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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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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02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参会董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拟对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特佳)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为3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拟同意南京奥特佳对其全资附属公司(也即上市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奥特佳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空调国际(美国)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为2亿元,担保方式为大额存单质押。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关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奥特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奥特佳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3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全资附属公司奥特佳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空调国际(美国)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2亿元额度的存单质押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对应的均为主营业务经营性资金贷款,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被担保人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均为奥特佳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其生产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具备按期偿债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提供5亿元担保额度的事项。

  独立董事:邓超  邹志文  郭晔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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