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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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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01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24,512,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号),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新”)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杰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杰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杰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杰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支付股份对价人民币330,506,700.00元,合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9,418,7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02元;公司向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林芝锦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一号(有限合伙)、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196,923,02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02元。其中,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系刘振东、刘剑华、李龙萍、周代珍4位自然人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合计216,341,748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66,527,265股增至1,282,869,013股。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7年3月23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

  注:1、“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上银瑞金—四维图新1号资产管理计划”,为本次配套资金认购方。

  (二)股本变动情况

  (1)2017年5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数量为254,00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0198%。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282,869,013股减至1,282,615,013股。

  (2)2018年6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数量为190,50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0149%。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282,615,013股减至1,282,424,513股。

  (3)2018年7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360人,授予价格12.15元/股,授予数量27,046,469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2.1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1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7,046,469股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282,424,513股变更为1,309,470,982股。

  (4)2019年5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56人,授予价格12.80元/股,授予数量1,475,3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11%。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75,300股的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309,470,982股变更为1,310,946,282股。

  (5)2019年5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1,962,7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497%。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5月15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10,946,282股减至1,308,983,582股。

  (6)2019年6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73,122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0514%。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308,983,582股减至1,308,310,460股。

  (7)2019年6月10日,公司发布《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308,310,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308,310,46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62,465,690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7日。

  (8)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02,52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0460%。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962,465,690股减至1,961,563,170股。

  以上股本变动后,上述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持股数量如下:

  ■

  注:1、“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上银瑞金—四维图新1号资产管理计划”,为本次配套资金认购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应股份的锁定期

  交易对方中高新创投、杰康投资、杰浩投资、杰朗投资和杰晟投资对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事项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四维图新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因四维图新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其可解锁与锁定股份数亦同比例调整。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股份根据上述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获得的股份锁定期

  腾讯产业基金、芯动能基金、天安财险、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资产、林芝锦华、华泰瑞联、安鹏资本、龙华启富(山证投资)等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关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天安财险、华泰资产、林芝锦华、安鹏资本、龙华启富(山证投资)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四维图新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四维图新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2)芯动能基金的承诺如下:

  本企业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四维图新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四维图新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3)中信建投证券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已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中与各委托人约定各委托人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四维图新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四维图新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4)腾讯产业基金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四维图新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四维图新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5)华泰瑞联的承诺如下:

  本企业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四维图新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四维图新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24,512,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 %。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5名,其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为4名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

  注:1、“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上银瑞金—四维图新1号资产管理计划”,为本次配套资金认购方。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本次交易中所做出的承诺;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特定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特定股份”。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还需要同时遵守自2020年3月23日起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及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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