术品(古董除外)、箱包、鞋帽、皮具、钟表、乐器、眼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石油焦、有色金属、建材(木材除外)、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食品(凭许可证经营)、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化肥、矿产品(煤炭和需专项审批的除外)、消防器材的销售。(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支付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交投物流推荐3名、公司推荐2名,并根据合资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任免,董事会成员每届的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设董事长1人,由交投物流向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人,交投物流及公司各推荐1名监事,并根据股东会决议任免;设总经理1人,由公司向合资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2-3人,由交投物流推荐1人(分管财务部门),公司推荐1-2人,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和增加名额。合资公司的财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交投物流委派的人员担任。合资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均以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当选人应当按照法律和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违约条款: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守约方应出具损失计量证明文件,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该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以获得的利益,守约方为挽回损失、追偿等目的,支付的公证、鉴定、律师服务等费用。如守约方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无法计量的,则此部分无法计量的损失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确定。此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解除协议时合资公司净资产金额为基准收购守约方的股份。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并经各自有权机关审批同意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基于双方在产业、资本、供应链及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共同推动当地产业发展。
存在的风险:1、政策风险:一是政府由于宏观调控和体制改革而引起的政策方向、法律法规的调整可能给公司带来风险,比如国家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扶持政策的变化;二是政府可能出现的干预市场及社会不稳定因素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2、市场风险:一是市场竞争风险,项目公司将面临上下游市场供需的变化,市场供需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成本和利润水平,国际国内贸易关系变化对供应链服务的影响,直接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二是供应链服务的上下游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倒闭所带来的连锁风险;
3、运营风险:一是项目公司商业模式不合理以及经营不善将阻碍企业发展,导致企业损失。二是在公司成立后的管理中,公司需要解决内部组织重构、制度建设、人员任免、业务重组等重要问题同时还存在文化认同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妥善解决,都可能成为阻碍投资目的实现的风险因素。
4、资金风险:一是供应链平台是需要较大的运营资金投入,资金能否及时到位将对项目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若资金不足或来源中断将导致项目公司资金链断裂;二是项目公司主要业务为资金密集型业务,业务选择和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将可能出现存货减值情况、直接关系资金安全;三是资金成本上涨带来的融资风险。四是资金监管风险。
5、技术风险:项目公司要保持竞争力需要相关平台保持技术领先。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现有技术存在被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超越或被新技术替代的风险,一旦技术落后企业的成本及服务质量水平将不具备竞争力,从而给企业带来风险。
对公司的影响:基于交投物流在当地的客户资源及其自身资本优势,公司将部分业务导入合资公司,可以共享当地产业、资本等优势资源;基于公司成熟运营模式及管理理念,在项目公司运营中共享输出品牌价值、商业模式、管理运营及团队,在保证双方导入项目顺利开展的同时,可以与交投物流一起拓展更多的供应链服务项目,促进产业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公司在当地的品牌影响力。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交运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战献祥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住 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济北开发区黄河大街17号总部经济中心办公楼323室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铁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航空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服务;物业服务;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厨卫用品的安装、维修;批发、零售、网上销售:首饰、化妆品、汽车、农副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游戏机及配件、食品、食品添加剂、乳制品、酒水、化肥、饲料添加剂、铁矿石、镍矿石、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皮具、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数码产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钟表、乐器、眼镜、家具、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五金产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医疗器械、矿产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机电产品、石油焦、清洁煤、焦炭、炭素及炭素制品、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木材、纸制品、燃料油、金银制品、普通劳防用品、饲料、纺织原料;机械设备、计算机、汽车的租赁;进出口业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山东交运怡亚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3,130.4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8.32万元,总资产为人民币24,552.8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578.3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在山东交运怡亚通担任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山东交运怡亚通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法人由公司与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鲲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9年7月成立,仅在五个月的运营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3,130.44万元,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同时考虑到关联法人的股东情况,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0年度拟向山东交运怡亚通采购商品,预计2020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与山东交运怡亚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与关联方分别就不同业务签署相应合作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山东交运怡亚通是在国家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策指导下,公司与山东交运集团、济阳国资投控集团合资成立的供应链商业服务平台公司,利用当地的丰富产业资源,结合公司的供应链优势,提供一系列的供应链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山东交运怡亚通与当地多个生产型企业建立了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货源质优价优,帮助公司的下游客户优化采购流程。降低整体采购成本,实现直采+供应链的采购模式,增加下游客户对公司的粘性,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服务板块和业务量。
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此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属于公司及参股公司年度必要的日常交易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定价依据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应当对相应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预计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4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
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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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剑伟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住 所: 宜宾市翠屏区清华街8号2楼214号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自有物业租赁;电子商务;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产业规划、产业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金银珠宝首饰、化妆品、汽车、农产品、游戏机及配件、食品添加剂、化肥、饲料添加剂、矿产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保健食品、沥青、燃料油、页岩油、化工产品及原料(前3项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营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有色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原怡亚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5,31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1万元,总资产为人民币4,96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4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在天原怡亚通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天原怡亚通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法人由公司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天原昊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9年8月合资成立。在2019年仅三个月的运营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313万元,净利润61万元,没有产生应收账款;同时考虑到该关联法人的股东情况,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0年度拟向天原怡亚通采购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2020年度拟向天原怡亚通销售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该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与天原怡亚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与关联方分别就不同业务签署相应合作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天原怡亚通是在国家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策指导下,由公司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天原昊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资成立的供应链商业服务平台公司,利用当地的丰富产业资源,结合公司的供应链优势,提供一系列的供应链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天原怡亚通与当地多个生产型企业建立了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货源质优价优,帮助公司的下游客户优化采购流程。降低整体采购成本,实现直采+供应链的采购模式,增加下游客户对公司的粘性,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服务板块和业务量。
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此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属于公司及参股公司年度必要的日常交易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定价依据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应当对相应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预计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4月8日(周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15至4月8日下午3: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15至4月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开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大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其控股股东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白糖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参股公司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其控股股东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1-16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7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8-16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和2020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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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4月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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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