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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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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堰塞湖”待消除

  (上接A01版)福建一位会计人士指出,此次疫情正好发生在企业年报披露的关键时期,审计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会计师事务所非现场审计技术、手段和人才缺乏,软硬件准备都不充分。审计资源获取不足、基础数据不全面、审计程序不规范,会带来审计风险。

  “堰塞湖”难题待解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发布专家日前提示,在当前环境下,远程审计工作方式只能作为现场审计工作的补充,不能完全替代现场审计工作。在审计准则及指南中均没有就远程审计工作方式提供相关规定和行业执业意见,且绝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缺乏大规模实施远程审计工作的经验。实施远程审计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管控措施不当导致审计风险提升的情形。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远程审计工作时,应特别关注这种方式的固有风险,包括数据传输和存储的安全性、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信息化工具软件的可靠性、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获取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以及履行保密义务等职业道德要求。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亦提示远程审计风险。

  不过,多家上市公司董秘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如果年审机构认可这种方式、且相关操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并无异议。“上市公司一般在上年12月最后一周通过交易所信披系统预约年报披露时间,日后变更需要与交易所监管员沟通,一般情况下变更不超过两次,频繁变更需要说明理由。”四川一家上市公司负责信披事务的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受疫情影响,预计会有更多上市公司申请延期披露年报。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堰塞湖”问题已引起监管层关注。多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就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时限问题,监管部门近日发文摸底,包括能否在预约时间或4月30日前披露年报、不能如期披露年报的原因以及对监管机构的建议等。

  事实上,年报推迟披露会面临诸多问题。前述深圳上市公司董秘指出,按照相关规定,4月30日是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截止日,“首先难过这一关。”预计多数上市公司仍须按期披露,疫情较重区域可能适当延期。前述四川软件公司董秘则指出,年报披露延期,通常一季报也会延期,上市公司的运营计划可能被打乱。

  对于审计机构而言,年审工作集中完成,如何保证审计质量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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