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付明仲、独立董事苏中一、独立董事谢炳福、董事郑伟鹤、董事陆潇波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
结合公司研发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趋势的研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划之一“CX1409研发项目”进行终止,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项目规划,总投资规划为90,277.00万元,计划投入CX1003、CX1026、CX1409和金草片的研发,以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由于实际募集资金未及预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1,142.5937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金额之间存在一定缺口,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金草片研发项目”对外转让,转让“金草片研发项目”后,该项目投资总额降低至82,664.7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公告》。
根据募投项目规划,CX1409研发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24,528.00万元,截至2020年2月29日,该项目累计投入研发费用1,949.99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含已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98.23万元。本次终止CX1409研发项目后,将减少后续研发投入22,578.01万元,使“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降低至60,086.76万元。
由于调整后的项目投资总额仍然高于公司实际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1,142.5937万元,因此“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优先顺序和项目进度,用于创新药CX1003、CX1026的项目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投资规划后,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汪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
结合公司研发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趋势的研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划之一“CX1409研发项目”进行终止,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项目规划,总投资规划为90,277.00万元,计划投入CX1003、CX1026、CX1409和金草片的研发,以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由于实际募集资金未及预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1,142.5937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金额之间存在一定缺口,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金草片研发项目”对外转让,转让“金草片研发项目”后,该项目投资总额降低至82,664.7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公告》。
根据募投项目规划,CX1409研发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24,528.00万元,截至2020年2月29日,该项目累计投入研发费用1,949.99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含已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98.23万元。本次终止CX1409研发项目后,将减少后续研发投入22,578.01万元,使“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降低至60,086.76万元。
由于调整后的项目投资总额仍然高于公司实际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1,142.5937万元,因此“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优先顺序和项目进度,用于创新药CX1003、CX1026的项目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投资规划后,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1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30日
至2020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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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3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0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波 电话:010-82898898 传真:010-82898886 邮编:102206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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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变更内容: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划之一“CX1409研发项目”拟终止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CX1409研发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4,528.00万元,截至2020年2月29日,该项目累计投入研发费用1,949.99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含已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98.23万元,项目终止后,“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仍然高于公司实际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1,142.5937万元,因此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优先顺序和项目进度,用于创新药CX1003、CX1026的项目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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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42,930.18万元。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情况
本次变更拟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划之一“CX1409研发项目”进行终止,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于“CX1409研发项目”,公司集中精力和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靶向抗肿瘤药物的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的建设。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投资规划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计划投入CX1003、CX1026、CX1409和金草片的研发,以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总投资规划为90,277.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1,142.5937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具体投资规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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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金草片研发项目”对外转让。转让金草片相关技术后,减少研发投入7,612.23万元,使“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降低至82,664.77万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含已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4,884.87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6,257.72万元,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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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9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2,930.18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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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部分投资规划的具体原因
CX1409为公司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在研项目,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紫杉醇和多西他赛的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癌效果。现有紫杉醇类药物由于药物的溶解性较差,其制剂采用聚氧乙烯醚蓖麻油等作为助溶剂,后者会带来其他不良反应风险。CX1409研发项目一方面开发全新结构的紫杉醇和多西他赛的衍生物,提高其溶解度和药效;另一方面,以十五羟基硬脂酸聚乙二醇酯为助溶剂,以期降低因使用蓖麻油等溶剂所带来的不良反应风险。
但是,近期开展的动物试验研究结果显示,与传统紫杉醇类药物相比,CX1409研发项目在有效性和新助溶剂的安全性方面均未表现出明显优势。因此,公司审慎起见,拟终止该项目的后续研发,将研发资源集中于更具创新性和临床价值的项目。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调整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90,277.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1,142.5937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金额之间存在一定缺口,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根据募投项目规划,CX1409研发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24,528.00万元,截至2020年2月29日,该项目累计投入研发费用1,949.99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含已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98.23万元。本次终止CX1409研发项目后,将减少后续研发投入22,578.01万元,使“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降低至60,086.76万元。
由于调整后的项目投资总额仍然高于公司实际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1,142.5937万元,因此“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优先顺序和项目进度,用于创新药CX1003、CX1026的项目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投资规划后,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部分投资规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CX1409研发项目的后续研发,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重视创新药研发,并严格控制研发成本,但创新药研发风险高、周期长,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部分投资规划,有利于公司聚焦研发方向、提高研发效率、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是公司对研发项目实施风险管理和控制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不存在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有利于公司聚焦研发方向、提高研发效率、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次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具备合理性、合规性,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