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金财富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0年3月19日起新增中金财富证券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自2020年3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金财富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注: 1、上表中同一产品A、C、E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定期开放的产品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中金财富证券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金财富证券所有,请投资者咨询中金财富证券。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中金财富证券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中金财富证券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中金财富证券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中金财富证券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iccwm.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