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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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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股本602,762,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供电供热、从事发电厂(站)的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公司拥有3家全资或控股燃机发电厂,现有7套9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6万千瓦(其中:南山热电厂3×18万千瓦、中山南朗电厂2×18万千瓦、东莞高埗电厂2×18万千瓦)。三家燃机发电厂均位于珠江三角洲的电力负荷中心区,是所在区域的主力调峰电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业务,下属的南山热电厂、中山南朗电厂和东莞高埗电厂均处于正常生产、运营状态。报告期内,受2018年上网电价再次下调、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电力主营业务面临更大的压力。为尽可能减少外部环境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在狠抓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公司加大经济运行管理力度,顺应广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不断加速的趋势,组织公司下属三家电厂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营销竞争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在努力提升电力主营业务经营效益的同时,亦下大力气狠抓相关业务的经营与拓展,下属深南电工程公司不断开拓国内外燃机电站建设工程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深南电环保公司利用燃机发电的余热从事污水处理厂湿污泥的干化处理业务,全年完成湿污泥处理量15.52万吨,创造了其产量新纪录,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的综合利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深圳建市40周年,也是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开局之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进度符合预期,保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广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场交易规模约2,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2%,约占省内发电量的46%。在此趋势下,公司下属南山热电厂也被纳入了市场化发电侧主体,公司发电业务进入全面市场化竞争格局。与此同时,广东省电力现货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进入结算试运行,在天然气价格居高不下、基数电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公司电力主营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积极审慎的态度,结合电量、气价的关键指标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确定梯级经营目标的基础上,设立了全力以赴争取实现年度盈利的奋斗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应对各项挑战,继续以“1+5”战略路线图为引领,全面、深入地分析公司面临的经营形势,准确把握并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强力推进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应对形势变化,不畏风雨,务实拼搏,笃定前行。报告期内着力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狠抓安全管理、践行环保责任。克服发电设备老旧等困难,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和末梢管理、升级安全生产督导模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全年实现安全“五无”目标,同时实现了“零非停”、“零障碍”、“零事故”的新纪录,累计实现安全生产5,722天,开创了公司安全记录历史最好水平。

  2、钻研竞争策略、提升主营绩效。为全力以赴应对外部市场环境的挑战,公司通过抢抓长协电量,深入研究电力交易及“两个细则”政策,综合分析电量转让、月竞电量、偏差收益、冷备用补偿等多方面要素,科学合理、效益优先地运营公司电力主业,公司全年实现转让电量14.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为公司实现年度经营性盈利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3、严格成本管控、拓宽燃料渠道。不断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积极拓宽气源采购渠道,开辟了深能源代加工权益气,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增强了市场议价能力;通过深南电东莞公司与深圳燃气签署的《资源战略合作协议》,获得了稳定且具有价格竞争优势的优质气源,有效降低了燃料采购成本。与此同时,公司紧跟外部形势变化,动态进行科学的财务分析与测算,强化财务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参谋与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系统内资金统筹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和运营成本。

  4、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号召,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公司下属深南电工程公司在安哥拉、土耳其、马来西亚、格鲁吉亚、埃及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开拓市场,承接燃机电站运维等相关技术服务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完成格鲁吉亚、马来西亚3个运维项目的合同签订,合同金额合计6,765.2万元,实现利润1,210万元。

  5、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为“深圳蓝”添砖加瓦。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按期完成“深圳蓝”技改项目,发电机组的氮氧化物排放指标优于政府要求的排放标准,为深圳市环境质量的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下属深南电环保公司助力深圳城市污泥的稳定处理,2019年处理湿污泥15.52万吨,处理量再创新高。同时投资300万元完成污泥干化废气处理改造,新增一套大容量的化学除臭设备,投运后有效地减少了环保排放指标,为大湾区前海片区的“天更蓝水更清”项目做出了积极的社会贡献。

  6、创新管理模式、提升运营效率。建立环保工程联合现场协调机制,提高生产决策效率,实现生产信息和资源的最佳共享;成立资本(运营)中心,加强公司资本管控,保障公司资本安全、合理、高效运营;组建会计共享中心,使财务进一步融入公司的战略转型及各个产业链条的决策与管理之中,为公司资本运作提供必要的资金储备。

  7、深化人力资源改革、强化绩效考核机制。持续深化人力资源改革,通过分批实施职级调整、持续开展岗位交流等工作,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实现公司经营发展目标奠定必要的人才基础;继续推行“军令状”考核,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紧密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对“军令状”考核指标进行优化调整,推动公司年度目标的顺利实现。

  8、推进存量资产盘活、探索增量资产配置。综合分析宏观形势、行业趋势和市场态势,审慎研究、探索并启动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力争使旧产能重焕新生,也为新产能的注入创造有利条件;借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有利政策,依托股东及各方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公司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探寻新项目机会,为公司谋求战略转型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2019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公司党组织升格为党委,以加强党建促经营为目的,持续推动党建与公司经营管理深度融合。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0.1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4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较前一年减少35.14%,营业成本较前一年减少39.39%,主要原因是:2019年,广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场交易规模同比增长近30%,约占省内发电量的50%。随着南山热电厂被纳入电力市场,公司下属三家电厂全部进入了电力市场交易,公司由过去的计划发电为主转变为市场营销为主的电力生产模式,基数电量大幅下降,导致公司2019年电力销售营业收入较前一年减少38.82%,电力销售营业成本较前一年减少42.27%。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年 3 月 31 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于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合并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其于 2019 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除上述会计政策外,公司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司对江西核电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金融资产减值方法改变: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 “预期损失法”。

  3、修改相应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 对江西核电有限公司的投资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0-00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7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新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00,956.73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为710,334,373.89元。

  2、2019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到股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因此,2019年度,公司不计提盈余公积金。

  3、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762,596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055,251.92元。

  4、公司2019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披露。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1~01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的议案》及其附件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特别奖计提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董事李新威先生、陈玉辉先生、巫国文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授予2019年度盈利奖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董事李新威先生、陈玉辉先生、巫国文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李新威董事长因担任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及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

  陈玉辉董事因担任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1、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70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聘期一年。

  2、如公司2020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则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对审计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拟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8)。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9:15-15:00时。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2020年3月2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 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八)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2020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7、审议《关于聘请 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及其他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或有效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或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股东资料外,还须持股东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发送邮件或传真后通过电话确认。

  2、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请于会议当日下午14:30时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特别提示: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着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保护与会人员健康安全的宗旨,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时

  (三)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人:邹奕、尹雪

  联系电话:0755-26003611

  邮箱:investor@nspower.com.cn

  传真:0755-26003684

  邮政编码:518053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出席2020年4月1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B 股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月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7

  2、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9:15-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7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启良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2019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00,956.73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为710,334,373.89元。

  2、2019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到股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因此,2019年度,公司不计提盈余公积金。

  3、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762,596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055,251.92元。

  4、公司2019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披露。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1~014)。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原则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上述文件的有关人员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梁建强员工监事因担任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董事而回避表决。

  彭勃员工监事因担任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而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而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四)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而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而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而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对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中心运作的资金需求预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订了相应的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计划。2020年3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李新威董事长因担任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环保公司”)、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工程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陈玉辉董事因担任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融资额度

  2020年,公司拟申请融资规模总额为56亿元(人民币,下同),实际使用额度控制在28亿元以内。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托、企业债券、中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中短期票据、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

  二、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如下:

  ■

  三、相关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力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18号)生产办公楼6栋103、105室

  法定代表人:戴锡机

  注册资本: 11,385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5%,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25%

  (注:公司持有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营业务:余热利用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余热利用发电。增加:燃机发电。

  新电力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海城北路

  法定代表人:陈玉辉

  注册资本:74,68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55%,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2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主营业务:燃机发电、余热发电、供电和供热(不包括供热管网),码头、油库(不含成品油、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易燃易爆品)租赁。

  深南电中山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4月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2097号综合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李新威

  注册资本:7,90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0%,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30%。

  主营业务:污泥干化;污泥处理处置实施与工程的设计和运营管理;环境污染治理、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南电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2097号生产办公楼6栋315、317、319房

  法定代表人:李新威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60%,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营业务:从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建设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接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运行设备维护和检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卖商品)。

  深南电工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被担保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融资额度,且未签订授信协议,拟在其签订具体授信协议时为其签订担保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将包括:

  (一)担保金额: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

  (二)担保期限:贷款到期日后两年。

  (三)担保范围:债券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债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五、董事会意见

  (一)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工作的顺利实施,在保障资金链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依据对2020年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的审慎及合理预测,拟定了2020年度融资额度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公司2020年度融资额度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在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相应额度之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日常审批。额度有效期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如果实际经营需要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须再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对于达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其他担保事项,公司将依法依规地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风险控制

  1、深南电中山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合计持股80%,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深南电中山公司现有贷款均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该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同意该公司将其全部资产抵押给公司,并且公司提供不超过其全部资产的实际使用担保额,作为担保的风险控制。

  2、新电力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00%):新电力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由公司托管经营,资金安全和风险由公司负责控制。

  3、深南电环保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00%):深南电环保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金安全和风险由公司负责控制。

  4、深南电工程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00%):深南电工程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金安全和风险由公司负责控制。

  (三)上述担保公平、对等,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3月18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的主债务均未逾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承担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工作,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

  经综合评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保持一致,为9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审计70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聘期一年。如公司2020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对审计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17室-1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0层。截至2019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等地设有13家分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000388号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19.27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截至2019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大于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本次审计业务主要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下简称“深圳分所”)承办,深圳分所的相关信息如下:

  深圳分所于2016年7月设立,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DH07640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1012室。深圳分所迄今已承接多个大型企业年报审计和改制项目审计,具备向客户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能力。

  深圳分所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总所统一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二)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19年末,合伙人35人,注册会计师401人,从业人员52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64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新发,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冬梅,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三)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24,558.5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收入为19,603.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816.4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家,收费总额2,366.23万元。

  (四)执业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截至2019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的从业经历:

  邓超,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风险控制合伙人,200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张桂红,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负责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合伙人的从业经历:刘新发,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丁冬梅,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7号);于2019年1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2019〕34号);于2020年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证监决〔2020〕3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之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承担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工作,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事务所是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其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1、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70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聘期一年。如公司2020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则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对审计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

  2、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行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执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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