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0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归还前次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3,37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截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0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姚祖辉先生(代行董事长)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643,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1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公司监事曹明江先生因疫情原因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玉双女士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643,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0-01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动力”)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43,5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43,5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0号)核准,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总数为45,242.5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9.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8,227.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75.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051.97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子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7,528.75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部分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3月16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先后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中国动力关于归还前次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中国动力关于子公司海王核能归还前次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53,37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中国动力关于归还前次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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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二)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28,579.03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金额34,339.87万元、支付手续费4.0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动力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450,000.00万元,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不超过6,300.00万元、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不超过45,700.00万元、武汉海王核能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00万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不超过31,600.00万元、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5,300.00万元、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22,100.00万元、风帆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72,500.00万元,总计不超过643,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4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1、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严格遵守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动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643,500.00万元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中国动力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