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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1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暨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控股”)的书面通知,其股东程上楠、程锦苏(JOAY CHENG)、朱雪英(以下合称“转让方”)已与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受让方”)、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持有光洋控股合计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3.5条的约定,转让方、受让方办理标的股权过户手续之前,光洋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70%出质给程上楠,用于担保受让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的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以及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公司今日接到光洋控股函告,获悉受让方已经支付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款,转让方之一程上楠已配合光洋控股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光洋控股所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3、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本次光洋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的股东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全部完成。

  二、备查文件

  1、光洋控股《通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14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树华先生、程上楠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王懋先生、郭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顾伟国先生、童盼女士、牛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报告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的原股东于2019年6月17日与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于2019年8月19日完成了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和股东结构,在稳定并持续做强做大公司现有主业的基础上,将通过优化公司管理及资源配置等方式,全面推进公司的战略性发展与提升,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为明确公司发展方向、确定发展目标,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并结合公司现状,公司制定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报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韩国SI FLEX株式会社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

  公司总体战略发展方针是立足汽车、走出汽车,包括并购重组、主业提升和战略转型三个维度,在稳住存量市场的基础上,加快拓展新的增量市场,以老养新、以新促老,推动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面对新的发展形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公司应对挑战,抓住机遇,力争在未来竞争中胜出,进一步做大做强。为了加速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公司拟与韩国SI FLEX株式会社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受让SI FLEX持有的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及威海高亚泰电子有限公司的不少于61.25%的股权。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生产经营需要,天海同步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请办理敞口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包含但不限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借款业务(包括授信业务的展期)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综合授信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银行贷款划至天海同步银行账户起计算,贷款利率等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便于业务办理,公司董事会授权天海同步法定代表人吴朝阳先生全权办理本次综合授信业务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树华先生,1971年生,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大学审计学学士,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北京大学金融博士后,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EMBA硕士。1999年至2010年,在中国证监会工作,历任证监会驻大连证券停业整顿工作组资产负债清理组副组长、证监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预算处处长、综合处处长。2010年至2018年,历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2018年加入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现任东方富海并购基金主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富海”)监事会主席,2019年8月担任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控股”)董事、总经理;2019年9月进入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截至披露日,李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光洋控股担任董事、总经理,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东方富海担任合伙人,在远致富海担任监事会主席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程上楠先生,1947年生,高中学历,公司董事、名誉董事长,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程上楠先生1987年创办常州滚针轴承厂,从业已经30多年,现为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轴承工业协会副理事长、《轴承工业》编委会常务编委。1994年1月至2019年10月历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5年10月至今担任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07年12月至今担任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至今担任光洋(香港)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担任常州车辆有限公司和常州佳卓特种车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8年6月至今担任常州程生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截至披露日,程上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5,844,2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78%。除持有公司实际控制人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50%股权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吴朝阳先生,1971 年生,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EMBA,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吴朝阳先生1993年进入常州滚针轴承厂工作,1994年至今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产品开发部技术员、产品开发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截至披露日,吴朝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郑伟强先生,1982年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伟强先生2006年至2009年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2009年至2019年8月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9年8月兼任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9年8月加入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

  截至披露日,郑伟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王懋先生,1973年生,硕士学历,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懋先生1995年至2003年在深圳财经学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任讲师;2000年至2003年联合创办深圳市傲立思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参与创立深圳市仁仁医疗发展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2004年至2008年联合创办一童数码(深圳)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08年至2011年在深圳市仁仁医疗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1年至2015年联合创办玉成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裁;2015年至今担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合伙人;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王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东方富海担任合伙人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郭达先生,199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郭达先生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进入阿基米德网络(天津)有限公司工作,任项目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进入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

  截至披露日,郭达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除在公司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部长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顾伟国先生,195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顾伟国先生1987年至2002年8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历任投资研究所副处长、信贷一部综合处处长、监察室副主任、委托代理部总经理、中间业务部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07年1月任中国科技证券公司副总裁;2007年1月至2019年3月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工会主席、副总裁、总裁。曾发表多部著作荣获中国金融学会和中国投资学会二等奖,合作编写《投资信贷概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专业书籍并出版。2020年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披露日,顾伟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童盼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博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1998年8月至2001年8月任职于联想集团审计部;2004年8月至2006年8月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6年9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工商大学,现任商学院教授;2015年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15年5月至今任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童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牛辉先生,1960 年生,本科学历,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牛辉先生1982 年进入机械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工作,1982至2002年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2002 年进入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工作,历任信息部副主任、主任,2009年至今担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研究员;2018年9月至今担任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截至披露日,牛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15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开放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20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开放先生、文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于2020年3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4日

  附件:

  简历

  1、王开放先生,1987年生,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法律从业资格。王开放先生2013年至2018年进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场外业务事业部高级经理等职务;2018年至2019年进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工作,任资本管理资深经理;2019年3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任风险控制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2019年8月担任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控股”)监事。

  截至披露日,王开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光洋控股担任监事,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东方富海担任风控委秘书处秘书长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文芳女士,1979年生,公司监事,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芳女士2004年至2005年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工作,任公司律师,负责国有资产转让和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中的法律事务;2007年至2017年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2015年重组为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深圳市新财富杂志社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研究部主任,专注于公司研究、行业研究和对冲基金策略研究,全面负责投行评选和证券私募投资经理评选等;2018年至今在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工作,任研究部研究总监,负责PE行业研究、公司战略研究、基金方案设计、前瞻行业研究等。2018年11月出版《解密对冲基金组合基金》(合著)。

  截至披露日,文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东方富海担任研究部研究总监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16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树华先生、程上楠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王懋先生、郭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顾伟国先生、童盼女士、牛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童盼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17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20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推荐,同意提名王开放先生、文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1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约定,意向性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次交易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相关各方就各项具体安排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以各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3、公司将根据尽职调查结论和审计、评估报告,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且最终交易协议及其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4、根据当前对标的公司业务、财务及团队情况的初步评估,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洋股份”)于2020年3月13日与韩国SI FLEX株式会社(以下简称“SI FLEX”)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受让SI FLEX持有的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世一”)及威海高亚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高亚泰”)的不少于61.25%的股权。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安排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及资产评估,按照届时交易推进的实际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韩国SI FLEX株式会社

  公司地址:京畿道安山市檀元区时华路8

  代表理事:元东一

  成立日期:1988年6月21日

  主营业务:软硬结合板的制作与封装

  SI FLEX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

  ■

  (二)公司名称:威海高亚泰电子有限公司

  ■

  (三)公司名称:深圳世一电子有限公司

  ■

  注:深圳世一电子有限公司拟成为威海世一的全资子公司

  四、《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韩国SI FLEX株式会社

  乙方(受让方):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资标的

  1、甲方系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本意向协议中简称为“威海世一”)及威海高亚泰电子有限公司(本意向协议中简称为“威海高亚泰”)的实际控制人。

  2、深圳世一电子有限公司(本意向协议中简称为“深圳世一”)拟成为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一包含在本次交易范围内。

  甲方有意将威海世一及威海高亚泰(本意向协议中合称为“标的公司”)控制权对外出让;乙方有意获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故拟从甲方受让标的公司不少于61.2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前提

  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前提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与乙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等细节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等交易文件;

  (2)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

  (3)标的公司的业务、运营、资产均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且不存在可能引起上述重大不利变化的任何事件,未发现有陈述与保证不实的情形。

  (4)深圳世一成为威海世一的全资子公司,并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款项支付。

  (三)股权受让价格

  双方初步协商标的公司61.25%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不高于人民币2.1亿元(大写:贰亿壹仟万元整)。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以上述初步协商结果为基础,参考截止交易基准日(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标的公司及深圳世一的财务情况,以及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及深圳世一截至交易基准日进行的审计和评估并出具的相关报告,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应不高于前述标的股权及深圳世一截至交易基准日审计或评估价值。

  (四)审计及资产评估

  本意向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有权自行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及深圳世一进行法律尽调、审计、资产评估;同时有权派驻管理人员进入标的公司梳理公司业务情况,甲方应促成标的公司予以积极配合。

  (五)过渡期安排

  5.1 甲方保证在过渡期(本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至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前)内,标的公司正常运营,不对股权、业务和经营性资产进行重大变化。

  5.2 甲方承诺,在过渡期内,除本意向协议另有约定或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应保证自身及促使标的公司不进行以下行为:

  (1)转让或质押标的公司的股权;

  (2)向第三方转让标的公司的重大资产;

  (3)标的公司收购其他企业,或与其他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合资设立新的企业;

  (4)标的公司为任何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提供担保;

  (5)与债权人签订任何可能涉及标的公司权益的债务清偿或和解协议或其他安排;

  (6)对税项或会计政策作出重大变更;

  (7)主动申请破产或解散公司;

  (8)甲方对标的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剥离和重整,具体剥离及重整的范围、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交易进度另行协商确定;

  (9)就上述任何一项事项签订合同或做出承诺。

  (六)排他性条款

  自本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起至3个月期满内属于本次交易的排他期,甲方和乙方承诺将不会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商讨或从事与本次交易相同或类似的行为,或签署相关意向性及合作协议等协议。若本次交易在本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前终止,则终止之日起至本条约定的3个月期满日期间不受此限。

  (七)保密义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任何影响光洋股份股价的事项均应视为内幕信息。甲、乙双方或因本次交易之必须而知晓该等信息的人员,均应视为内幕信息知情人,须恪守内幕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杜绝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光洋股份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违约方应单独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协议生效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

  除了价格约束机制、排他性条款、保密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条款等相关条款之外,本意向协议的上述其它条款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未来公司总的战略发展方针是立足汽车、走出汽车,确立并购重组、主业提升和战略转型等三大战略重心,力求在稳住存量市场的基础上,应对挑战,抓住机遇,加快拓展新的增量市场,以老养新、以新促老,推动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本次意向协议的签订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步,是加速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开端。

  鉴于当前股权收购尚处于意向阶段,能否尽快、顺利完成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且本次交易是否可取得预期目标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六、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合作意向性协议,正式协议的签订及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公告中的合作各方签订正式协议,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文件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披露义务。

  3、因股权转让事项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和风险,无法预计对公司长期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SI FLEX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1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抵押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生产经营需要,天海同步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请办理敞口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包含但不限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借款业务(包括授信业务的展期)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综合授信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银行贷款划至天海同步银行账户起计算,贷款利率等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便于业务办理,公司董事会授权天海同步法定代表人吴朝阳先生全权办理本次综合授信业务相关事宜。

  本次天海同步使用自有资产抵押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上述银行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资产情况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天海同步合法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5号的工业用地,宗地号:1202230070600110000静字,土地证编号:津(2018)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04843号,土地面积273,269.80平方米,抵押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归天海同步所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总计为14,970.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62%,评估价值合计约35,000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天海同步以其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满足其经营发展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2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3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李树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程上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吴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郑伟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郭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顾伟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童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牛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开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文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3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霞

  联系电话:0519-85158888

  传真:0519-85150888

  电子邮箱:sx@nrb.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8”,投票简称:“光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计投票制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职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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