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类别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限;限售股份起始日期是2017年3月9日。
2、本次可解限数量为853,004,9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395%;
3、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股东4人,发行时股东承诺的限售期限是36个月。
4、本次限售股份拟定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3月12日。
一、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票概况
1、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2017年3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1号),公司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Interbrew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广州证券鲲鹏珠江啤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广州证券鲲鹏珠江啤酒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4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502,472股。
在发行过程中,“广州证券鲲鹏珠江啤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广州证券鲲鹏珠江啤酒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开设了名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认购。本次发行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股份于2017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06,664,240股。 本次发行中,上述4名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均为36 个月,即新增的426,502,472股均为限售股。
2、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年5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包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限售股数量增至853,004,944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2,213,328,480股。
除上述转增外,公司股本数量无变化。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 2,213,328,480股,其中:非公开发行限售股853,004,944股,高管锁定股1,95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情况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Interbrew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广州证券鲲鹏珠江啤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广州证券鲲鹏珠江啤酒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所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1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53,004,9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39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4家;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5、经核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股东名称以及禁售期等情况与公司上市申请书、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所做承诺一致。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珠江啤酒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证券对珠江啤酒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