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0年2月28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号)。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9年7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00万张。
2、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3、初始转股价格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3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4、到期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5、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623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7亿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核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3)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0年2月28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宏辉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号)。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9年7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00万张。
2、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3、初始转股价格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3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4、到期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5、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623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7亿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核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永高”)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广东永高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8,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永高
1、公司名称: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04年6月8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马溪村溪秀路8号
4、法定代表人:张炜
5、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实业投资;塑胶管道、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的技术研究、生产及销售;建筑、道路建设及汽车配套用的新型材料、新型产品的技术研究及开发;销售:五金、普通机械设备;商品、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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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进行增资,旨在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促进其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广东永高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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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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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卢彩芬、张炜、卢震宇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董事、高管锁定股。
(2)张建均和卢彩芬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均持有公元集团 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 25%股权),张炜为张建均之弟,王宇萍为张炜之妻,卢震宇为卢彩芬之弟,卢彩玲为卢彩芬之妹,郑超与卢彩玲为夫妇,张航媛为张建均之女,张翌晨为张建均之子,故以上人员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台州分行”)以资产质押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公司及公司部分下属全资子公司自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9月17日止使用该配套额度在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在以下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担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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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公元国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公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5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里路55号833B室
4、法定代表人:张航媛
5、注册资本:550万元
6、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日用塑胶制品、塑料管、塑料管子接头、塑料异型材、塑料板材、塑料棒材、塑胶阀门、塑料窨井盖、塑胶密封垫圈、水暖管道零件、塑料成型设备、模具、橡胶制品、防水涂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紧固件制品、铜制品、五金交电、塑料原材料的销售,管道设计,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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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公元建材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二零零壹年捌月贰拾壹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999号
4、法定代表人:王杰军
5、注册资本:10,08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大口径塑料管材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管材管件及配件、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品业务。(以上范围凡需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7、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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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均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7,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90,855.64万元的比例为5.84%。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7,65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1,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3,000万元,为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150万元,为上海公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000万元,为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000万元,为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8,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90,855.64万元的比例为26.70%。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4,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90,855.64万元的比例为32.5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