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3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冀州泰达环保提供3,5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0.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25.90%,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7.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3.39%,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衡水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州泰达环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冀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融资3,500万元,期限160个月,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冀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8,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冀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3,500万元,冀州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14,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衡水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日
3. 注册地点:衡水市冀州区兴华南大街528号
4. 法定代表人:曹士悦
5. 注册资本:8,058万元整
6. 主营业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对环保类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城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危险废弃物治理;环保项目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电力生产及销售(不含供电);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再生资源开发、收运、再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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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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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冀州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冀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担保金额:3,500万元。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年止。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19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36.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0.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25.90%。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3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3月6日和3月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征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关于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生产口罩过滤材料的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0年3月6日公司获得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可进行医用N95级口罩生产。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产医用N95级口罩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31)。
(四)公司和控股股东未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五)控股股东未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购买和出售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