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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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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一)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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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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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业务信息

  ■

  (四)执业信息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1)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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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吴建枫

  ■

  (3)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帅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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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诚信记录

  1.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3月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19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小幅度调整。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状况后,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4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方案的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股票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考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拟回购股份将作为后期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44元/股(含10.44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若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0.44元/股,按照回购总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789.2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63%;按照回购总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94.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44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价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100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内不得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发生停牌的情形,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0.4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789.2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63%;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0.4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94.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44,347.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27,826.06万元,流动资产为857,428.01万元。假设此次最高回购金额5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4.37%,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69%,约占公司流动资产的5.83%。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0.4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4.63%,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

  9、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的兄弟郭林林先生以大宗交易的形式,于2019年11月14日减持490万股,于2019年12月25日减持110万股,合计减持600万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公告程序。

  10、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回购方案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具体实施股份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其他与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44元/股。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2、上市公司监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

  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3、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导致回购方案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4、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郭明明、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蒋晨明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采购原材料,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杭州萧山东南科创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科创园”)租赁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采购原材料及租赁房屋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18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杭州亚马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马逊置业”)提供钢结构建造、绿化工程施工,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预计向浙江萧山医院(以下简称“萧山医院”)提供钢结构建造、绿化工程施工,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预计向浙江为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老健康)提供钢结构建造,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明明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萧山区衙前镇新林周村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实业投资、下属子公司的管理;生产、经销:门业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销:铁矿石,焦炭,金属薄板及金属材料及制品,焊接材料,有色金属及粉末,钢材,生铁,建材,石材(不包括石子、石料),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塑料原料,石油焦,硅铁,水渣,水暖管件,成品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南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周观根先生、何月珍女士同时兼任东南集团董事,董事蒋晨明先生担任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东南集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杭州萧山东南科创园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萧山东南科创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昊展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

  经营范围:科创园管理;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高科技人才引进、咨询;会务、会展服务;科研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物业服务;停车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网络广告);零售:食品、卷烟、雪茄烟、日用百货、通信设备(除专控)、化妆品(除分装);餐饮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南科创园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东南科创园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浙江萧山医院

  浙江萧山医院系由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和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于2004年11月9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注册,现持有注册号为233018100548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资本2亿元。

  医院经营范围: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东南网架集团间接持股85%。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萧山医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浙江为老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为老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齐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1110

  经营范围:社区居家养老、养老咨询;物业服务;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非医疗性健康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机电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日用百货的销售、老年公寓管理咨询、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研发、软件系统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为老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为老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荣

  注册资本:41,088万元人民币

  住所:萧山区杭州江东工业园区江东一路7068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热镀锌卷(板),铝锌复合卷(板),轧硬卷(板),冷轧卷(普冷卷)(板),家电基板,汽车基板,太阳能基板,建筑基板,科技环保新材料,工业氯化亚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南新材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东南新材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六)杭州亚马逊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亚马逊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建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萧山区衙前镇新林周村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亚马逊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亚马逊置业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是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原料的及时采购,能够节约运输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事先认可意见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属公允、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成都农商银行新津兴义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以内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非融资性保函。公司同意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成都农商银行新津兴义支行申请总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整以内(含)的综合授信业务。

  在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中,公司同意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自有土地及房产抵押,我公司同意为以上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整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申请敞口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敞口的 100%,即 8,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提用敞口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处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5,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含保证金、存单质押部分),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向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授信额度扣除保证金、存单质押部分,即人民币2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申请提用总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与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20,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提用敞口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1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额度为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同意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处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8、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钢结构”)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提用敞口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5,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

  2. 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

  3. 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全资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52,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0,973.99万元,占本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25%,全部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其融资成本,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资助额度

  ■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的使用期限

  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公司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三年。

  4、资金占用费收取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子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3899号709-41号

  法定代表人:项振刚

  经营范围:集成建筑系统的研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及建筑材料的研发、设计、经销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其资金成本。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同意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不存在直接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25.66亿元(含本次财务资助),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18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新型装配式钢结构数字化工厂项目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钢结构行业市场竞争情况及产业智能化发展趋势,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绿建”)计划对原有建设项目进行提升改造并追加投资,拟实施年产20万吨新型装配式钢结构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6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者其他融资方式等。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本项目已经2020年3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B0AKC3Y

  3、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项振刚

  5、住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3899号709-41号

  6、成立时间:2018年1月11日

  7、出资比例:由公司100%出资

  8、经营范围:集成建筑系统的研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及建筑材料的研发、设计、经销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新型装配式钢结构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钱塘新区

  4、项目建设内容与目标:新型装配式钢结构绿色建筑数字化工厂是指采用标准化设计、数字化生产、一体化建造、智能集约化管理为主要特征的制造模式,实现制造全过程的数字化、集约化和社会化,打造国内领先的绿色建筑数字化生产基地。

  5、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者其他融资方式等。

  6、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

  四、本次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拟在高度自动化的物流、仓储、及柔性加工制造能力的基础上,建设以MES系统为核心、与上下层信息系统高度集成、高度协同的智能信息化管理平台,使公司能够对客户订单实现快速响应、高效协同、快速交付高质量产品的能力,形成研产供销存全生态链模式,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本项目的建设以绿色节能为主要目的,采用“标准化设计、数字化生产、一体化建造、智能集约化管理”的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可以实现制造全过程的数字化、集约化和社会化,对建筑产业的效率提升和节能环保具有积极意义。

  3、本项目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智能化升级方案,并与浙江大学建工学院计划联合共建数字钢结构建筑国际创新研究院,从而实现钢结构建筑产品从设计、加工制作、现场装配、运维的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与智能化建造。

  4、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企业巩固行业中的龙头地位,使企业在建筑工业化的广阔市场空间更具竞争优势;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也是企业继续做大做强、进一步巩固行业龙头地位的迫切需要。

  五、风险提示

  本项目的实施未来可能会受到市场竞争、行业环境、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踪市场形势,努力拓展市场,提升产品竞争力,采取相应风险管控措施,同时积极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0年3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新型装配式钢结构数字化工厂项目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审议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3月30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登记时间:2020年3月28日至2020年3月30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7: 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政编码:311209

  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35。

  2. 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3月20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在同花顺网上路演互动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2019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徐春祥先生、董事会秘书蒋建华先生、财务总监徐佳玮女士、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益于国家对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政策的利好,以及公司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业务模式由钢结构专业分包向总承包转型,公司一季度订单和业绩持续增长。

  由于2020年一季度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使公司生产和项目施工进度放缓一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全面、有序复工。为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的影响,公司通过优化施工组织和抢工期等措施,确保全年工程进度达到预期要求。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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