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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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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9,320.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20.96万元,资本公积51,736.42万元,盈余公积3,245.83万元,未分配利润69,984.64万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7,41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3元(含税),共计8,918.63万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2%,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集中式风力、光伏发电的开发运营。

  2、经营模式:公司业务主要分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及采购、项目运营、并网销售四个环节。

  (1)项目前期工作

  公司风电场项目开发模式与流程如下:

  ■

  (2)建设及采购模式

  具体到项目,公司或子公司与建设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的约定。建设施工单位作为项目的总承包方,与公司共同通过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方的价格、财务状况、信誉、社保缴纳、业绩和经验、机构设置、方案、承诺等因素,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出中标候选人,并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建设工作。

  公司已经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公司结合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3)项目运营模式

  ①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通过风力发电机组和光伏组件,将风能、太阳能转化为电能,通过电场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收集电能并升压后传送至电网,发电过程中不需要人工干预。

  ②运营模式

  公司或子公司与运营维护商签订了长期运行维护合同,委托运营维护商进行风电场和光伏电场的运行维护。运行维护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在运营维护商做出承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并使公司获得最大收益率的基础上,由运营维护商负责变电站、配电线路、风机及光伏组件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公司与运营维护商均建立了相应的生产管理及技术团队,其中公司的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负责电场生产运营的管理监管和技术监管,运营维护商的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负责现场的运营和技术支持。公司依据运营维护合同、公司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对运营维护商进行监管考核,对电场业务进行全面现场监管,并建立了以发电量为基础的考核体系。

  在具体设备运营维护层面,公司对电场的发电相关设备建立了历史数据档案。运维人员能够根据该档案了解每台设备的运营情况,并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设备潜在故障,进行预防性维护,降低故障停机损失。此外,运维人员通过对比历史同期数据、同电场其他设备数据,能够发现设备的发电性能瑕疵,并通过技术手段加以改善,提高发电效率。

  公司电场的生产运营业务架构如下:

  ■

  (4)并网销售模式

  公司依照与电网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将电场所发电量并入电网公司指定的并网点,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上网电量,实现电量交割。上网电能的销售电价由两种方式确定:

  第一种是依照国家定价。即依据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物价局核定各新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标杆电价。国家定价结算方式是公司电量销售结算的主要方式。

  第二种是市场化交易定价。为缓解弃风限电、弃光限电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影响,由地方政府推动,电网公司根据“特定用电侧”需求,提出交易电量和电价的指导意见,组织“发电侧”企业就此部分交易电量和电价进行磋商,确定各发电企业所承担的电量和上网基础电价。市场化交易模式下风电场的电费收入由电网公司支付的基础电费和国家新能源补贴两部分组成。市场化交易定价结算方式是公司电量销售的补充方式。

  (二)行业情况说明

  2019年,全国电力生产运行平稳,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继续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保持快速增长;跨区、跨省送电量实现两位数增长。

  2019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7.33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7%。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39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0.4%,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为32.6%,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水电、核电、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分别比上年增长5.7%、18.2%、10.9%和26.5%。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0.1亿千瓦、同比增长5.8%。分类型看,水电3.6亿千瓦、核电4,874万千瓦、并网风电2.1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0亿千瓦、火电11.9亿千瓦。

  2019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0,173万千瓦,比上年少投产2,612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389万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62.8%。全国新增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2,574万千瓦和2,681万千瓦,分别比上年多投产447万千瓦和少投产1,844万千瓦。

  预计2020年,电力消费将延续平稳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增长4%-5%。预计年底发电装机容量21.3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继续上升。

  (信息来源:上述内容摘录自2020年1月21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电联发布2019-2020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新能源发电并网装机容量为1,100.875MW,其中:风力发电并网容量为1,044.50MW,光伏发电并网容量为50MW(按峰值计算),智能微网发电并网容量为6.375MW。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12,835.15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86%;所有者权益332,376.8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5.54%。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552.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320.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十五家,详见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08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20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签字董事9人,实签字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9,320.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20.96万元,资本公积51,736.42万元,盈余公积3,245.83万元,未分配利润69,984.64万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7,41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3元(含税),共计8,918.63万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2%,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相关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本次计提金融资产减值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金融工具的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9年末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通过违约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2019年末金融工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准则实施日公司按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计算相关金融资产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准则实施日金融工具新账面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无须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公司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2,927,738.93元。

  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为4,723,828.84元,均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详见下表:

  单位:元

  ■

  2、本次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相应减少4,723,828.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4,723,828.84元。

  以上数据已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受风电行业抢装潮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兰考兰熙50MW风电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前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公司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32.3亿元授信额度,均用于各自的风电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6.5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6.6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5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9亿元授信额度;二级全资子公司天津陆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2亿元授信额度;二级全资子公司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8亿元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9%)的全资子公司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7亿元授信额度。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新增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接公司股东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书面通知,根据工作需要,不再推荐庄粤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推荐侯光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在拟任董事侯光焕先生就任前,原董事庄粤珉先生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提名侯光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侯光焕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增资27,6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增资27,600万元,用于该公司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用于该公司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前述相关议案。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四项至第二十一项议案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侯光焕先生简历

  侯光焕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现任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瑞士再保险集团(纽约)金融风险管理部助理副总裁,摩根大通集团(纽约)监管资本管理部执行董事。侯光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1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嘉泽新能”)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99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712,341股,每股发行价1.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4,077,549.6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5,280,471.6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8,797,077.9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14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7YCA10408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8,797,077.9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公司、宁夏国博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01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66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110万股,每股发行价3.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97.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387,830.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585,169.82元(其中含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103,269.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9YCMCS103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64,481,9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收益额为41,896.27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1,896.2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14日和8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开设了两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44048586募集资金专户属于宁夏国博,资金由本公司开立的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43786228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8,797,077.9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公司、宁夏国博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为保荐机构转入数已扣除保荐承销费。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12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106056363003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

  2019年12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兰考熙和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开设了两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56609436募集资金专户属于宁夏国博,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56363659募集资金专户属于兰考熙和,上述两个银行专户资金由本公司开立的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56363003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464,481,900.00元,余额为41,896.27元(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465,585,169.82元(其中含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103,269.82元)的差额为非公开发行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和登记费491,100.00元。

  注2: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尚结余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1,896.27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嘉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报告期内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1-2:《报告期内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一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300MW风电项目的自筹资金93,147,894元。2017年8月9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办理完毕。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二届九次董事会、二届九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22,571,319.60元。2019年12月26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办理完毕。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一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7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运维费用、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及融资租赁的相关费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6月12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办理完毕。

  2018年11月8日,因募投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1月17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剩余的4,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7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范本确定。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约定管理、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九日

  附件1-1:

  报告期内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附件1-2:

  报告期内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1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0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2.3亿元授信额度,均用于各自的风电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6.5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6.6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5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泽恺”)拟向金融机构申请9亿元授信额度;二级全资子公司天津陆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陆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2亿元授信额度;二级全资子公司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水泽恺”)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8亿元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9%)的全资子公司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权恒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7亿元授信额度。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新增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夏国博

  1、宁夏国博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西镇田家岭村

  法定代表人:陈波

  注册资本:116,99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245962128718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2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

  主要经营地:同心县

  2、宁夏国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二)兰考熙和

  1、兰考熙和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中州路段兰考创业中心(原锦荣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郑磊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MA40J6178C

  成立时间:2017年2月14日

  经营范围:风电场建设、运营、维护,销售电能(以上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风电设备销售及维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主要经营地:兰考县

  2、兰考熙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三)宁夏泽恺

  1、宁夏泽恺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盐池县文体南巷西家和园6A营业房(体育南巷76号)

  法定代表人:杨洁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23MA772XGT60

  成立时间:2019年06月19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地:盐池县

  2、宁夏泽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四)天津陆风

  1、天津陆风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前邦道沽村村委会院内

  法定代表人:付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1MA06GFA47P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兼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安装;管道安装工程;电力工程设计及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取得许可证后经营);电力供应(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地:宁河镇

  2、天津陆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五)商水泽恺

  1、商水泽恺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新城区纬八路公园世家11#1-802

  法定代表人:杨洁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3MA47KLNX3X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风力、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服务,电力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经营地:商水县

  2、商水泽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六)民权恒风

  1、民权恒风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城关镇博爱路南段三农大厦305

  法定代表人:陈波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1MA472JUY2Y

  成立时间:2019年07月08日

  经营范围:风力、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服务。

  主要经营地:民权县

  2、民权恒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需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后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合同期限。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及额度

  因上述公司均为公司的一级、二级全资子公司,所申请的授信额度均用于各自的风电项目建设。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新增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公司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新增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对被担保人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一级、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均用于各自的风电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先生、郑晓东先生、陈进进先生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6.6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5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9亿元授信额度、二级全资子公司天津陆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亿元授信额度、二级全资子公司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1.8亿元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9%)的全资子公司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3.7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为一级、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其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383,414.42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末净资产的115.36%,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二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12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2018年修订)的要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经审计)公告如下:

  ■

  (备注:1、智能微电网项目因2018年11月份前阶段性抄表结算,故2018年度上网电量及同期对比数据无法获取;

  2、上网电价均价(元/兆瓦时)(含税)=(燃煤标杆电价+市场化电力交易电价)的加权均值+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

  3、上网电量包含替代电量等,电价按其电量替代合同执行;

  4、合计电价中不包含智能微电网项目。)

  2019年1-12月,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为137,005.70万千瓦时,平均电价0.5453元/千瓦时,约占总上网电量的59.5%,同比增加4.2%。

  2019年度,宁夏及新疆地区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公司部分风电项目所在区域弃风限电情况较上年同期明显改善;二是本报告期公司部分项目所在区域的平均风速及辐照度较上年同期略低,故总发电量增幅较小。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0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13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9,320.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20.96万元,资本公积51,736.42万元,盈余公积3,245.83万元,未分配利润69,984.64万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7,41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3元(含税),共计8,918.63万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2%,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以上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达到公司分红政策的标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

  3、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1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于2020年3月9日召开了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和二届十一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兰考兰熙50MW风电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前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01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66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110万股,每股发行价3.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97.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387,830.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585,169.82元(其中含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103,269.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9YCMCS103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64,481,9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收益额为41,896.27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1,896.2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

  受风电行业抢装潮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风机采购周期长于原定计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不变。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了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了二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泽新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泽新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二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1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

  十一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20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签字监事3名,实签字监事3名。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一)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及确认意见

  作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二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增资27,6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增资27,600万元,用于该公司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用于该公司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十项至第十四项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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