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0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15.68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15.6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0年3月20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公开发行177,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亨通转债”,债券代码:110056),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亨通转债”在本次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修正。
公司于2020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3号),核准公司向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7,641,28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47,641,288股A股股份登记手续。由此导致的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亨通转债”在本次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因增发新股导致转股价格调整,“亨通转债”转股将于2020年3月19日停牌,2020年3月20日复牌,并恢复转股。“亨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5.68元/股调整为15.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3月2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1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崔根良、张汝京、崔巍、尹纪成、李自为、褚君浩、阎孟昆、郦仲贤、顾益中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虞卫兴、陈伟剑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蒋明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20年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2020年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议案名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 议案名称: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司慧、万晓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2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质押登记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9,194,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91%,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94,2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2.60%。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3,394,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3%,崔根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01,080,4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7.37%。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亨通集团与崔根良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2020年3月17日,亨通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6,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同日,崔根良先生将其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的3,6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
注:本次亨通集团的解质股份于同日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 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0年3月17日,亨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3月17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
注: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为2021年3月15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为准。
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亨通集团与崔根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的9,340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0%,占公司总股本的4.78%,对应融资余额为87,60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质押股份中2,872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46%,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对应融资余额为25,000万元。2,100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4%,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对应融资余额为18,500万元。
2.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亨通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崔根良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股份红利等。
3.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