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0年3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苏宁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并参加苏宁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可通过苏宁基金办理旗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程序以苏宁基金相关业务规定为准。
一、基金转换
1、参与基金
注册在中登TA系统的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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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在自建TA系统的产品名单:
■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注册在中登TA系统的产品均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但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和 C 类、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B类、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和 C 类、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和 C 类、 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 C 类、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和 C 类、浦银安盛经济带崛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幸福聚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和 B 类、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 A 类和 B 类等基金两类份额之间不可互相转换,并且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之间也不可互相转换。注册在自建TA系统的产品均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但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A类和B类、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A类和B类等两类份额之间不可互相转换。
此外,注册在中登TA系统的产品和注册在自建TA系统的产品之间不可互相转换。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3、适用投资人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通过苏宁基金渠道持有上述任一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4、适用销售机构
苏宁基金销售渠道。
5、基金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
1)赎回费用
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
2)申购费用补差
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相关费率公告。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用为0。
3)具体计算公式
(1)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基金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4)基金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在苏宁基金渠道持有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10,000份。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10,000份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未付收益为10元,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为:1.5%。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为1.00元、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为1.2855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0=10,000元
申购补差费率=1.5%
申购补差费用=10,000×1.5%/(1+1.5%)=147.78元
转换费用=147.78元
转入金额=10,000+10-147.78=9,862.22元
转入份额=9,862.22/1.2855=7,671.899份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在苏宁基金渠道持有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3个月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1.5%、0.5%和0.8%。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为1.3元、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为1.45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30×0.5%=65元
转出金额=10,000×1.30-65=12,935元
申购补差费率=0.8%-1.5%=-0.7%(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12,935×0/(1+0)=0元
转换费用=65+0=65元
转入金额=10,000×1.30-65=12,935元
转入份额=12,935/1.45=8,920.69份
6、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出基金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持有人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7)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8) 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9) 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0)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时,为巨额赎回,各基金巨额赎回比例以《招募说明书》为准。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1)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将被处理为失败。
12)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二、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1、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基金为所有我司已在苏宁基金开通转换的的基金,后续上线基金的优惠活动以届时公告为准 。
2、投资者通过苏宁基金进行基金转换业务,均参加苏宁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固定申购补差费率不打折,具体费率优惠活动细则以苏宁基金公告为准。
3、投资者通过苏宁基金进行申购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业务,参加苏宁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固定申购费率不打折,具体费率优惠活动细则以苏宁基金公告为准。
4、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敬请投资者留意苏宁基金的有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在正式调整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披露。
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咨询方式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专线:021-33079999 4008828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量基金”)、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领基金”)、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恒基金”)、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明泽”)、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路财富”)、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基金”)、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汇付”)、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丰基金”)、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兰德”)、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道盈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牛”)、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视天下”)、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瑞”)、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耕传承”)、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基金”)、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鱼基金”)、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华财富”)、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财基金”)、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蛋卷基金”)、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百盈”)、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048,以下简称“本基金”)从2020年03月16日参加上述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认、申购费率优惠
1、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20年03月16日起。
2、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蚂蚁基金、好买基金、长量基金、浦领基金、同花顺基金、天天基金、展恒基金、恒天明泽、一路财富、利得基金、盈米基金、众禄基金、奕丰基金、上海联泰、新兰德、乾道盈泰、中证金牛、晟视天下、汇成基金、肯特瑞、和耕传承、基煜基金、万得基金、有鱼基金、苏宁基金、通华财富、挖财基金、蛋卷基金、嘉实财富、腾安基金、百度百盈、东方财富证券认、申购本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各自代销机构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投资者通过上海汇付认、申购本基金,认、申购费率最低4折起;投资者通过陆金所认、申购本基金,认、申购费费率最低1折起;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3、重要提示
(1)本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也不包括基金转换、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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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3日
关于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y-axa.com)发布了《关于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0年3月12日发布了《关于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17:00时(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联系人:徐薇
邮政编码:2000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用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3月16日,即2020年3月16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 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本次会议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表决票方式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17:00时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将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方式送至本基金管理人如下地址,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邮政编码:200020
(二) 网络表决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通过网站开设的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投票专区进行网络表决;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平台进行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使用其预留的查询密码进行登录,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投票专区进行投票时,需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网络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三)电话表决: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并按提示转人工坐席进行表决。本基金管理人也将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
通话过程中将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身份核实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投票记录从而完成表决。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在会议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下一工作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 纸质表决票
(1)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或表决意见空白、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网络表决票
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提交网络表决票,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电话表决票
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拨打客服热线进行电话表决或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由基金管理人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电话联系,该等通话内容形成录音资料,录音内容完整涵盖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确认及对所有议题进行的明确表决意见,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或多途径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电子表决票提交的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电话表决票以电话录音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下同);
2、本次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地址:江宁路 418 号 801 室 电话:
021-32170132 联系人:陈思清)
4、见证律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咨询。
3、 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未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可能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 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关于调整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用的议案》
附件二:《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用有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调整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用的议案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本基金赎回费用进行调整。(具体修改说明见附件四)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改《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
附件二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关于调整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用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说明:
1、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内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日所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
2、 未选或表决意见空白、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且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签字/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无效表决。
3、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0年4月15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关于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用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1、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8年10月25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的情况下,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拟召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本基金赎回费用进行调整,并对《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本次《关于调整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用的议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因此本次修改赎回费用的议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
修改《招募说明书》中的“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相关内容:
原: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将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7日以上(含7日)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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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修改为: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将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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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赎回费用调整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在设计修改方案之前,本基金管理人已对主要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初步征询,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本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赎回费用调整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便做好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调整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本基金管理人可在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赎回费用调整方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