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ong Daniel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4月2日下午14:30在公司2楼墨尔本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监事会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志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章程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经厦门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厦门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同意清源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厦投促审[2011]777号)批准成立,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98400000559)。公司目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64711147G。
现修改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经厦门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厦门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同意清源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厦投促审[2011]777号)批准成立,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98400000559)。公司目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64711147G。
二、原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就本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六)、(七)、(十二)项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就其余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就本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六)、(七)、(十二)项及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就其余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楼墨尔本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日
至2020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1.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3月3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999-1009号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梦瑶女士 0592-3110089
会务联系人:王梦瑶女士 0592-3110089
公司传真:0592-5782298
公司邮箱:ir@clenergy.com.cn
公司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999-1009号
邮编:361101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