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伦晶体”)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持有公司股份51,493,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0%,本次解除质押股份38,8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5.47%,占公司总股本的23.09%。本次解除质押后,新疆惠伦累计质押股份1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3.3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3%。
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新疆惠伦的通知,获悉新疆惠伦将其质押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股份完成购回,新疆惠伦于2020年3月1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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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控股股东尚未确定是否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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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招商证券解除质押对账单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