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8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美国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全资子公司美国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基蛋”)。
●增资金额:以自有资金对美国基蛋增资950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美国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美国基蛋增资950万美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及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名称:美国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3265 WINTERCREEK DREUGENE, OR 97405
法定代表人:景宏维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4日
经营范围:生物、生化科技的技术咨询、研制、开发、生产及销售。
美国基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公司拟对美国基蛋增资950万美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增资,增资后,美国基蛋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美元,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美国基蛋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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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美国基蛋增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投资风险。公司本次对美国基蛋增资,有利于提高美国基蛋的风险抵御能力增加其市场竞争能力,对拓展公司销售业务起到积极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美国基蛋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增资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美国基蛋的经营和拓展公司销售业务需要,达到预期目标会受行业情况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五、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9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4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615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6,038.0071万股的0.2482%;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后续办理完成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公司还将发布相关提示公告。
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翔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公司OA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2日起至2018年01月05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18日,以28.9元/股的价格向10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9.9175万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18年3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因授予日后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89.9175万股调整为88.9175万股,首次授予人数由107人调整为105人。
7、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了3.22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86,044,845股变更为186,012,645股。
9、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对10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可解锁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4.0287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基蛋生物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10、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21日实施完毕,2019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4.2224元/股,拟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仲惠、陈计芳、杨艳、秦春铃和程莉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为共计3.292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11、2019年6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王希华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0.470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2019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于2019年10月18日发布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了37,632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60,417,703股变更为260,380,071股。
13、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同意对9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可解锁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4.615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基蛋生物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达成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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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达成,且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解锁条件达成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本次公司共有94人可进行限制性股票解锁,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4.615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6,038.0071万股的0.2482%。
四、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解除限售的决策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为: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6153万股,涉及激励对象为94名,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82%;公司监事会对涉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后认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和人员的确定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均已成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0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恩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美国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4年10月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美国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美元,公司持股100%,为了进一步增加该全资子公司的运营及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对该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950万美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增资后美国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公司持股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美国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印度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印度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自然人徐艳芳在印度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印度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Getein Biotech India,Pvt,Ltd)(暂定名),现根据印度公司法的规定,拟对印度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发起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予以调整。
调整前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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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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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南京基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苏恩本,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山科技园博富路9号16幢3楼,主要从事生物、生化试剂的销售;生物医药工程技术、生物农业工程相关的技术开发、研发服务以及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
南京基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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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根据《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达到,首次授予对象原为105人,鉴于其中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9832万股已由公司回购注销,另外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1360万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4人,公司将对9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可解锁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4.615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6,038.0071万股的0.248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1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是否有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6153万股,涉及激励对象为94名,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82%;公司监事会对涉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后认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和人员的确定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