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016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3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80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3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3月1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A股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262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017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3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柴海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监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80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3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3月1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A股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262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021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0年3月6日、3月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方式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自查和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自查和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726.15万元,同比下降14.12%。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0-011:2019年度业绩快报》。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