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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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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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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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医药零售连锁和医药批发业务,其中医药零售连锁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中药、西药及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经营销售,主要收入来源为直营连锁门店医药销售收入。
公司从事医药零售和批发,隶属于医药流通行业。医药流通是指医药产业中连接上游医药生产厂家和下游经销商或零售终端客户的一项经营活动,主要是从上游厂家采购货物,然后批发给下游经销商,或直接出售给医院、药店等零售终端客户的药品流通过程。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随着新一轮的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入,“两票制”、“处方外流”等改革措施为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消费升级、国民对健康刚性需求的增加以及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经营方式互补、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体系初步形成。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城镇化水平提升以及新医改背景下医保覆盖率扩张等因素共同影响下,我国医药零售行业面临长期发展机遇,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医药零售药店行业销售的各种药品的需求主要由人群医疗及健康情况决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经济周期性不明显;其他非药品类商品的销售则会随经济水平的波动而出现一定周期性特征。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以及区域消费者购物习惯等特点,药品零售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明显。总体而言,药品零售行业相对于其他一般零售行业经济周期性较弱。
(三)公司的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药店杂志公开发布数据,自2007年起,公司销售额及直营门店数连续多年进入中国连锁药店排行榜十强。2018至2019年度中国药店直营连锁100强排名第一位;2018至2019年度中国药店价值榜100强排名第三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2018年5月发布《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7》2017年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前100位排序中,公司排名第三。根据《21世纪药店报》的数据显示,公司2018-2019年度中国连锁药店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第二位;2018-2019年度中国连锁药店直营力百强企业排名第一位。根据第一药店财智发布《2018-2019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竞争力排行榜》显示,鸿翔一心堂排名第二位。公司市场份额逐步扩大,截止目前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云南、四川、广西、山西、贵州、海南、重庆、上海、天津、河南等十个省份及直辖市。
(四)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
随着国际国内医药产业链合作逐步深入,“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不断完善,供应链服务持续创新,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药品流通行业将迎来新的更大发展空间。同时,随着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加速、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以及保健意识增强,全社会对医药健康的需求将不断提升,药品市场销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2、专业化服务成为药品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
未来几年内,零售药店将不断向DTP专业药房、分销专业药房、慢病管理药房、智慧药房等创新模式转型。在互联网技术推动下,无人售药柜、人脸识别、AI机器人等新科技应用也将逐步进入零售药店。预计零售药店将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创新技术,为消费者提供更专业、更便捷的服务。
3、公司多区域协同发展,深层次全方位提升服务。
公司重点发展区域在西南地区、华南地区,同时兼顾华北地区的门店发展,公司战略将逐步着眼于全国市场,同时坚持核心区域门店高密度布局,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门店布局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省外市场的经营管理力度。首先,大力提升公司商品的价格竞争力和品牌力;其次,持续推进商品力提升,通过顾客用药疗效、顾客对价格满意度、供应商采购渠道等方面综合分析,建立差异化的商品精品体系。同时,通过员工专业化服务和顾客满意度系统、顾客回头率的考核,实现公司盈利和顾客满意度的平衡。利用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提供慢病管理、母婴管理等深度服务,提升顾客粘度。通过商品品类优化与顾客管理双重提升,达到提高交易次数和客单价的目的。同时进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营销网络建设,致力于打造全渠道电商。通过规模效应提升议价能力、降低物流及管控成本,迅速提升公司各省外市场的获利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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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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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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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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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管理层围绕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完善绩效考核,强化运营过程管理,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态势。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96,281.09万元,比上年年末735,587.86万元增加8.25%;负债为336,664.16万元,比上年年末330,636.06万元增加1.82%;股东权益459,616.93万元,比上年年末404,951.80万元增加13.50%。
2019年度,公司实现了销售收入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47,909.31万元,较上年同期提高14.20%;营业利润73,921.92万元,较上年增长8.02%;利润总额74,905.03万元,较上年增长8.3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391.78万元,较上年增长15.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065.75万元,较上年增长16.22%。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门店经营情况分析
1、以西南为核心经营地区、华南为战略纵深经营地区、华北为补充经营地区格局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鸿翔一心堂及其全资子公司共拥有直营连锁门店6,266家,拥有医保刷卡资质的门店达到5,221家。公司直营网络覆盖10个省份及直辖市,进驻280多个县级以上城市,云南省以外区域门店数量占比39.04%。在除云南以外的诸多市场,也具有较大品牌和服务影响力。其中四川、广西两省门店均突破500家,在四川、广西、山西、海南几省市的直营门店数量均排名当地前列。公司逐步形成云南以外的川渝、桂琼、山西三个重点突破区域,未来公司将在上述区域内深入拓展,不断优化门店布局、商品结构,从而提升一心堂门店在当地的品牌影响力,最终实现销售能力及盈利能力的提升。
公司的全国多区域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云南市场为核心;第二个阶段是以西南市场为核心;第三个阶段,也就是现阶段背靠胡焕庸线,以西南为核心,华南为纵深、华北为补充进行全国市场布局的阶段。
(1)报告期末已开业门店按物业权属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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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西南地区包括:云南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
华南地区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华北地区包括:山西省、天津市;
华东地区包括:上海市;
华中地区包括:河南省;
(2)报告期内主要区域门店拓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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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体化的店群经营
市县乡一体化垂直渗透拓展。报告期内,公司在省会级、地市级、县市级、乡镇级四个类型的市场门店均已超过1000家,形成行业独有的市县乡一体化发展格局。省会级、地市级门店从品牌、商品、服务、物流等维度形成中心辐射,对县域市场人群消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更利于各层级市场建立竞争壁垒和成本优势。随着医疗健康消费“渠道下沉”,新一轮城镇化的浪潮,农村人口将大规模向三四线城市和县域市场集中,市场潜力巨大。
报告期公司直营门店经营效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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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日均平效=日均营业收入/门店经营面积;
日均营业收入=门店当年含税营业收入/当年门店营业天数。
租金效率=年平均销售/年租金
立体、纵深布局是公司门店拓展所长期坚持的发展模式,我们认为,店群效应能增加门店间相互的协同能力,也能形成区域的品牌竞争力。一个区域内合理的药店布局,与区域的人口结构、消费习惯、用药习惯、人流量、消费能力、医疗资源配置等因素相关,如何有效的进行顾客培养是门店销售的关键。如今,交通技术的发达带来人员活动半径越来越大,信息交互越来越快,通过建立立体化的门店布局,能形成更稳定的品牌影响力。大部分的药厂以区域组建营销团队或进行人员分工,提升区域的市场占有率,是公司加强自身竞争能力的基础,也是提升上游协同能力的根本。
2、门店取得医保资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6,266家直营连锁门店,已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店达5,221家,占公司药店总数的83.32%。报告期内公司医保刷卡销售占总销售的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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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收入排名前十名的门店情况
销售前十门店累计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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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及药事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1、诊所业务
随着消费需求的升级,公司开始探索新的业态模式“药店+诊疗”模式,以销售终端局部转换为以服务为经营理念,重点侧重于专业化服务,为公司立体化服务提供基础。2019年公司新设经营诊所有2家,主要是对新业态的探索和布局,为大健康产业链的升级培育出新兴业态模式。未来公司还将继续加强诊所经营业务,为互联网诊疗及健康管理、慢病管理业务打下基础。
2、坐堂中医业务
2019年公司中医坐诊门店335家,2019年中医处方量同比2018年中医处方提升7.66%。
3、远程药事服务业务
2019年6月1日公司成立远程药事服务部,正式开展推行"互联网+药学服务"远程专业化服务。公司远程审方涉及平台有一心堂自建平台、平安好医生、微问诊等,目前主要以一心堂自建平台为主,一心堂自建平台2019年最高审方量达到251.98万张/月。
(三)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情况
公司陆续推出一心堂APP、团购业务、跨境业务、O2O业务,同时利用自身优势品牌影响力以及区域服务优势,推出了一心到家B2C业务。2019年度实现电商业务交易额7,343万元。其中,第三方销售平台的交易额2,313.89万元。近两年公司依托门店网点优势,O2O业务较2018年加速增长。2019年同比2018年销售额增长222.30%,交易次数增长396.46%。2019年电商O2O业务销售额达到3,700万元,交易次数达100万次以上,客单价为36.46元。O2O业务布局主要以市区为主,销售占比96.62%,交易次数占比96.38%,州县地区合计销售占比仅3.38%,交易次数占比仅3.62%。
(四)中药产业链分析
中药产业,是公司未来主要发展的产业之一,公司已初步完成建立中药种植、初加工、精加工、批发、医疗机构供应、零售销售业务等完整的产业链。公司于目前设立有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云中药业有限公司三个专注于中药研究、种苗培育、中药材料收储、饮片加工、配方颗粒生产业务。公司于2019年完成318个配方颗粒品种备案并取得临床使用资格,在中药的产能、产值上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会员管理与服务业务
2019年公司会员销售占比83.88%,较2018年会员销售占比81.41%提升2.47个百分点。同时,2019年会员交易次数同比2018年提升11.95%。会员交易次数占总交易次数比重由2017年的57.93%,提升到2018年的63.28%,再到2019年的67.08%。会员交易次数在近三年销售不断提升的过程当中,保持每年稳步增长,为公司业绩稳步提升起到关键支撑作用。
通过近两年会员销售复购率情况来看,2019年消费1次会员的占比29.79%、消费2至5次会员的占比36.67%,消费6至10次会员占比15.03%,消费10次以上会员占比18.52%;2018年消费1次会员的占比32.86%、消费2至5次会员的占比34.98%,消费6至10次会员占比14.16%,消费10次以上会员占比18%。对比2018年除消费1次会员以外,消费2至5次会员、消费6至10次会员、消费10次以上会员占比均有所提升,其中消费2至5次会员比重最大,具体表现在新会员通过时间的沉淀培养为对公司品牌信任度的认可。未来公司将着重关注消费1次的潜力会员,持续维护消费2次以上会员,深入挖掘消费1次潜力会员的购买力,并通过专业性服务吸引更多的客户成为新会员。
公司通过优化商品结构达到经营效率的提升,在2019年公司会员客单价为89.28元,与非会员客单价34.96元相比较,增加2.55倍。会员与非会员主要差别在于对品牌的认同度和对购买商品类型差异化。
(六)特慢病药房业务
2019年公司新增设专业慢病药房3家,开通各类慢病医保支付门店477家,其中云南慢病医保门店343家、山西慢病医保门店90家、四川慢病医保门店32家、广西慢病医保门店10家、重庆慢病医保门店2家。2019年慢病医保门店对门店整体销售贡献率为10.43%,单店最高贡献率达到84.12%。公司开通的慢病医保类型有省、州市、区县慢性病医保,2019年以市慢病医保为主导,占慢病医保总量的66.28%,其次是县慢性病医保占慢病医保总量的24.87%。2019年慢病医保门店客单价为295.97元,是非慢病顾客消费客单价的4.17倍。2019年慢病医保刷卡金额较2018年慢病医保刷卡金额增长33.10%,慢病医保交易次数较2018年慢病医保交易次数增长38.04%。通过近两年慢病医保销售情况来看,主要以内分泌系统、心血管系统药品为主,近两年内分泌系统药品销量占总体慢病医保药品的销售额超过14%,心血管系统药品销量占总体慢病医保药品的销售额超过54%。另外通过从近两年慢病医保刷卡金额和交易次数的两个维度可以看出慢病医保的增长趋势较快,未来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七)带量采购业务
带量采购对公司而言,是一个能取得更多处方药品种的机会,更是一个降低处方药采购成本的机会。零售药店在过去20多年的发展中,形成与医院渠道不同的药品消费模式,大部份的品种,都为消费者提供了偏好选择的机会,不管是品牌、价格、剂型或是包装,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对于供应商而言,每个供应商会同时生产多个品种、多个剂型,同时因为中标的周期问题,供应商会拓展出院外销售渠道,同时也会与零售药店拓展更多的品种合作,零售药店与供应商的关系将更紧密,这种合作,将是双向互利的,也将是多方受益的。
(八)报告期内仓储及物流情况
截止2019年鸿翔一心堂集团在全国共拥有11个物流配送中心,物流总建筑面积为107795.6平方米,用于常温、阴凉、冷藏商品的存储及流转,保障了集团6个省份、3个直辖市、1个自治区6000多家一心堂直营连锁门店的商品配送,平均每天的作业行项超过21万行,17000个客户箱件、出库金额超过1800万、以及完成中药外部销售跨度29个省的100多家客户,60家药厂的配送,公司整体物流年配送箱件超过610万件。所有物流作业均为无纸化及可视化作业,作业方式机械化为主自动化为辅。报告期,针对冷藏药品的储运温度问题,质量中心通过自行研究+供应商合作的方式,建成冷链监控平台,整合公司业务数据及设备温度记录数据,实现在PC端和移动端实时监测,以冷链数据做主要监测指标,实现多维度动态监测冷链运作情况,同时制定并完善冷链运作管理文件,实现冷链操作标准化。解决了冷藏药品储运过程中保温、测温、可追溯等技术难题。2020年物流中心将整合仓储资源,以营运标准化、模式多样化、适度自动化、精确节能化为运作目标,提升各DC配送能力和利用率,2019年被评为医药冷链物流最佳服务企业。
云南物流中心是鸿翔集团最大的仓储中心,物流中心大楼总面积54400㎡,整体设计为四层,每层面积为13600㎡;建筑体长:200M,宽:82M;目前使用信息系统主要:SAP-WM模块、WCS、MFC等多套仓库作业管理系统;现代化的手持终端RF及PDI、前移式平衡重高位叉车、电动托盘搬运车、手动液压叉车、提升机、电梯等设备都在库区作业的各个环节使用,执行物流业务的运作,包括货物存储、配送、装卸等业务。贯穿整个仓库926m的自动输送线,3条自动分拣线共82个道口、160辆拣选作业车、170张准复核工位承载着物流中心业务的3800多家门店和省外10家物流中心的配送业务。
2015年11月,物流中心完成二期改造建设,将一心堂原有的仓库作业模式上改造为大摘果套小播种模式(线上B2C)与纯播种方式(线下B2B)并行,这在业内的物流中心实现了突破。公司电商业务的发展,线下B2B和线上B2C业务的打通,业务操作全程可控、全程无纸化。是鸿翔一心堂物流独特的自创业务模式。信息系统的运用一方面实现了商品在进货、库存、养护、订单、拣选作业、复核、集货集运、配送出库、在途、逆向物流等过程中的高度集成管理,有效保证了国家医药物流的GSP管理规范的执行;另一方面在该系统平台上有效集成了现阶段所需要的物流设备的正常运作,如高位货架、大型叉车、自动化传输系统、电子分拣扫描系统、RF 移动终端(无线射频终端)、提升机、中央空调、自动温控设备、电动搬运车、扫描平台、托盘、周转箱、打印机、冷藏设备、GPS(全球定位系统)等。采用GPS实时监控运输车辆所在地理位置,对货位配送进行跟踪,保证商品配送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公司还针对冷藏商品的配送专门开发了一个冷链运输的温控系统。从商品出库开始在系统内记录出库温度,运输冷藏商品的保温箱每5分钟对箱内温度进行回传。方便后台人员实时关注冷藏商品运输的问题及期间异常情况的调整。保证顾客购买冷藏药品的安全性。
通过网络化和数字化方式,形成了完备、高效的物流作业管理系统。同时充分考虑了未来业务发展的可变化情况,兼顾了技术的经济性和先进性。物流先进设备的启用,遥遥领先于国内同行业集成系统的上线切换,有效提升了鸿翔物流各工作岗位的工作效率和精细度。RF收货改变了大订单验收及数据提交机制,物流打通了与上游3000余家供应商的系统对接,实现订单电子化,部分供应商实现了EDI对接,订单数据实现资源共享, 由原来的整单提交改成逐行提交,缩短了供应商到货验收的等待时间;后台HANA系统及CRM运用大数据分析,对商品、采购、物流、财务、质量、会员管理等业务流程进行了统一整合、梳理,业务的规范性和财务管理的精细度得以进一步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
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
3、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4、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
5、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
6、“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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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2019年 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1、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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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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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次执行日,原金融工具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工具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1)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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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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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1)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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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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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2019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
(1)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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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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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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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34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6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批准2019年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需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代理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严禁涉及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活动);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呼叫中心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以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运营不断扩展的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并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科技”)及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宁鸿翔”)的具体经营情况,中药科技及华宁鸿翔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同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用于其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0.4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41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调整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于2019年10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涉及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以下简称“红云制药”)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关联方红云制药采购中西成药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向关联方红云制药销售中药材合计不超过6,000万元。
单位:万元
■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金额调整情况
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2020年度涉及红云制药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关联交易内容进行合理调整,增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红云制药采购医疗器械不超过1,000万元,并增加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红云制药销售品类中西成药,调整后公司与红云制药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决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及刘琼女士回避了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和交易内容的原因
伴随着医药零售行业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门店数量、市场区域不断拓展,同时为充分发挥公司在药品及医疗器械批发和零售等方面的全产业链规模化、专业化优势和专业投资优势,公司原审议预计的2020年涉及红云制药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和交易内容将不能满足2020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需根据实际日常经营活动进行调整交易额度及关联交易内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
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红云制药股权结构如下:
■
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鸿房地产”)的股东为阮鸿献先生、阮圣翔女士,持股比例分别为99.22%、0.78%。阮鸿献先生为云鸿房地产的实际控制人。
贵州剑河创投基金管理中心,阮鸿献先生持有其9.8%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红云制药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19年度的平均价格,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西成药及医疗器械是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供应商的及时有效配合。红云制药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在保证质量及时效的前提下向公司交付产品,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调整一心堂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一心堂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心堂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经营范围,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一心堂调整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44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0年4月14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证券代码:002727 证券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035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下转B0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