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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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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2019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铝合金车轮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专注于汽车铝合金车轮及汽车轮胎高端产品的开发和技术,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及产品推广,拥有自有国际知名品牌、构建成熟稳定的自营销售网络、一直重视产品研发设计及巩固制造生产基地,目前为止已建立成熟稳定体系,拥有国际先进设备和高新工艺技术,是国内少数具备生产26寸至30寸汽车铝合金车轮制造企业之一,产品安全、质量过硬、款式多元化是公司核心价值。公司产品主要面对汽车精品改装市场,公司品牌及产品已成为全球高端消费客户的青睐,深受消费者的肯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发挥作用,同时,加大力度开发其他地区市场。

  公司是汽车配件制造企业,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汽车成为日常生活的必需交通工具,但是达到一人一车的时代还有一段距离,汽车行业生命力很强。汽车配件行业周期性基本与汽车行业周期性同步,但波动幅度要小于汽车行业。我国近年铝合金车轮的出口逐年快速增长,占铝合金车轮总产量的比例逐步增加,成为促进我国铝合金车轮发展的重要因素。相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发达国家较高的制造成本使得车轮生产企业并不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市场竞争主要在发展中国家的车轮生产企业之间展开并且竞争较为激烈。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促进了汽车精品改装市场的消费,同时消费者对汽车及零部件的保养和维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消费者个性化追求的不断高涨,精品改装市场日渐发展壮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6,914,321.6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081,376.8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77%,主要经营数据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告期末,公司经营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了2.65%,主要原因是公司充分拥有自主国际知名品牌和稳定的属于自己的销售渠道,公司充分发挥海外销售渠道的作用,加大力度开发汽车精品改装市场专用轮胎,增加营业收入。

  2、营业成本比上年增长了1.37%,主要是因为销售收入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3、销售费用比上年减少了0.42%,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内控管理措施,严格控制销售费用。

  4、管理费用比上年增长了3.12%,主要原因是折旧摊销费以及财产保险费较去年同期增加。5、研发费用比上年减少了25.27%,主要原因是多年累积下来的技术力量,提高了产品精准开发及市场精准定位,本期内合理调整产品结构性的计划,控制成本减少费用。

  5、财务费用比上年增长了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汇率波动的影响,2019年产生汇兑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066万元。

  6、其他收益比上年减少了47.21%,本年收到的相关补助收入较去年减少。

  7、投资收益比去年减少了216.49%,主要原因是本期汇率波动较大,造成远期外汇损失。

  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去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汇率波动较大,造成远期外汇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9、信用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增加,是因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应用,本期信用资产减值损失进行单独列报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减少了19.18%,是因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应用,本期信用资产减值损失进行单独列报所致。

  11、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减少了35.55%,主要是因为公司上期土地被征收实现处置收益45万元。12、所得税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48.47%,主要原国是海外子公司所得税税率高于国内母公司税率,本期公司税前利润主要来源于海外子公司,由于海外子公司所得税税率高于国内,因此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 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253,548.5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498,902.1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480,577.75元、其他综合收益为-18,324.37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30,689.59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8,539.65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48,391.3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48,391.32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0户,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3户。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14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业务,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在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瑞贞、罗洁、Sindy Yi Min Zhao 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实际发生金额未超出2019年度预计范围,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0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流山庄

  公司名称:Elite Restaurant Inc

  成立日期:2008年 5月 28日

  法定代表人:Man Kwong Ng

  注册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注册资本:385,000美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餐饮服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019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美元

  ■

  2、Zhao & Luo LLC

  公司名称:Zhao & Luo LLC

  成立日期:2012年 11月 27日

  法定代表人:Guoping Luo

  注册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不动产经营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019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美元

  ■

  3、JRL LLC

  公司名称:JRL LLC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Guoping Luo

  注册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不动产经营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019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美元

  ■

  4、Western Distributors of Atlanta Inc.

  公司名称:Western Distributors of Atlanta Inc.

  成立日期:1984年9月13日

  法定代表人:Danny L. Brand

  注册地:美国佐治亚州

  注册资本:75,000 美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汽车车轮和轮胎批发

  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 位:万美元

  ■

  5、Wheel Mart(Thailand) Company Limited

  公司名称:Wheel Mart(Thailand)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2015年 6月 5日

  注册地:泰国

  总股本:70,000,000 泰铢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汽车车轮和轮胎批发

  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人民币

  ■

  6、台山鸿艺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台山鸿艺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22日

  注册地:台山市台城北坑工业园工业大道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926.23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五金制品的金属表面处理、电镀。

  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经营状况:2019年度未实际开展业务,从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电镀车轮服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能够履行与公司及子公司达成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以及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管理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15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及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12日,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及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现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披露如下:

  一、2019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

  注:1、谭红建于2019年4月30日离职;2、秦婉淇于2020年1月12日新聘任。

  二、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年5万元(含税)。

  (2)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认及2020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7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23号深圳中国人寿大厦1505、1506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因上市公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报审计,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于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除此之外,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闽灿坤、古井贡酒、智慧松德等十几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没有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金螳螂、恒立液压、斯迪克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拥有20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没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李英,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三一重工、通宇通讯、迪生力等十几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没有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近三年审计收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和2019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12日

  证券代码: 603335             证券简称: 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081,376.8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9,578.21元,本期可供分配利润为8,961,798.6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7,123,194.9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6,084,993.5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8,144,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62,89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4.2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18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预计2020年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19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3号),公司于2017年6月9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2元,募集资金人民币229,29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137,66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90001号)。

  (二)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1-12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6,547,137.7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9,497,464.6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表: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5月20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已按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迪生力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迪生力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递

  延所得税资产253,548.5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498,902.1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480,577.75元、其他综合收益为-18,324.37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30,689.59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8,539.65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48,391.3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48,391.32元。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0 年3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253,548.5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498,902.1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480,577.75元、其他综合收益为-18,324.37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30,689.59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8,539.65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48,391.3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48,391.32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21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试,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259,186.65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5,259,186.6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5,259,186.65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22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赵瑞贞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9,081,376.8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9,578.21元,本期可供分配利润为8,961,798.6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7,123,194.9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6,084,993.57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基础稳定,经营运行正常,在不影响公司战略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8,144,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62,89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5.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一年来,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0年度的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及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后,有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4月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23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秋萍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和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与预测有差异符合正常商业化,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24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3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西湖外商投资示范区国际路1号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3日

  至2020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门力鸿投资有限公司、Lexin International Inc、Tyfun International Inc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东,请法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公司所在地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广东省台山市西湖外商投资示范区国际路1号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5588095

  传    真:0750-5588083

  (五)登记时间:2020年03月31日-04月03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  14:30-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将对参会人员进行防疫管控,

  现场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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