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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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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搜于特 证券代码:002503 公告编号:2020-026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
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搜特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敬请投资者关注: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3月1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20年3月16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20年3月16日(T+2日)17:00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搜特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8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4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搜于特公开发行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搜特转债”)网下申购已于2020年3月11日(T-1日)结束,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3月12日(T日)结束。

  根据2020年3月10日(T-2日)公布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搜特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搜特转债本次发行8亿元(共计8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网下发行日期为2020年3月11日(T-1日),原股东优先配售日期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20年3月12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092,505,39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41,626,571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3,050,878,825股。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搜特转债为746,052张,即74,605,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33%,配售比例为100%。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搜特转债总计为523,748,000 元(5,237,48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5.47%,网上中签率为0.0123032880%。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42,569,758,280张,即4,256,975,828,000元,配号总数为4,256,975,828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4256975828。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3月13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在2020年3月16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搜特转债。

  四、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共收到3,181个账户的申购,其中2,945个账户在2020年3月11日(T-1日)17:00前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供申购资料且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为有效申购;236个账户未按要求提供申购资料或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或资产/资金规模等不符合申购要求,为无效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638,970万张,共计163,897,000万元。最终向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配售的搜特转债总计为2,016,460张,共计201,646,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5.21%,配售比例为0.0123032148%。

  所有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名称、有效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情况请见附表《机构投资者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所有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未获配信息。

  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无息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证金将按原收款路径无息退回。

  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若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20年3月16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深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搜特转债”字样。例如,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号码为0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0123456789搜特转债。补缴申购资金的账户名称须与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保持一致。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20年3月16日(T+2日)17:00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搜特转债由主承销商全额包销,并由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2020年3月18日(T+4日)刊登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

  若有需补缴资金的情形,请投资者将需缴付资金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

  ■

  五、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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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8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六、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搜特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0年3月10日(T-2)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

  电话:0769-81333505

  联系人:廖岗岩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10号无锡金融中心5层03、04及05部分

  电话:010-58113001、010-5811300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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