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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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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20-029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造板集团”)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0.22%,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持股比例为59.78%。

  ●本回复中涉及的人造板集团2019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2020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29号),现回复如下:

  一、列示人造板集团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所对应的应收类款项的具体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业务背景和形成原因、对应款项金额、账龄、是否关联方,如涉及关联方,请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对应的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回复:

  (一)人造板集团应收类款项的具体情况

  1.截至2019年末,人造板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702.57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820.83万元,账面净值4,881.74万元,其中:2019年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176.95万元;

  2.截至2019年末,人造板集团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10,294.77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90,251.10万元,账面净值120,043.68万元,其中:2019年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1,988.92万元,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83,997.77万元。

  3.2019年度,人造板集团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二)上述应收款项的业务背景和形成原因

  1.人造板集团应收吉林森工(湖南)刨花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刨花板”)款项形成的背景及原因系人造板集团为拓展其在南方区域的人造板业务,向其提供经营资金支持,用于林地收购和生产基地建设以及日常经营活动支出。

  2.人造板集团应收吉林森工三岔子刨花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岔子刨花板”)和吉林森工露水河刨花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露水河刨花板”)款项形成的背景及原因系出于生产经营需要向其提供的用于原材料采购、日常支出、职工薪酬等方面的资金拨付。

  2018年12月,森工集团为实施“林板一体化”战略,收购人造板集团子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造板资管公司”)全部股权,上述三家企业作为人造板资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随其母公司股权变更而不再纳入人造板集团2018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人造板集团对三家企业的内部债权转为外部债权。

  综上,人造板集团上述应收款项形成的背景和原因具有商业实质。

  (三)债务人与公司和人造板集团间的关联关系

  ■

  (四)债务人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生产经营情况

  1.债务人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

  注:湖南刨花板营业收入为木材销售收入。

  2.主要经营情况:

  湖南刨花板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该公司系人造板集团为在湖南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拓展南方区域的人造板业务而设立,后因项目资金未能足额到位,未能开展人造板产销业务,目前只有少量木材采伐、销售业务。

  三岔子刨花板和露水河刨花板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这两家企业均位于东北国有林区,初始分别由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创立,历经多次重组而来。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三岔子刨花板和露水河刨花板两家公司转而主要依靠人工林和森林抚育性采伐供给原料,但由于长白山区林产工业发达,原料竞争激烈,不再具备价格优势,加之计划在2019年度补充的运营资金未到位,生产经营难度加大。

  (五)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依据2017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境内上市企业(非境内外同时上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坏账准备的计提属于本准则的规范范围。与原准则相比,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参照以下实际情况,企业对“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

  1.国家开发银行项目贷款未能到位,“林板一体化”战略湖南国家储备林项目遇阻

  2018年5月份,国家开发银行通过了“吉林森工(湖南)刨花板有限公司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30亿元授信审批。该笔授信用于森工集团“林板一体化”战略湖南国家储备林项目,放款前提条件为按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向森工集团注入30亿元“国企改革基金”。

  企业始终配合跟进改革基金进展工作。2019年下半年得知:因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与金融机构未能就“国企改革基金”的出资额度、出资顺序达成一致,加之受其他由基金给予支持的部分省属国企经营现状影响,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原定向森工集团注入30亿元的国企改革基金处于停滞状态。

  至2019年末,因国企改革基金未到位,导致国家开发银行已通过的、为森工集团增信30亿元,用于“林板一体化”湖南国家储备林项目的专项贷款难以获得实质性推进。湖南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资金重要来源无法落实,原定湖南刨花板通过该项目恢复盈利能力、带来经营资金流入的规划目标陷入不确定状态。企业对未来的经营预期发生转变。

  2.森工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陷入停滞,“林板一体化”战略长白山区资源整合项目遇阻

  2019年3月份,森工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经双方出资人原则批准后,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详细制定了重组框架:一是将森工集团划分为公益类业务板块(包括八户林业局和资源型企业)和竞争类业务板块(包括上市公司及完全市场化的成员企业);二是战略投资者向公益类业务板块增资,同时向竞争类业务板块支付重组对价,用于发展“林板一体化”项目和解决债务问题;三是森工集团在增资前完成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剥离工作;四是上级管理部门给予调整绩效考核目标。因森工集团在短期内无法完成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工作,未能达成上述重组条件,2019年下半年,森工集团引资重组工作陷入停滞状态。拟由战略投资者注入的“增资”和“对价”资金无法到位,森工集团无法按原计划向三岔子刨花板和露水河刨花板两户企业补充运营资金,对这两户企业依“林板一体化”战略规划与属地林业局进一步整合的方案也被迫搁置。

  在森工集团内,林产工业上下游公司一贯依据森工集团统一的战略规划开展生产经营工作。因原定的战略投资者资金和国开行项目贷款均未能到位,“林板一体化”项目受阻。森工集团无法在刨花板产品的研发、生产设备升级和市场开发方面投入足够的资金支持。原规划的,三户企业变更为森工集团独资公司,再由集团公司向人造板资管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形成规模化效应,打造刨花板产业龙头企业的战略目标未能实现。刨花板行业竞争激烈,单户企业无能力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加之刨花板制造业作为典型房地产下游行业,国内市场需求放缓、国际市场出口受阻,导致三户企业在2019年度未能获得经营改观。

  鉴于在2019年度内发生上述情况,人造板集团判断:上述事项导致三家企业经营所处的环境在当期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人造板集团对三家企业的债权是否可足额收回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出现减值迹象。因此对三家企业债权分别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本次人造板集团坏账减值及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论证此次计提大额减值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情形。

  (一)本次人造板集团坏账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公司本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

  本次公司业绩预亏系依据人造板集团2019年度财务预决算的利润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失45,000万元所致。

  目前,公司和人造板集团的年度决算及相关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相关规定开展年度决算工作。公司将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所持有的人造板集团的股权在2019年末的可回收价值进行减值测试。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此次计提大额减值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说明

  1.人造板集团由于三家债务人企业经营所处的环境在当期发生重大变化(详见回复一),出现减值迹象,进而对三家企业债权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必要性;个别认定法计提比例系参考东北地区破产、重组企业案例的债务清偿情况和金融机构对不同情形的不良债权处置的通常受偿比例,结合上述三家企业的区域位置、经营环境、财务状况及资产变现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按照谨慎性原则初步做出按债权账面余额的80%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具有合理性。

  后续,人造板集团将根据上述三家企业的经营实际、重组进展等进一步明确的迹象,在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中对上述会计估计做出合理调整。

  2.公司持有人造板40.22%股权,根据人造板集团2019年度预决算,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预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失45,000万元,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人造板集团是公司参股公司,其前期已按照既定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其主要财务数据均已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次减值迹象发生在2019年,不存在前期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情形。

  三、对比人造板集团2017-2019年坏账减值计提情况,如差异较大请解释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足的情形,是否存在前期业绩虚假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回复:

  (一)人造板集团2017-2019年坏账减值计提情况

  人造板集团2017年计提坏账准备-2,000万元,2018年计提3,559万元,2019年计提86,163.65万元(其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2,165.87万元;按个别认定法计提的83,997.77万元)。扣除2019年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外,最近三年人造板集团坏账准备计提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关于减值迹象出现时点以及人造板集团是否存在前期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形的说明

  2018年以来,受国家调控房地产政策影响,刨花板行业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加之原料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三户债务人企业经营情况不容乐观。森工集团采取了一系列战略举措,应对经营环境的改变,并有序推进。基于下述情况,公司对三户债务人企业的经营前景保持“积极向好”的预期。

  在吉林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的支持、推动下,森工集团计划利用现有的产业布局、资源优势和在林产工业行业的品牌影响力,主动寻找能够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效率,具有较好声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市场影响力,与森工集团业务具有互补性的产业投资人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同时向政策性金融机构争取信贷支持。经过多轮沟通、会商,森工集团与战略投资者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共同制定了“林板一体化”发展战略。在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林板一体化”战略有序推进。

  1.“林板一体化”战略的主要内容及实施主体

  为抓住国企改革的战略机遇期和停伐后,国家加大对东北国有林区财政支持力度的有利时机,森工集团计划发挥资源、品牌优势,借势调整产业布局,实现规模化经济效益,保持并增强在林产工业的龙头优势地位,森工集团拟与战略投资人、国家开发银行在现有木材加工企业所在区域(主要包括吉林省、湖南省、四川省)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在提高项目区域森林覆盖率的同时,为木材加工企业提供所需木质原料,实现“就近取材”。位于长白山区的刨花板企业与属地国有林业局整合,可获得稳定、高质的原料供给,享受到力度更大的天然林保护相关政策。“林板一体化”可有效解决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林产品加工企业木质原料供不应求的矛盾,实现林业资源、产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根据“林板一体化”战略,森工集团明确“林板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主体为:湖南刨花板、三岔子刨花板和露水河刨花板三家企业。其中:湖南刨花板为湖南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实施主体;三岔子刨花板和露水河刨花板为长白山区资源整合项目的实施主体。

  2.“林板一体化”战略的实施情况

  (1)战略投资者增资长白山区资源整合项目,工作有序推进,进展顺利

  2018年,森工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先后与三户央企、两户国家级政策性银行、一户资金实力雄厚的民企控股上市公司进行了深度会谈。考虑到森工集团在森林资源、林产工业方面的资源和品牌优势,最终选定林业行业央企作为战略投资者,共同在竞争类业务板块开展“林板一体化”战略的长白山区资源整合项目。

  2018年12月,吉林省国资委专门向国务院国资委发出书面请示,申请央企支持森工集团改革重组。2019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向省政府发出国资改革【2019】111号特急函,同意中央企业参予吉林森工集团重组,省政府要求“积极推动落实,引资重组”,森工集团引资重组工作进入实质操作阶段。一方面,双方共同制订了详细的重组框架,另一方面森工集团组织专业团队,在配合其中两户央企开展尽职调查的同时,进驻对方公司进行反尽职调查,引资重组工作有序展开,三岔子刨花板、露水河刨花板预期可获得战略投资者注入的“增资”和“对价”资金的前景明朗。森工集团在重组完成后亦可利用前述资金向三岔子刨花板和露水河刨花板两户企业补充运营资金。

  (2)湖南国家储备林项目获得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授信审批

  2016年9月份,吉林省政府向国家林业局发函(吉证文【2016】117号),同意并支持森工集团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同月,国家林业局复函(办函规字【2016】524号)同意对项目予以支持。

  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通过了“吉林森工(湖南)刨花板有限公司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30亿元授信审批。审批主要内容:国家开发银行作为资金提供方,同意为森工集团增加授信额度30亿元,专项用于在湖南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

  湖南国家储备林项目作为森工集团“林板一体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120.85万亩,项目计算期36年,总投资419,554.1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300,000万元,中央财政补贴61,911.45万元,建设单位自筹57,642.73万元。项目计算期内可生产商品材3,795.11万m3,实现利润总额771,683.76万元,投资利润率6.68%,投资回收期6.3年。

  国开行贷款为湖南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该项目可以支撑企业长期稳定的经营状态,并将带来丰厚的利润和资金流入。

  (3)对“林板一体化”实施主体的股权结构进行整合

  2018年末,森工集团通过对人造板资管公司的股权收购,将湖南刨花板、露水河刨花板、三岔子刨花板三户企业变更为独资公司,解决了“林板一体化”战略实施主体的多股权问题,并为下一步通过改革重组,获得战略投资者的资金投入和将两户企业的产权划转进入属地国有林业局(露水河林业局、三岔子林业局)打下了基础。

  3.“林板一体化”战略实施预期结果

  吉林森工“露水河”牌刨花板源于长白山,2015年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证书,成为国内人造板行业第一家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企业。森工集团作为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刨花板分会创始和现任理事长单位,具备精专业、懂管理、高素质的经营队伍。森工集团森林经营面积占吉林省土地面积13.9%,拥有巨大的资源优势。2015年以来,长白山区虽然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但每年仍有25万左右立方米的人工林、抚育出材采伐量,可以满足少量、优势企业的原料需求。为维护“露水河”牌刨花板”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资质,取得更高的品牌溢价,为下一步在全国范围开展OEM生产,创展造基础条件,森工集团全力支持长白山区优势工厂的原料供给和正常经营。

  通过“林板一体化”战略的部署,湖南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实施,湖南刨花板经营前景良好,可通过国家储备林项目获取稳定、低价的原料供应。三岔子刨花板及露水河刨花板在获得原料、资源优势的同时,可直接获得营运资金补充。随着资金的逐步落实,企业计划利用上述资金在生产端进行项目建设、设备改造及技术升级,提高产品对市场的适应程度,保证产品的生命力;投入资金在销售端进行销售渠道深耕及空白市场开发,拓宽销售范围;设置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基金,为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高素质人才的加入创造有利条件。

  经上述整合后,三家刨花板企业可实现供应稳定、生产先进、市场良好、人员高效的供、产、销体系,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实现人造板业务规模化经济效益,稳固并提升刨花板行业龙头位置,同时借助吉林森工“露水河”品牌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优势,获取更高的品牌溢价。

  截至2018年末,三岔子刨花板及露水河刨花板对人造板集团的债务分别占其债务总额的80.8%和85.6%,剔除其对人造板集团的债务后,债务总额分别仅为6,246万元及4,745万元,均为生产经营中形成的周转性债务,无必须按期偿还的刚性金融机构借款。作为“露水河”刨花板的创始企业和最主要的生产基地,两户企业通过战略整合,在得到战投资金注入和原料供给的支持下,完全能够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经营形成的盈余即可用于归还对人造板集团的债务,具备稳固的偿债能力;湖南刨花板经营前景良好,预计年均利润总额2.15亿元,将带来丰厚的资金流入,偿债能力充足。

  基于2019年初的政策环境和各项战略举措的进展情况判断,企业前景预期乐观。随着上述战略规划的逐步实施,三户企业完全可以保持正常的经营运行,预期积极向好,具备稳固的偿债能力。无需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前期计提不足的情形。

  人造板集团对三家企业债权的减值迹象系森工集团“林板一体化”项目受阻(详见回复一),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导致企业对债务人的经营预期前景发生重大变化。该减值迹象出现时点为2019年。

  (三)关于公司是否存在前期业绩虚假或调节利润情形的说明

  公司取得人造板集团2018年度财务报告,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复核,公司认为:人造板集团关于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方法合理,以往年度未发生对关联方坏账损失,不存在前期业绩虚假或调节利润情形。

  为保证公司对人造板集团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价值计量公允,公司聘请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2018年末公司所持有的人造板集团股权可回收价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出具了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A03-0010号报告,报告结论: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价值为:388,589.32万元。按公司的持股比例40.22%计算,相应享有的股权的可收回价值为156,290.62万元,较2018年末公司对人造板集团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已确认对人造板集团2018年度投资损益)144,218.41万元高出12,072.21万元。

  公司对人造板集团的投资在2018年末未发生减值,公司依据人造板集团2018年度财务报告确认了对人造板集团2018年度的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是公允的,不存在前期业绩虚假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人造板集团2017-2018年审计报告,对人造板集团2017-2018年度审计报告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相关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人造板集团2017-2018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存在重大错报,未发现其存在前期计提不足及前期业绩虚假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四、本次减值计提的具体时间,是否执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是否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是否涉及信息披露违规。

  回复:

  本次公司业绩预亏系公司依据人造板集团2019年度预决算,按照持股比例预确认投资损失45,000万元所致。本次业绩预亏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月20日披露,不涉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目前,公司、人造板集团的年度决算及相关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如发生了超出业绩预告合理范围之外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比人造板集团2017-2019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结合行业情况和人造板集团经营情况说明其2019年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人造板集团2017-2019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

  2017年人造板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21,19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5,142万元,归母净利润-14,812万元;

  2018年人造板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05,94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67万元,归母净利润10,908万元,其中包含处置子公司股权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21,813万元;

  2019年人造板集团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51,313万元,预计实现利润总额-133,783万元,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112,404万元。

  (二)人造板行业情况和人造板集团2019年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

  1.国内市场需求逐渐放缓、国际市场出口受阻

  我国人造板产业的产能约70%用于木质家居制造业。国内市场方面,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及房地产持续调控政策的影响,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增长逐步放缓,2018年我国商品房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仅增加2.2%,2019年商品房住宅销售面积增长率进一步下滑至1.5%。受此影响,人造板加工行业市场增速也出现大幅下滑。中国林业年鉴的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8年,我国人造板行业产值增速从13.34%大幅下滑至1.05%,此外,根据中国林业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数据,自2016年起,我国人造板产量由30,042万立方米下降至29,909万立方米。鉴于此,人造板市场需求放缓,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不断降低。

  国外市场方面,受中美贸易战和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木质家居企业出口量大幅度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木材加工及木、竹等制品业出口额由2016年的908亿元大幅下降至2019年的532亿元,原来销售给出口家具商的板材,需要在国内寻找新的客户,市场结构的变化导致人造板需求进一步减少,价格竞争进一步加剧。

  在内销乏力、出口受阻的双重压力作用下,下游市场对板材的需求量不断萎缩,销售收入持续下降。

  2.原材料短缺影响

  2015年4月,我国开始禁止对东北、内蒙古等地区的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2017年,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禁止,国内人造板行业的原材料供应日益短缺,对外依存度逐渐提高。根据中国木业网相关资料,2020年我国木材需求量将达约8亿立方米,我国木材对外依存度高达50%。但随着全球环保力度加强,产材大国政府纷纷加强木材管理政策,很多木材资源被纳入保护层级,包括禁止木材未成品出口等。原材料的短缺对人造板集团的正常生产活动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3.受环保政策影响,工厂开工不足 `

  人造板集团位于华北区域的两家主要工厂的生产经营按照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2+26”城市(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应急预案标准执行,工厂开工不足,产量持续下降,导致人造板集团在北方市场销售量下降,影响销售收入。

  综上因素影响,人造板集团2019年营业收入逐步下滑,经营性亏损较大。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20-024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有关业绩预亏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亏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55号),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3月19日,你公司披露了有关业绩预亏事项的问询函回复公告。根据公告,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是参股子公司人造板集团对湖南刨花板、三岔子刨花板、露水河刨花板三家公司(以下简称“刨花板三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8.4亿元。监管发现,刨花板三公司在2018年末已经全部业绩亏损,且其中两家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但人造板集团2018年几乎未对刨花板三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经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问询函回复公告,2018年人造板集团几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原因,是对“林板一体化”战略实施的预期较好,刨花板三公司为该战略的实施主体。请公司补充披露:(1)刨花板三公司作为“林板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主体的主要依据;(2)仅依靠上述依据,人造板集团不对刨花板三公司应收账款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相关职业判断是否合理、审慎。

  二、根据问询函回复公告,2018年战略投资者拟增资长白山区资源整合项目,刨花板三公司预期可获得战略投资者注入的“增资”和“对价”资金的前景明朗。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8年末战略投资者增资进展如何,是否签订了实质性协议,增资事项存在何种不确定性;(2)在战略投资者注入资金仅处预期阶段,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的背景下,人造板集团据此不对刨花板三公司应收账款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相关职业判断是否合理、审慎。

  三、根据问询函回复公告,2018年国开行通过对湖南刨花板的30亿元授信。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8年末国开行贷款进展如何,贷款发放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贷款发放存在何种不确定性;(2)在银行贷款仅处授信阶段,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的背景下,人造板集团据此不对刨花板三公司应收账款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相关职业判断是否合理、审慎。

  四、请补充披露2018年末公司对人造板集团股权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以及人造板集团对应收账款减值的测试过程,说明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前任会计师就上述问题的审计程序、审计依据和审计结论出具说明,并请后任会计师就是否认可前任会计师的审计结论明确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披露函件,并于3月2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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