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1,229,355,783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8,340,068股,即1,211,015,7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254,313,300.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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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液化天然气生产/销售与投资,能源技术工程服务,甲醇等能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与贸易,煤炭的开采、洗选与贸易。
1. 液化天然气生产/销售与投资
1) 天然气生产与销售
A. 公司全资子公司沁水新奥以煤层气为原料,通过分离、净化、液化等工艺流程生产LNG。目前运营两套煤层气制LNG装置,生产工艺成熟稳定,合计平均日产LNG 45万方,年LNG产能约为10万吨。依托公司重点发展LNG为主的清洁能源战略规划和关联方国内城市燃气供应的影响力,沁水新奥亦积累了卓越的生产运营能力并建立较为完善的LNG经销网络,较周边其他同业企业有较大优势。公司持续完善LNG下游销售渠道,与优质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沁水新奥LNG工厂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
生产LNG所需的原料气为煤层气,沁水新奥地处煤炭资源以及煤层气资源丰富的山西,拥有充足的原料气来源。沁水新奥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期限为15年的长期采购合同,煤层气通过管输形式直接输送至沁水新奥工厂。
生产辅材类物资以及临时性、零星的计划外物资采购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实施就近采购原则。
●生产模式:
将原料气经缓冲罐稳压、分离、过滤、增压、净化等一系列生产工艺加工后制成LNG。
●销售模式:
根据LNG的产量来制定对应的销售计划,主要客户为LNG贸易商,贸易商通过自提方式取货,未来将逐步拓展终端客户销售。
B.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主装置已完成安全试生产验收,但相关装置参数仍在进一步优化中。LNG催化气化示范装置完成了短期技改,实现了较高甲烷产率,但其它配套装置仍需优化技改;加氢气化完成了核心技术及关键设备的工程验证,但个别辅助设备能力仍需进一步优化整改。后期将通过技术改造和工艺进一步优化,实现装置的稳定运行和工业化示范。LNG装置达产并满产后,公司合计LNG年产能将达到24万吨/年。
2) 对天然气生产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
A. 公司持有中海油北海45%股权,中海油北海LNG工厂位于广西北海涠洲岛,以中海油开采的海上石油伴生气为原料生产LNG,产品主要销往珠三角地区。
B. 公司持有澳大利亚第二大油气上市公司Santos10.07%股权,为Santos第一大股东。2019年公司与Santos在战略规划、经营发展上保持有效沟通和合作,Santos 2019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税后净利润同比增长7%。
2. 能源工程
公司能源工程业务范围较广,主要聚焦于市政工程、石油化工、煤化工及节能环保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装备制造与集成、工程建设与项目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国家能源行业政策及环保政策的不断出台促进了我国能源工程业务的发展,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燃气管网、LNG应急调峰设施建设使能源工程行业拥有广泛的市场发展空间。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地工程主要从事天然气、节能环保及新型化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与集成、项目管理与工程建设等的一体化服务业务,属于能源清洁利用及节能环保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地工程拥有专业的科研机构、设计院和装备集成实力,在天然气净化、液化,煤基催化/气化、甲烷化等方面拥有多项自主产权工艺技术和装备集成技术,并具备核心技术产业化实力,助力其业务快速、可持续发展。新地工程多年来累积了宝贵的经验和丰富的业绩,凭借行业内领先的技术,持续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
●营销模式:
充分利用各地项目部、设计部等业务前端地缘优势,布局全国性营销网络,以“技术+核心装备”为驱动,带动EPC项目拓展,快速响应市场及满足客户需求。
●商业模式:
以 “技术+装备”为牵引,DEPMC一体化服务为支撑,通过“工程工厂化”模式,实现项目价值最大化,为客户提供集咨询、规划、技术、装备、EPC及运营等于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服务。
●采购模式:
拥有专业采购团队,搭建物资采购价格及供应商统一管理平台,联盟关键设备供应商、分包商、物流公司等,建立资源共享、风险共担机制,通过技术资源支持和集中采购,实现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提供优质、及时的物资供应。
3. 能源化工
1) 能源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
公司能源化工产品为煤制甲醇和甲醇制二甲醚。由于我国的能源结构中,煤炭所占比例较大,国内甲醇的生产主要以煤炭为原料。西北、华北、山东依旧是我国主要的甲醇生产地区,这些地区中,西北产能在4,463万吨,占全国产能比例为50.92%。甲醇的价格呈现极强的区域特点,华东区域价格相对较高、西北区域价格相对较低。
公司甲醇生产业务以煤为原料,由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开展,其位于煤炭资源丰富的内蒙古自治区。新能能源一期甲醇装置产能为60万吨,处于持续稳定运营状态;二期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主装置甲醇装置产能为60万吨,已于2018年6月底投产,实现日产满负荷生产并通过综合性能系统考核。两项甲醇装置2019年合计产量达到149.75万吨。
新能能源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和水煤浆添加剂。新能能源目前客户集中于大中型化工贸易企业,并已逐步开拓烯烃、甲醇汽油等新兴下游客户和终端客户。
●采购模式:
甲醇原材料包括动力煤和原料煤,新能能源主要在内蒙古当地采购。
●生产模式:
新能能源在年初确定的生产计划、检修次数和周期等总体安排下,在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营的情况下保证满负荷生产,报告期内新能能源甲醇生产部分装置完成了先进控制自动系统上线,系统运行稳定性、产品质量均得到优化提高。
●销售模式:
甲醇的主要客户群体主要定位于烯烃、甲醛、二甲醚等终端生产企业及部分贸易客户,采用月度长约定价销售模式和一单一议锁定合同单价销售模式。
2) 能源化工产品贸易
公司能源化工产品贸易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新能(天津)开展,其依托公司能源化工、煤炭产业基础,整合外部资源,与西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等主要能源消费地客户建立了稳定的贸易合作关系。
●甲醇贸易采购与销售模式:
公司与大型上下游客户形成合作,不断拓展市场渠道,整合物流仓储资源,逐步形成了稳定的产品购销渠道和对关键物流环节的较强的控制能力,通过产品和物流资源在区域之间的调配获得价差收益。同时公司积极利用期货工具,进行市场风险对冲,保障贸易业务的安全稳定盈利。
4. 煤炭
1) 煤炭的开采与洗选
公司的煤炭业务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开展。新能矿业位于煤炭资源丰富的内蒙古自治区,拥有王家塔煤矿业采矿权。王家塔煤矿矿区地质构造简单稳定,煤质较好,主要煤种为不粘煤,极少数为长焰煤。主要产品包括混煤和洗精煤,其中混煤因灰分较高通常用作动力煤,洗精煤灰分及其他杂质含量较低,适合作为一些专门用途的优质煤炭,可以用作煤化工的原材料。新能矿业拥有万吨列发运能力的铁路专用线和便利的公路运输条件,具备有利的交通运输条件。
●采购模式:
煤炭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设备及备件,采用和国内实力雄厚的生产企业以战略联盟的方式进行采购,主要材料如支护材料、油料、电缆、矿工钢、钢丝绳和链条等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是采用公开招标、定点采购、市场采购三种采购方式进行。
●生产模式:
煤炭开采业务和洗选业务均采用专业委托运营模式,原煤生产主要根据井下工作条件及运输条件做出生产计划,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方式进行生产,煤炭洗选采用重介浅槽+TDS干选工艺。
●销售模式:
煤炭主要采取直销模式,新能矿业根据国内和周边区域煤炭市场价格走势、环渤海动力煤价格走势,以周边相似煤质的煤矿售价作参考,拟定隔日煤炭销售价格,且销售主要采取先款后货。
2) 煤炭贸易
公司煤炭产品贸易业务主要由新能(天津)开展。以服务内部工厂为主,为内部工厂树立价格标杆,大大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对外开发坑口销售、站台交货、终端送到业务,利用自身化工厂、煤矿优势,整合贸易商、物流商,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资源,开发西北、华北、华中、两湖一江区域内电厂、化工厂,为其提供动力煤、原料煤供应服务,从中赚取利润。
●煤炭贸易采购与销售模式:
煤炭业务主要分为三种交易模式,第一种通过汽运将煤炭从坑口运往中转站台,再通过中间物流公司运输至终端客户;第二种通过坑口铁路直接运送至终端客户;第三种通过坑口铁路直接运往曹妃甸港口与供应链公司合作进行销售。
(二) 公司所从事主营业务行业情况说明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第二部分“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在此不再过多述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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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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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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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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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债首次利息支付已于2017年2月25日兑付完毕。2017年2月25日至2018年2月24日期间利息,已于2018年2月26日兑付完毕(遇节假日顺延),2018年2月25日至2019年2月24日期间利息已于2019年2月25日完成兑付,2019年2月25日至2020年2月24日期间利息已于2020年2月25日完成兑付。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
出具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5]559 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6]703 号),2016 年度公司债券跟踪评级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16 新奥债”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7]503 号), 2017 年度公司债券跟踪评级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16 新奥债”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573 号), 2018 年度公司债跟踪评级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16 新奥债”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9]619 号), 2019 年度公司债跟踪评级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正面”,公司发行的“16 新奥债”信用等级为 AA。
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披露。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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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44亿元,利润总额13.97亿元,净利润11.84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5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财政部 2019年9月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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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未产生影响。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
注: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中仅合并了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三家公司2019年1-5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0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听取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且经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43.53亿元,负债总额为142.2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1.28亿元,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4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65%;净利润11.8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78%;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金永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累计不超过3.5亿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以下简称“《证券发行办法(2020年修正)》”)、《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正)》(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细则(2020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逐项核对,董事会认为,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中文名称为“新奥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Essential 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称为“精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369,175,534股股份(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王子峥、于建潮、金永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办法(2020年修正)》《非公开发行细则(2020年修正)》的内容进行了修改,董事会同意对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1.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调整前为: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公司本次拟向包括新奥控股在内不超过10名(包括10名)合格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如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对象相关事项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调整后为: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公司本次拟向包括新奥控股在内不超过35名(包括35名)合格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如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对象相关事项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王子峥、于建潮、金永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调整前为: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根据《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新奥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90%。
配套融资认购方新奥控股将不参与询价过程,并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配、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定价相关事项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调整后为: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根据《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新奥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80%。
配套融资认购方新奥控股将不参与询价过程,并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配、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定价相关事项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王子峥、于建潮、金永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调整前为:
本募集配套资金中,新奥控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锁定期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调整后为:
本募集配套资金中,新奥控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锁定期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王子峥、于建潮、金永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本次重组方案与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相比,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范围等均未发生变化,仅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发行办法(2020年修正)》《非公开发行细则(2020年修正)》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作相应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并不构成对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王子峥、于建潮、金永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发行办法(2020年修正)》《非公开发行细则(2020年修正)》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作相应调整,编制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王子峥、于建潮、金永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就本次重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之发行对象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股份锁定期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就上述调整与新奥控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王子峥、于建潮、金永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五、《关于暂不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暨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并通知。
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0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遵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强化了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点的执行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43.53亿元,负债总额为142.2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1.28亿元,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4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65%;净利润11.8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78%;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以下简称“《证券发行办法(2020年修正)》”)、《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正)》(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细则(2020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逐项核对,董事会认为,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中文名称为“新奥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Essential 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称为“精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369,175,534股股份(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和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办法(2020年修正)》《非公开发行细则(2020年修正)》的内容进行了修改,董事会同意对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1.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调整前为: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公司本次拟向包括新奥控股在内不超过10名(包括10名)合格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如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对象相关事项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调整后为: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公司本次拟向包括新奥控股在内不超过35名(包括35名)合格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如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对象相关事项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调整前为: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根据《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新奥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90%。
配套融资认购方新奥控股将不参与询价过程,并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配、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定价相关事项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调整后为: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根据《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新奥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80%。
配套融资认购方新奥控股将不参与询价过程,并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配、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定价相关事项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调整前为:
本募集配套资金中,新奥控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锁定期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调整后为:
本募集配套资金中,新奥控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锁定期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本次重组方案与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相比,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范围等均未发生变化,仅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发行办法(2020年修正)》《非公开发行细则(2020年修正)》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作相应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并不构成对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发行办法(2020年修正)》《非公开发行细则(2020年修正)》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作相应调整,编制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就本次重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之发行对象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股份锁定期进行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就上述调整与新奥控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204,645,071.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40,830,513.1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64,083,051.31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6,747,461.79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36,404,797.83元(期初未分配利润490,718,097.98元扣减2019年度支付的现金红利254,313,300.1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3,152,259.62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9,355,783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8,340,068股,即1,211,015,7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254,313,300.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合并公司2019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9,841,441.22元,公司2019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394,154,741.37元,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04,645,071.47元的32.72%。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0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金永生先生、王子峥先生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已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31,225.01万元,较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减少227,360.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释1:受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施工进度影响,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金额产生偏差。
注释2: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舟山接收站项目因2019年12月26日经股东大会批准追加45880万元合同交易金额以及部分施工范围发生调整,导致交易金额减少。
注释3: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舟山管道项目因2019年12月26日经股东大会批准追加56546.5万元合同交易金额,同时,因相关部门审批施工手续延后,导致计划工期与实际施工进度发生偏差。
注释4:因石家庄新奥中泓燃气有限公司设计业务增加,相应交易金额增加。
注释5:受石家庄昆仑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业务发生调整,导致交易金额减少。
注释6:受新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目进度影响,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金额产生偏差。
注释7:受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采购业务调整影响,导致实际交易金额减少。
注释8:因新奥动力科技(廊坊)有限公司市场开拓新增采购设备,交易金额增加。
注释9:受新奥(内蒙古)石墨烯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调整,导致实际采购金额减少。
注释10:因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业务需求增加,导致实际交易金额增加。
注释11:因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量减少,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金额产生偏差。
注释12:受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业务需求减少影响,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金额产生偏差。
注释13: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在2019年6月-2020年2月为公司关联法人,其与公司所属子公司交易金额予以披露,相关解释请见下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注释14:随着公司业务开展,公司整合内部运输资源,车辆服务于内部市场开发与生产经营,减少相关关联交易。
注释15:由于公司业务开展增加,导致采购量增加。
注释16:通过新苑阳光农业有限公司采购员工福利品减少,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金额产生偏差。
注释17:公司加强用电管理,实际用电较计划用电量节约。
注释18:由于公司加强用车管理,实际费用较计划节约。
注释19:因公司出台降本增效措施,员工拓展、订票等服务交易金额减少。
注释20:通过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员工培训减少,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金额产生偏差。
注释21:公司IT项目由新智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新智我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实施,因属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的同一IT信息技术服务类别,交易额度可调剂使用。
注释22:受公司采购计划调整,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金额产生偏差。
注释23:受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新能天津调整甲醇贸易采销计划,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金额产生偏差。
注释24:因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拓市场新增采购业务,导致交易金额增加。
注释25:因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废盐综合利用项目改为由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建设,以及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水处理扩建项目延期,导致实际与预计交易金额产生偏差。
注释26:公司实际捐赠低于预计发生金额产生偏差。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