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0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0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为131,342,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06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4,622,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92,16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46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39,181,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99%。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1,34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62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1,34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62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1,34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62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洁、李鑫;
3、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8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1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购买了人民币4,300万元的“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194)”保证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以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认购了人民币4,700万元的“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TH001571”保本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9,000万元,获得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03,715.07?元,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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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8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三、备查文件
《银行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