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有媒体发布名为《坚定信心战疫情 扎根光明谋发展》的文章,称公司即将投用口罩生产线,预计4月份生产规模可达到日生产口罩500万个。针对上述报道,经核查,文章中所提及的部分内容不准确,为了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现作出澄清说明。
一、传闻简述
传闻:2020年3月6日,宝安日报发布了标题为《坚定信心战疫情 扎根光明谋发展》,文章中提到公司即将投用口罩生产线,预计4月份生产规模可达到日生产口罩500万个。
二、 澄清声明
经核实,上述报导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相符。公司目前没有开展生产、销售口罩业务的计划。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营业务目前未发生变化。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口罩需求大幅上升,作为口罩关键原材料的熔喷布目前出现短缺。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隔膜,原材料与生产熔喷布的原材料一致,而生产熔喷布的技术工艺与公司现有的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技术及工艺具有相容性,存在较大关联。因此,公司从事熔喷布的开发与生产具有一定的优势。
面对目前熔喷布的市场需求,公司已经设立熔喷布业务的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目前正在加紧建设熔喷布生产线。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熔喷布生产线建设情况,公司将具体信息进行公告并作出相应的风险提示:
1、产品生产相关资质:熔喷布的生产与销售需要取得二级卫生消毒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的相关资质,公司目前正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风险提示:如未能取得生产及销售熔喷布的相应资质,将导致公司无法开展熔喷布的业务。
2、生产技术及工艺水平:熔喷布与公司主要产品锂离子电池隔膜均为塑料加工产品,因此与公司现有技术及工艺存在较大关联。
风险提示:熔喷布的生产线为公司新建生产线,因此批量生产之前需要完成生产调试,有可能导致调试周期未能达到公司预期。
3、原材料供应情况:与公司现有产品的原材料一致,均为聚丙烯。
风险提示:聚丙烯是石油的衍生品之一,其价格水平受到该行业供需情况、全球石油价格走势及宏观形势等因素影响,因此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的风险。
4、生产地点及生产启动时间:深圳光明生产基地,预计2020年3月下旬开始投产。
风险提示:熔喷布的生产启动时间受到生产装备供货时间、设备安装及调试难度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生产线建设周期延期的情况。
5、计划产能:公司预计建设5条熔喷布生产线,设计年产能1600吨左右。
风险提示:由于熔喷布生产线投产后存在生产爬坡阶段,产能利用率需要逐步提升,可能会出现出货量不及预期的情况。
6、下游客户情况:目前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尚未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风险提示:根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非织造布产量情况,2018年中国非织造布产量达593万吨,其中熔喷无纺布仅占0.9%约5.34万吨。我国熔喷无纺布较为小众,参与的企业数量少,其主要应用于生产口罩、环保材料、服装、电池隔膜等产品,利润水平一般,其细分行业吸引力不高,竞争性不强。由于2020年市场供应出现缺口,导致国内熔喷布产能迅速增加。由于熔喷布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受到上下游供需变化因素影响较大,市场需求上升的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未来熔喷布市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可能面临熔喷布市场需求减小、市场价格迅速回落及熔喷布市场产能过剩的风险。
7、投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公司以当前的市场需求为假设,以当前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及熔喷布销售价格为前提,对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进行测算,认为投资回收期约为3个月。此测算为不考虑政府的相关补贴情况下,目前公司正准备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补贴,但是最终能否取得存在较大不确定,如最终能取得相关政府补贴,则投资回收期缩短为2个月。
但是,在生产、销售熔喷布的过程中公司将面临上述提到的诸多风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熔喷布市场需求将会迅速回落到正常水平,原材料采购价格、及熔喷布的销售价格亦会迅速回落,并将导致投资回收期大幅延长。
8、对公司业绩影响:公司对熔喷布业务的收入预测,是基于目前熔喷布市场价格处于历史高位而作出的,公司预测该项收入占2020年营业收入比重不超过10%。但是处于历史高位的价格不具有可持续性,后期随着疫情缓解,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大幅下跌,并可能大幅影响该项收入状况。
风险提示:公司在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公司生产资质的取得、投产的情况以及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等等因素,都会对公司该项业务收入产生重大影响。该项业务短期之内可能给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但长期来看并不具备重大的影响。
公司建设熔喷布生产线为日常经营相关事项,且购买生产线的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如未来该事项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事项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鉴于目前市场变动较大,企业在装备订制及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相关产品的投产、销售和利润还存在各种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 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23009 债券简称:星源转债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的
第九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星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赎回价格:100.03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利率为1.00%),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0年3月19日
3、赎回日:2020年3月20日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0年3月20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0年3月25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3月27日
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3月1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星源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星源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星源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星源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在2020年3月19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020年3月9日收市后,距离赎回日(2020年3月20日)仅有8个交易日,特提醒“星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17号”文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星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星源转债”)。可转债已于2018年4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8年9月13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2月21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64元/股)的130%(34.63元/股),已触发《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行使“星源转债”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星源转债”。
2、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十一)本次发行主要条款”之“11、赎回条款”中“(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
赎回价格为100.03元(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利率为1.00%),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2020年3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星源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星源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20年3月20日为“星源转债”赎回日。自2020年3月20日起,“星源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星源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20年3月25日为“星源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20年3月27日为赎回款到达“星源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星源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星源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星源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星源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星源转债”自赎回日(即2020年3月20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星源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4、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1张,1张为1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5、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2138390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行使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权的独立意见
5、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星源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