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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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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25,000股,回购价格为3.47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2)。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3),自2019年11月21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0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5,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10,665,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对上述10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3月17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四、 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价格调整及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原因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强制执行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货款及质保金合计171,642,585.00元(人民币,下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超期支付货款及质保金的利息、诉讼费及保全费;其中涉及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代位权诉讼的请求金额为41,498,960.00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款项的收回,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审计为准。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就与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创”)、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和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合同款事项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为便于行文,以上诉讼以下简称为“前述重大诉讼”)。前述重大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0)。

  公司就前述重大诉讼中起诉沈阳华创拖欠合同款事项向沈阳华创的债务人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山东物资”)提起代位权诉讼,该代位权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2019年8月3日、2019年11月16日、2020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公告编号:2019-073)、(公告编号:2019-107)、(公告编号:2020-004)。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起诉华电山东物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的二审判决生效后,因华电山东物资未按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内容履行相应义务,公司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华电山东物资强制执行并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华电山东物资在执行过程中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了款项,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收到41,390,061.00元(已扣除执行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前述重大诉讼应收账款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31,640,585.00元(不包含本次诉讼)。上述款项的收回,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审计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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