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拟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为准)提供担保,并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新增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借款到期日不超过2020年底,可提前归还,根据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预计本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9,094万元。在此借款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借款方式、金额、期限等由双方商定,但各种借款方式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借款额度。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开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开元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大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大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其控股股东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天原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天原怡亚通向四川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就该事项由天原怡亚通的控股股东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持有的天原怡亚通41%的股权质押方式向天原集团提供本次授信额度的45%比例的反担保(含天原怡亚通小股东天原昊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的反担保义务),反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反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反担保期间,天原怡亚通的小股东宜宾天原昊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天原怡亚通的4%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同时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一并转让给公司。
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十一、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白糖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怡亚通”)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申请白糖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根据郑商所的相关管理规定,由公司对广西融桂怡亚通的白糖指定交割仓库期间而产生的债务及因期货交割业务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向郑商所承担34%的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52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南兴港怡亚通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兴港投资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就该事项为其向郑州兴港投资集团提供49%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6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其控股股东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发怡亚通”)股东协商,对青岛城发怡亚通拟向其控股股东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发汇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就该事项为其向青岛城发汇融提供43%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和保理,额度期限不超过二年。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代表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
十五、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六、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七、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八、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九、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设立“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成都蓉欧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4%的股份,成都蓉欧持有其51%的股份,成都蓉欧怡亚通的管理团队成立的持股平台持有其5%的股份。
二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物流”)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设立“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河北交投怡亚通”),河北交投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交投物流持有其51%的股份。
二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0年4月8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
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四川天原
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怡亚通”)拟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怡亚通上一年度与四川天原怡亚通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剑伟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住 所: 宜宾市翠屏区清华街8号2楼214号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自有物业租赁;电子商务;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产业规划、产业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金银珠宝首饰、化妆品、汽车、农产品、游戏机及配件、食品添加剂、化肥、饲料添加剂、矿产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保健食品、沥青、燃料油、页岩油、化工产品及原料(前3项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营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有色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5,31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1万元,总资产为人民币4,96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4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在天原怡亚通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天原怡亚通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法人由公司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天原昊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9年8月合资成立。在2019年仅三个月的运营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5,31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1万元,没有产生应收账款;同时考虑到该关联法人的股东情况,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前海怡亚通2020年度拟向天原怡亚通采购商品,预计2020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与天原怡亚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怡亚通与关联方根据业务签署相应合作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天原怡亚通是在国家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策指导下,由公司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天原昊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资成立的供应链商业服务平台公司,利用当地的丰富产业资源,结合公司的供应链优势,提供一系列的供应链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天原怡亚通与当地多个生产型企业建立了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货源质优价优,帮助公司的下游客户优化采购流程。降低整体采购成本,实现直采+供应链的采购模式,增加下游客户对公司的粘性,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服务板块和业务量。
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此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属于公司及参股公司年度必要的日常交易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定价依据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应当对相应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预计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拟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为准)提供担保,并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
二、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新增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借款到期日不超过2020年底,可提前归还,根据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预计本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9,094万元。在此借款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借款方式、金额、期限等由双方商定,但各种借款方式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借款额度。
三、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其控股股东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天原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天原怡亚通向四川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就该事项由天原怡亚通的控股股东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持有的天原怡亚通41%的股权质押方式向天原集团提供本次授信额度的45%比例的反担保(含天原怡亚通小股东天原昊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的反担保义务),反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反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反担保期间,天原怡亚通的小股东宜宾天原昊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天原怡亚通的4%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同时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一并转让给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白糖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怡亚通”)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申请白糖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根据郑商所的相关管理规定,由公司对广西融桂怡亚通的白糖指定交割仓库期间而产生的债务及因期货交割业务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向郑商所承担34%的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52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南兴港怡亚通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兴港投资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就该事项为其向郑州兴港投资集团提供49%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6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其控股股东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发怡亚通”)股东协商,对青岛城发怡亚通拟向其控股股东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发汇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就该事项为其向青岛城发汇融提供43%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拟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为准)提供担保,并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
(二)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如下:
■
(三)关联关系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
3、担保范围:拟对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小写¥1,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期发行公司债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费以担保函的上限金额即人民币10亿元(小写¥1,000,000,000元)为计算基数,费率为0.1%/次。首期担保费以债券实际发行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债券实际发行确定的债券期限收取担保费,费率为1%/年,自第二年起,每年担保费以当期当笔在保债券余额为计算基数,费率为1%/年。如本期公司债分批次发行,则根据各批次债券的实际发行金额和债券期限分批次收取相应的首期和以后担保年度的担保费。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能更好的提升债券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
六、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0年1月1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950.48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关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事项涉及关联担保,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控股子公司
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百诚网络”)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康路228号3幢A座2101室
法定代表人:毛以平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销售: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手机、电脑、五金机械、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照相器材、厨房用品、健身器材、户外用品、汽车配件、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玩具、金属制品、家具、家居用品、建筑材料、预包装食品;服务:开展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演出经纪;复制、制作,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电视剧、广播剧;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百诚网络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0万元,公司持有其53.5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百诚网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66,610.9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8,045.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22,312.3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9.0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4,775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4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5.9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控股子公司
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百诚音响”)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惠民路5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玉娟
成立时间:2003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音响器材的销售及工程安装;实业投资;电子产品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通信器材、电脑、五金机械、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及原料、工艺美术品(不含黄金饰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母线槽、桥架、滑触线、电控柜及相关电器配件的销售;家用电器及制冷设备的安装、维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文化创意策划,出版物批发、零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百诚音响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6.8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百诚音响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66,610.9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8,045.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22,312.3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9.0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4,775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4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5.9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3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控股子公司浙江
国大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大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大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国大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大商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陆剑波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7日
经营范围:电器、制冷设备、服装、纺织品、百货、工艺美术品、感光材料、金属材料、计算机软硬件、检测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电器、制冷设备、电子设备的安装及维修,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安防工程、建筑智能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国大商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公司持有其63.7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国大商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66,610.9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8,045.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22,312.3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9.0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4,775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4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5.9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控股子公司浙江
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卓诚数码”)
注册地址:杭州惠民路56号
法定代表人:郭昌炉
成立时间:2004年7月1日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通信器材、手机、电脑、五金机械、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及原料、工艺美术品、照相器材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
浙江卓诚数码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持有其66.9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卓诚数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66,610.9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8,045.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22,312.3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9.0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4,775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4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5.9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
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投控”)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新增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借款到期日不超过2020年底,可提前归还,根据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预计本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9,094万元。在此借款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借款方式、金额、期限等由双方商定,但各种借款方式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借款额度。
2、深圳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
■
(二)深圳投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如下:
■
(三)关联关系
深圳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深圳投控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
2、借款用途:用于日常经营。
3、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
4、借款期限:借款到期日不超过2020年底,可提前归还。在此借款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借款方式、金额、期限等由双方商定,但各种借款方式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借款额度。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预计本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9,094万元,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发展的支持,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用定价公允,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深圳投控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950.48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而产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根据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价格公允。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应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支持,既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改善公司资金结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4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
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妲
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
住 所:贺州市平桂区潇贺大道西北侧(广西东融石材碳酸钙交易中心2楼)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碳酸钙及其制品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产业规划、产业咨询。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原料的销售;国内货运代理;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仓储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东融怡亚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58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926.9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在广西东融怡亚通担任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广西东融怡亚通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法人由公司与贺州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广西融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9年9月成立,仅在三个月的运营期内完成营业收入47,920万元,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同时考虑到关联人的股东情况,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0年度公司拟与广西东融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包括公司向广西东融怡亚通采购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向广西东融怡亚通销售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与广西东融怡亚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与关联方分别就不同业务签署相应合作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西东融怡亚通是在国家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策指导下,由公司与贺州市政府委派当地国有企业合作成立供应链综合商业服务平台公司,利用当地丰富的产业资源,结合公司的供应链优势,提供一系列的供应链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由贺州政府牵头,广西东融怡亚通与当地的核心石材碳酸钙生产企业建立了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广西东融怡亚通将作为碳酸钙产品的直采平台,保证货源质优价优,帮助公司的下游客户优化采购流程,降低整体采购成本,实现直采+供应链服务的采购模式,增加下游客户对公司的粘性,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服务板块和业务量。
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此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属于公司及参股公司年度必要的日常交易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定价依据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应当对相应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预计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
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白糖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怡亚通”)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申请白糖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根据郑商所的相关管理规定,由公司对广西融桂怡亚通的白糖指定交割仓库期间而产生的债务及因期货交割业务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向郑商所承担34%的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52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2、广西融桂怡亚通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现因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副总经理李程先生均在该参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朱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9,359万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存储);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内河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水路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档案管理服务;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海关报关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安装、维修: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浴器具及配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生产、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批发及零售: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农、林、牧渔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涉及许可证的,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电子游戏机及配件、化肥、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饲料添加剂、煤炭、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生活用燃料(除危险化学品)、沥青(除危险化学品);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租赁;房地产租赁经营。
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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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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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副总经理李程先生均在该参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广西融桂怡亚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提供担保,是公司作为该参股公司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日常业务运作及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1,938.53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广西融桂怡亚通承担34%的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业务发展需要,担保公平、对等。广西融桂怡亚通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少。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关联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白糖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的事项,是基于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上述关联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有利于关联公司的业务发展。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应对相应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担保的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也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66,610.9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8,045.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22,312.3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9.0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4,775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4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5.9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青岛城发
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其控股股东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发怡亚通”)股东协商,对青岛城发怡亚通拟向其控股股东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发汇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就该事项为其向青岛城发汇融提供43%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57号-2-135号
法定代表人:尹风钧
成立时间:2020年1月10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特种设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物业管理;依据《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不含餐饮服务);数据处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档案管理服务;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报关、报验、保险、揽货及咨询业务);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化妆品、食品添加剂、燃料油(仅限重油、渣油)、沥青、化肥、饲料、初级农产品(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产品)、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通信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眼镜框架、珠宝首饰、家具、工艺品、五金交电、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依据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
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市北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青岛城发怡亚通因于2020年1月10日成立,暂无相关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青岛城发怡亚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青岛城发怡亚通融资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青岛城发怡亚通的借款事项承担43%的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担保公平、对等。青岛城发怡亚通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少。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担保的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也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66,610.9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8,045.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22,312.3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9.0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