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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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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5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昊华大厦A座16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0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项目的议案。

  为发展公司电子化学品产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院”)投资建设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1410.28万元,资金来源为黎明院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建设期为项目批复后18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昊华科技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07)”。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备查或上网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决议。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6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16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0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特种含氟电子气体产业链,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项目,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该新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公司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4日

  ●备查或上网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决议。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7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建设项目

  ●投资项目金额:项目总投资为91410.28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的实施存在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对其进行分析、加以防范,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发展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子化学品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院”)拟投资建设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项目。

  (二)项目投资主体情况

  名称: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韦永继

  注册资本:79073.94万元

  住所: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5号

  成立时间:1989年10月14日

  营业期限:长期

  主营业务:化学推进剂原材料、含氟特种气体、聚氨酯材料、钯催化剂、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股东情况: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项目的议案”。根据《昊华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科技园(省级)内黎明院氟化物公司西侧,总占地面积160849.09m2。

  (二)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电子气体在半导体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是半导体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原料之一。近年来,随着下游半导体、电子器件等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子气体市场规模不断增大。

  经过近几年系列特种含氟电子气体的开发与推广,黎明院已成为国内知名的特种含氟电子气体的供应商之一,获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可。

  为了进一步完善特种含氟电子气体产业链,满足国内市场需求,黎明院计划新建年产4600吨特种电子气体项目,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建设内容和产品方案

  1.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4600吨/年特种含氟气体生产装置及其配套设施。

  2.产品方案

  项目采用黎明院自主研发专利技术生产特种含氟气体总产能4600吨/年,包括3000吨/年三氟化氮、1000吨/年四氟化碳和600吨/年六氟化钨。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91410.28万元。

  (2)资金来源

  黎明院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4.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为项目批复后18个月。

  5.财务评价

  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分析,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14.53%;财务内部收益率:17.07%。项目投资回收期6.66年(含建设期1.5年)。

  6.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项目已完成政府备案手续,环境影响评价已获批复,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已通过专家评审。本建设项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

  7.可行性分析

  (1)近年来中国液晶面板行业、太阳能行业以及半导体行业发展迅猛,对其支撑原材料之一的特种含氟电子气体的需求呈直线上升趋势,并将在未来一定时期维持上涨态势。因此,建设特种含氟电子气体产业化项目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原材料供应有保障,产品需求增速快,符合市场发展。可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也将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2)本工程采用黎明院自主开发的含氟电子气体生产技术,技术先进,工艺可靠,在国际上处于先进水平。

  (3)电子级三氟化氮、四氟化碳和六氟化钨被列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国家“863计划”支持鼓励的重点新型信息用气体材料。关键材料电子气体国产化、规模化对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增强综合国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经济效益评价分析表明,本项目建成后,项目经济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三、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的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了特种含氟电子气体产业链,能够更好的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达产后,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进而会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主要风险:对于特种电子气体而言,用户对产品质量、品控体系、技术服务的要求较高。一方面,三氟化氮、四氟化碳和六氟化钨属于电子领域特殊气体,技术门槛高、资金投入高,品牌价值突出,客户依赖程度强;另一方面,特种含氟电子气体作为关键制程材料,需求量逐年增大,由于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薄弱,跟进者突破市场进入壁垒,可能导致资本聚焦,出现市场竞争,价格超预期降低、开工率不足的情况。

  应对措施: 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在适当调低产品价格预期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了盈亏平衡分析,项目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此外,公司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在项目实施中通过持续的研究,进行工艺水平的产品质量的提升,通过持续改进在满足客户不断提高的要求的同时,进一步降低成本,不断提高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项目运营管理风险

  主要风险: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及生产运营过程中的潜在HSE风险。

  应对措施:在HSE管理方面,黎明院充分利用以前项目建设的经验,细化制度,抓好落实,通过技术升级提升装置本质安全水平;加强过程管控,有效降低潜在风险。

  此外,黎明院还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合规管理部对从项目立项、设计、招标、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控;公司也对项目的实施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指导。

  (三)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主要风险: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应对措施: 黎明院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变革,在事业留人基础上,对创新创业、科研项目、科技成果、重点工作、突出贡献等有关人员开展有效的激励措施,稳定核心人员队伍。

  综上,黎明院有完善的管理和风控体系,为项目实施过程风险的有效降低奠定了基础。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备查或上网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决议;

  2.黎明院4600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8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昊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因工作疏忽,部分内容有误,特更正如下:

  更正前: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更正后: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 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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