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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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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四、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的税率调整为13%。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

  (二) 税收优惠

  1. 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11月29日颁发的证书编号为GR20173310025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2017-2019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有关规定,捷斯特检测公司和雪龙进出口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税法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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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收票据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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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上表)

  ■

  [注]:期初数与上期期末余额(2018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2(1)之说明。

  2)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

  3. 应收账款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

  (续上表)

  ■

  2)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实际核销应收账款19,315.08元。

  (4) 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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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其中: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专卖发展有限公司、玉柴联合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东风汽车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更名)包括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轻型发动机有限公司、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山东云内动力有限责任公司。

  4. 应收款项融资

  (1) 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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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上表)

  ■

  [注]:期初数与上期期末余额(2018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2(1)之说明。

  (2) 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5. 预付款项

  (1) 账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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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预付款项金额前5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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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其他应收款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

  (续上表)

  ■

  2)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 账龄情况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本期无其他应收款核销。

  (5) 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6)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

  ■

  7. 存货

  (1) 明细情况

  ■

  (2) 存货跌价准备

  1) 明细情况

  ■

  2)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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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其他流动资产

  ■

  9. 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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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在建工程

  (1) 明细情况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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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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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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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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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系公司吸收合并宁波东泽汽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泽汽配公司)过程中,东泽汽配公司已完税土地评估增值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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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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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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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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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预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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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应付职工薪酬

  (1) 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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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短期薪酬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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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设定提存计划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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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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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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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期初数与上期期末余额(2018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2(1)之说明。

  20. 预计负债

  (1) 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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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说明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最近18个月实现销售收入的3%确定应保留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

  21. 递延收益

  (1) 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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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政府补助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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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2之说明。

  22. 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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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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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盈余公积

  (1) 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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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说明

  公司按母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285,784.79元。

  25. 未分配利润

  (1) 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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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说明

  公司按母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285,784.79元。

  根据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分享。

  (二) 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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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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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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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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