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0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戴东海先生累计减持股份223,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4%),剩余81股未减持;景慕寒先生累计减持股份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7%),剩余8,750股未减持,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戴东海先生、景慕寒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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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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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戴东海先生、景慕寒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戴东海先生、景慕寒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