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镇江中建鸿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和鼎成投资中心(普通合伙)等持有的中天引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引控”)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证券(证券简称:吉翔股份,证券代码:603399)自2020年3月6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停牌后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多方磋商,并与拟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了方案策划讨论,经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相关方仍在就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方案进行沟通、磋商和论证等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

  二、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73,84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96%,宁波炬泰将其持有的部分质押股份105,306,054股进行延期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36%,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后,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49,686,054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86.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52%。

  2020年3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炬泰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2020年2月27日,宁波炬泰将其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105,306,054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业务,质押期限分别延期至2020年6月12日、2020年8月17日及2020年8月24日。

  1、本次延期购回涉及股份的质押情况

  ■

  2、本次延期购回的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宁波炬泰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5,306,05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6.11%,占公司总股本的19.36%。未来一年内除上述质押到期外其他质押股份未到期。宁波炬泰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宁波炬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2、宁波炬泰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本次质押股份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质押情况变动系对前期部分质押股份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