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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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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0,093,65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33号)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9,500股。2017年3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上市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2名,该部分限售股共计40,093,654股,将于2020年3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10,243.8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60.95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682.85万股。

  2017年10月13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11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完成授予登记,登记股票89.8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0,243.80万股增加至10,333.60万股。

  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杨永凯和李宝生因离职、王芳因被选任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以上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数量合计4万股并于2019年1月3日完成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10,333.60万股减少至10,329.60万股。

  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03,2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296,64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1,318,400股。2019年7月1日,转增的股份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10,329.60万股增加到14,461.44万股。

  公司总股本变动后,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7.96%下降至27.73%。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许国栋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其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买卖公司股份行为,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其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许国栋承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中持股份股份,也不由中持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拟长期持有中持股份股票,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中持股份股票,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持有中持股份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中持股份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时,须在减持前通知中持股份,并由中持股份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有中持股份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若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应将减持所得收益交付中持股份所有,作为违反承诺的补偿。

  公司股东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中持股份股份,也不由中持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拟长期持有中持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果本公司减持中持股份股票,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公司持有中持股份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中持股份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时,须在减持前通知中持股份,并由中持股份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有中持股份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若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应将减持所得收益交付中持股份所有,作为违反承诺的补偿。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出的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中持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0,093,65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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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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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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